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存在有一些中央部委、省属机构驻地为小
城市(非省会及计划单列市)的情况,这些单位的级别往往比所驻城市级别高(或平级),管辖范围有的也比所驻在城市范围更大。
比如驻地为
山东省德州市的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
管理局,为正厅局级事业单位,下属13个二级事业单位和2个企业,分布于冀、鲁、豫3省10市29个县(市)。从级别上看与德州平级,从管辖范围上看比德州市域面积更大。
欢迎大家列举类似的例子,驻地为省会或计划单列市的情况可以不必列举;资源型城市驻有
行政级别高的大型国企的例子太多,如鞍山驻有鞍钢、东营驻有胜利油田管理局、萍乡驻有萍矿等,也不必列举。
开这个帖子的初衷主要是感觉,在我国现行
体制下,优质的总部资源、
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人力资源大都集中在行政级别高的大城市,而小城市相对缺少也很难吸引到好的总部、教育、医疗、人才等资源,所以大单位驻地在小城市的情况相对较少,这种情况对中小城市的发展极为不利。而大单位在小城市对自身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竞争力也很受限制。物以稀为贵的“佛大庙小”(大单位驻地为小城市)的例子可以作为很好的研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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