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的话,那里就成了偏远乡镇,无人问津了。
其次没必要撤县,各省应该确定的一个基数,比如江苏省5000人一个公务员编制2个事业编制3个临时工编制,西藏区1000人1个公务员编制2个事业编制3个临时工编制,按财政收支确定浮动系数,即收不抵支的,系数0.5~1,收大于支的系数1~1.5。
江苏一个县100万人,财政收支基本平衡,那么就可以有200个公务员,400个事业编,600个临时工。
西藏一个县3万人,财政严重入不敷出,那么就可以有15个公务员,30个事业编,45个临时工。
人口按人口普查,10年调整一次,浮动系数3年调整一次,财政好转的,系数提高,编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