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大方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同意《中共大方县
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撤销大方县设立大方区的请示》,全会讨论了撤销大方县设立大方区的相关情况。
会议指出,大方县撤县设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支持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撤销大方县设立市辖大方区,有利于拓展
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带动产业与
人口集聚,助推毕节市建设成川滇黔结合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
交通枢纽、新兴工业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有利于加快推进大方县城区与毕节市中心城市的融入,促进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会议认为,大方县撤县设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县人民政府党组立足发展实际,提出了《关于撤销大方县设立大方区的请示》,既符合中央、省、市的重大战略,又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意愿。全会同意《中共大方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撤销大方县设立大方区的请示》。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撤县设区
历史性机遇,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继续苦干实干,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力争早日实现大方县撤县设区目标。
2019年8月23日,大方县撤县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大方县撤县设区征求意见的通告》,在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10月20日期间,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大方县撤县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大方县撤县设区征求意见的通告
各位群众、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办函〔2013〕3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根据市委第二届第107次常委会议、县委第十二届第96次会议、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县拟整建制撤销大方县设立大方区。
按照《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向广大人民群众、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若对大方县撤县设区有意见和建议,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致电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大方县撤县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求时间: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0857—5228738
邮 箱:
dfxjzg@126.com大方县撤县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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