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改革的理解
目前在区划改革问题上存在众多流派,本人做一简要分析:
一、 下列流派的所谓方案不值一提,纯粹是涂鸭:
1、 大区派:有所谓的“八大区”“十大区”等等方案,我国区划改革的目的是“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是要设法减掉一级,大区派反而要增加一级!因此对于所有的大区派方案,本人一概反对。
2、 撤省派:该派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待区划,认为只要“依法治国”了中央可以直接管理两三百个“州”,看来欧州的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并没有“依法治国”,要不然它们怎么就“管不来80个州”呢?只好在“州”之上再加了一个大区,对于这个流派,本人认为更是涂鸭中的涂鸭,本人更是反对。
3、
二、 下列流派虽与本人观点不同,但仍可以讨论:
1、 分省派,这个派别在论坛里面算是最“强大”的一个流派,其分省的理由主要是:省要直接管理县和市,管的数量太多,只能分省,分了省之后一个省就不会管那么多个县了,听起来是有此道理,但细想一下:分省之后省管的县是少了,好管了,但是国家管的省却多了!一个省管不了那么多的县,那一个国家就有把握管那么多的省吗?法国、意大利、俄国的“省”超过或接近80个的时候都只能在上面再加了个“大区”,我国分省之后会不会也被迫的再加个大区?另外我国的乡镇普遍偏小,国家也正在分步骤的推行“合乡并镇”,广东省的许多镇都有10万左右的人口,还不算上流动人口,这些乡镇都管理得很好,我们就用5万算好了,全国有13亿人口,那么全国最多只要设26000个乡镇就可以了(目前加街道办共有48000),差不多平均两个乡镇就可以合成一个。那么乡镇合并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会出现县管的乡镇太少了,这样正好,可以合并县治,大家想着省管的县太多了,就想着“分省”,为什么不想一想“并县”呢?广东东莞、中山,各有近200万的人口,下辖近二十几个镇,不管得很好吗?这足证明一个县级100-200万以上人口,不成问题!全国13亿人口除于150万等于866个县,就算1000个好了,那么全国设1000个县(市)、26000个乡镇,平均一个县管着26个乡镇,这个数目并不多,完全管得来。那么全国有了1000个县市之后,需要几个省呢?一个省管40个县应不成问题,1000除于40等于20个省,当然没有必要设那么少,设30多个正好,一个省也正好管着30多个的县市。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本人认为,省管的县太多,正确之路不是分省,而是并县和并乡镇
2、 县市分离派,(请大家注意,包括我在内的大部份人都主张“县市分离”,但我们主张的,与余澜涛主张的有本质的区别)。这个派别的代表人物是余澜涛先生,他对美国的区划较有研究,也深受其影响,在他的概念中,县和市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划区的单位,一个是居民点的单位,一个县可以分成几个市,一个市也可以地跨几个县,这种区划理念,本人认为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是单一制政体,美国则是联邦制政体,两个国家根本制度不同,但是本人认为余澜涛的区划理念有很强的可借鉴性,最大的借鉴性在于我国的“市”要搞成“适域市”而不能搞成“广域市”不能为了平均主义,将一个市强行分成两个区划,也不能为了平均强行将本应分成两个区划的市强行合并成一个市,更不能因为为了让“市”大一点,强行将周边地区并入,搞什么全世界“最大的市”!还有一点可以借鉴的是县和市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上要体现出差别,市应该有市的管理方法,县有县的管理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1 9:47:3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