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文章已经论证了农民集中安置资金来源的问题了。这里着重论述一下整体的制度安排的问题。
1.严格区分农业户口和
城市户口,凡是居住在农业集中安置点的才允许是农业户口,一旦落户到城市就必须失去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
2.严格限制城市户口到农村户口的转化,一旦发生这种转化,必须集体同意才可以。
3.夫妻都是农业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才是农业户口,夫妻有一方不是农业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就不是农业户口,成年子女在成年时父母是农业户口的允许登记为农业户口。
4.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未来由公司
管理所有大田农地,农业股份公司属于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上级政府管理序列,政府兜底负责。除非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不存在公司破产,农户失收的情形。
5.农村耕地按照现在的村组关系建立股权委托账户,所有耕地折合成水浇地或者按照当前实际毛收入的一半计算收益,按照3%年收益计算资产价值,最后折算成优先股份,每年分红的时候按照此股份分红(实际分红为土地毛收入的一半),村组收到分红后按照农业户口数平均配收益。所有的公用地无偿转让给公司。
6.为了支持农户退出农业
经济,设置农户股权上限(比如10亩地),一旦放弃农业户口的人过多,剩余的人不能无限获得土地分配,多余的收益记入公司股东权益。设置农业户口主动退出制度,一旦村组同意,农户可以将现在能获得的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并放弃农业户口(当然要有地方接受成为城市户口),原来的农户取得普通股后可以自由在股市上买卖。如果公司想收回一部分股的话也可以在股市上买。
7.公司承诺农户分批集中安置,安置点是风景区、
交通关键点或城市郊区,安置的农户保留自留地。安置的人数以2万余人一起集中安置一个社区为主要模式。公司承诺农户可以以不超过自己股权对应的粮食额度优惠价格购买粮食用于自己食用或饲料用。公司承诺优先聘用考核通过的持股农户为产业工人。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以购买必要的生产工具,从而实现公司的股分化。
8.道路的问题,连接社区之间的道路和县道以上级别的道路由政府管理,用于农业生产的道路由公司管理。这块说一下,因为连接社区的道路政府管理的,管理道路是要花钱的,政府要想花钱少,最好社区就在城市边上,另外如果社区流失
人口过多,政府管理又得花钱,这个也使得政府希望社区在城市边上。
9.农户不再享有表决权等干涉经营的权限,但可以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公司的经营。
10.实
行政企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政府管社会,公司负责经营。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什么必须回家种地的问题,而是户籍所在地会照顾个人生活的,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再纠缠就没有意思了。
通过以上制度安排以后,农民相当于拿到了土地流转时候的租金,只是通过股票红利的方式发放了。农民外出打工不受影响。农民继续经营土地也不受影响,当然前提是你得合格,不能是现在的小农经济了,也不能是文革时候吃大锅饭。原来村组模式下土地的分配制度也不受影响。
政企分离后,政府工作得到了大量的简化,不再负责农业这一块了,显然整个组织模式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由于农企
规模非常大,资产总值很高,又是有限公司,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极大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亩产值也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当然这个得试点,总结经验,也不能光我一说就去干,我只是提供一个可行的思路。至于实际是否可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个制度之所以可行,得益于科技的提高,否则农民需要天天下地劳作,农民离土地远了根本就不行。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了,农忙的一段时间可能还需要比较多的劳动力参与,其余时间都是机械作业,用工很少的。这样一来只要留一些宿舍就行,已经不需要农民必须和土地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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