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成员国和普通成员国有何差别?
创始国有制定“游戏规则”权力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解释,创始成员国一般意义上讲就是发起人,是某个组织的核心,有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力,出钱多,占股多。其他国家以后能否加入,由创始成员国同意。
此外,意向创始成员国还有可能拥有一个永久的执行董事位置。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表示,一方面,创始成员国有权制定章程,普通成员国只能遵守已有规则。另一方面,持股比例和投票权挂钩,决策权上有差别。创始会员国持股比例会高一些,只要有能力基本无限制,普通成员国在持股比例上有限制。再者,董事席位只在创始会员国中产生,普通成员国没有董事席位。
此外,创始国有设立“保留条款”的权力,非创始成员国没有。也就是说,国家在签署某个国际条约时,如果对某个条款有意见或者不同意,可以提出保留,那么这个条款就可以不适用在这个国家,而其他没提出保留的国家就得适用这一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