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扯远了,我试着把话题往回收一下。
本话题涉及到三个概念:
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
关于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对应关系,
一般有:
1. 行政村和自然村一一对应
2. 一个行政村包含多个自然村(多个自然村是否连片,还可以细分为两种情况)
3. 一个自然村分为多个行政村
4. 以上情况的组合。例如:一个自然村分为多个行政村,但其中的行政村又包含另外的自然村。
关于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的关系,
这个很简单,一个行政村包含多个村民小组。
关于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关系,
同为行政村下的机构,存在多种对应关系。
对于行政村“小于等于”自然村的情况,不必多说,显然村民小组小于自然村。
以下仅对于一个行政村包括多个自然村的情况:
1. 一个自然村即为一个村民小组。
2. 一个自然村分为多个村民小组。
3. 多个自然村为一个村民小组。
4. 更为复杂的情况。
但是原则无非是尽量让每个村民小组的体量接近。
然后回到正题,
按照常理,地图上对于村庄的标注,作为地点来说,用自然村的村名最为合适,
这也是大多数地图上的情况。
但是同时也发现有的地方会标注出村民小组,如顶楼的图中的“XX一组”之类,
这是只有在某些地区才会有的情况,推测原因是没有正式的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