保命要紧,我希望成立江西特别行政区。
灭绝种族罪: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包括杀害该团体的成员;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之一种行为者即为灭绝种族罪。(《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第2条)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第260A号决议通过。1951年1月12日生效。中国于1983年4月18日交存批准书,同时对公约第9条声明保留。1983年7月17日,该公约对中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