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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并县可以利用的既有法律——县辖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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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8-03

《地方政府组织法》中有规定,县在必要时可以设立县辖区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当然,现在各地县辖区都撤得差不多了,但法律还在。不如在并县的时候作为一种过渡安排,类似古代县佐的安排。


具体的做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大县和小县合并,或者吸收合并:小县整体设立一个县辖区。如东阳和磐安合并,磐安可以设立一个县辖区,新东阳辖原各乡镇和磐安区。


差不多大小的两个县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两县分别设立县辖区。如新乐和行唐合并,以原两县各自范围分别设立新乐区和行唐区。合并后的县(市)辖新乐区、行唐区。


两个以上的县合并也可以参照这种做法。


县辖区的安排一方面可以照顾原县的认同感,慢慢培养新的合并后的全县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有利于安排所谓的官员。但县辖区毕竟只能有限,而且应当逐步收缩。但作为一种过渡减少阻力这也是可取的。


当然县辖区也是一种过渡,在今后两地充分融合,全面实现省直管县的前提下可以逐渐弱化,最终完成到县-乡镇的过渡。并县的难得比想象的要大,但这不能否认并县仍是一条可取的路。并县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作为现在,最重要的是能够把并县激活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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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8-03

我等天子的"做一个广西省县直辖方案.抛砖引玉" 一文节选:


2.隆平县政府(驻原平果县城)----平果区公所\隆安区公所\田东区公所\天等区公所
----雁江乡公所(雁江.小林.敏阳等乡合并)……
四.说明:
1. 区.乡平级.区为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乡为农村集散地,由现在若干乡镇合并而成..
2. 镇.村平级,为基层自治单位,一般以聚落点为基础.规模较大(约5000人)的设为镇,如原来的一些乡镇所在地及集镇,较小的设为村,也可以是若干自然村(寨.屯等,各地叫法不一样)落设立成一个村公所.即所谓的”聚落为村,集市为镇”.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8-03
呵呵,我可不是你这个意思哦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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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8-03

我也不是你那个意思哦.只是想借用既有法律——县辖区而已.

[em01][em01][em01][em01][em10][em10]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8-04

"如新乐和行唐合并,以原两县各自范围分别设立新乐区和行唐区。合并后的县(市)辖新乐区、行唐区。"

新组建地级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8-04

不一定两两相合并啊! 三个、四个、五个。。。。。。

现在可以把 县适当扩大, 省缩小, 地级市不管县(但是几年前整县撤成的所谓"区"要全部撤成县

这样,地级市(包括所谓的副省级市)都可以撤消多余的机构

PS:比如最近,成都市就撤消五城区的农业局,

各郊县的农业、农机、畜牧局都合并为 农村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的理由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国首推)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8-04
那就干脆把地级市改为县级市,下属各县市都改为区,不就行了,这就实现县辖区了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8-04
楼上你不要捣乱了。我一楼的方案是作为并县的过渡,而不是你的换换牌子的问题。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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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8-04

QQME说的很对,区公所可以考虑作为过渡继续存在一段时间,李清等人可能不了解"区公所"是什么东西,QQME你可以介绍一下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8-07

楼上你不要捣乱了。稳定是大局啊!小县的百姓惨了,没饭吃到你家去啊?

替基层百姓生活想想吧。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8-07

个人认为50万人以下的县应和其他地方合并,山西这样的省是重灾区......

太大的,人口在120万以上的应该分。每个县在60万人到110万人最好。当然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要另行考虑!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8-07
以下是引用没落的小县在2005-8-7 9:35:49的发言:

楼上你不要捣乱了。稳定是大局啊!小县的百姓惨了,没饭吃到你家去啊?


替基层百姓生活想想吧。



正是为了百姓考虑啊,大哥,你觉得是八个人养一个公务员好还是八十个人养一个公务员好?在不降低行政效率的情况下,少个把官员对民众有利无害啊.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8-07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5-8-3 14:42:49的发言:

《地方政府组织法》中有规定,县在必要时可以设立县辖区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当然,现在各地县辖区都撤得差不多了,但法律还在。不如在并县的时候作为一种过渡安排,类似古代县佐的安排。


QQ,要找个原来的东西出来并不困难,只要在久纸堆里仔细点就可以了!


同样,要制定个新东西出来也并不是很难,只要人大举举手就可以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8-07
呵呵,你的意思是?我没有搞明白。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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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8-07
省县直辖的前提是,适当并县。并县的前提是两个:一是县与县之间的历史人文关系。比如安徽,和县和含山,曾经作为一个县出现过,叫和含县;潜山和怀宁、岳西过去是一个县,可以考虑合并;桐城与枞阳是解放后才分拆的,合并更没有问题。二是大县并小县。比如安徽有一些县,才十万左右的人口,但五大班子人马可不少,完全可以到大县去。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8-17
省县直辖.直辖多少县为度?县的规模多大?省的规模多大?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5-12
回 楼主(QQme) 的帖子
“并县可以利用的既有法律——县辖区”

——强镇扩权、县下设市同样可以利用。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5-12
可以!设立澧县津市区!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5-12
回 楼主(QQme) 的帖子
从我国法律中找依据,lz为省直辖县的并县行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赞哈哈!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5-12
这也是一个思路 但是实行起来 就怕也是不大容易的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5-12
既然省辖市可设区,那么省辖县也可设区,整县改区实现并县。跟我的思路一致,只是没有想到这条法理依据。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5-13
引用楼主QQme于2005-08-03 14:42发表的 并县可以利用的既有法律——县辖区 :
《地方政府组织法》中有规定,县在必要时可以设立县辖区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当然,现在各地县辖区都撤得差不多了,但法律还在。不如在并县的时候作为一种过渡安排,类似古代县佐的安排。
具体的做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大县和小县合并,或者吸收合并:小县整体设立一个县辖区。如东阳和磐安合并,磐安可以设立一个县辖区,新东阳辖原各乡镇和磐安区。
差不多大小的两个县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两县分别设立县辖区。如新乐和行唐合并,以原两县各自范围分别设立新乐区和行唐区。合并后的县(市)辖新乐区、行唐区。
两个以上的县合并也可以参照这种做法。
.......

基本认同。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5-14
宪法不承认县辖区了,而且县辖区的级别通常是乡镇级的只是地位比乡镇高,重新启用县辖区实现并县也挺难的。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5-14
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
我觉得,利用本条规定,可以废除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区公所。如果国家实行省州两级地方政府体制,县为州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区为县的办事区域,设区公所。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5-16
基於中央集權的角度,現在的行政區劃制度不能有任何制度性的改變,只能做技術上的微調。因為寧可犧牲效率與公平也要盡最大努力保證對各級政權及社會的無縫隙的嚴密監控,同時凡是能管得到的事情無論該不該管,不論能不能管好都要儘可能插手進行強力的管制,這樣可以盡最大可能保持滴水不漏的壓抑與威懾,只要保持恐懼感大於憤怒感就可以儘可能延長壽命。

基於地方自治的角度,省必須取消改為中央政府派遣機關管區,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確立為廣域自治體(可以名為府、州之類),縣(區、縣級市)取消改為府州派遣機關管區,市、鄉、鎮確定為基礎自治體。

省、縣雖然取消了政府,但仍作為地理、文化、歷史的區域以及作為統計區、選區等功能繼續存在。
[ 此帖被雅昭在2010-05-16 12:2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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