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
自府函〔2019〕122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贡井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贡井区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等7个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贡府〔2019〕66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牛尾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莲花镇管辖,莲花镇人民政府驻明清街1号。
二、撤销章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成佳镇管辖,成佳镇人民政府驻万寿宫6号。
三、撤销白庙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成佳镇郑家观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建设镇管辖,建设镇人民政府驻建秀路203号。
四、撤销长土镇,设立长土街道,以原长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长土街道的行政区域,长土街道办事处驻黄桷村8组106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区划体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