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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对目前几个区划流派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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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4-09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12) —
区划改革的理解
目前在区划改革问题上存在众多流派,本人做一简要分析:
一、 下列流派的所谓方案不值一提,纯粹是涂鸭:
1、 大区派:有所谓的“八大区”“十大区”等等方案,我国区划改革的目的是“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是要设法减掉一级,大区派反而要增加一级!因此对于所有的大区派方案,本人一概反对。
2、 撤省派:该派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待区划,认为只要“依法治国”了中央可以直接管理两三百个“州”,看来欧州的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并没有“依法治国”,要不然它们怎么就“管不来80个州”呢?只好在“州”之上再加了一个大区,对于这个流派,本人认为更是涂鸭中的涂鸭,本人更是反对。
3、
二、 下列流派虽与本人观点不同,但仍可以讨论:
1、 分省派,这个派别在论坛里面算是最“强大”的一个流派,其分省的理由主要是:省要直接管理县和市,管的数量太多,只能分省,分了省之后一个省就不会管那么多个县了,听起来是有此道理,但细想一下:分省之后省管的县是少了,好管了,但是国家管的省却多了!一个省管不了那么多的县,那一个国家就有把握管那么多的省吗?法国、意大利、俄国的“省”超过或接近80个的时候都只能在上面再加了个“大区”,我国分省之后会不会也被迫的再加个大区?另外我国的乡镇普遍偏小,国家也正在分步骤的推行“合乡并镇”,广东省的许多镇都有10万左右的人口,还不算上流动人口,这些乡镇都管理得很好,我们就用5万算好了,全国有13亿人口,那么全国最多只要设26000个乡镇就可以了(目前加街道办共有48000),差不多平均两个乡镇就可以合成一个。那么乡镇合并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会出现县管的乡镇太少了,这样正好,可以合并县治,大家想着省管的县太多了,就想着“分省”,为什么不想一想“并县”呢?广东东莞、中山,各有近200万的人口,下辖近二十几个镇,不管得很好吗?这足证明一个县级100-200万以上人口,不成问题!全国13亿人口除于150万等于866个县,就算1000个好了,那么全国设1000个县(市)、26000个乡镇,平均一个县管着26个乡镇,这个数目并不多,完全管得来。那么全国有了1000个县市之后,需要几个省呢?一个省管40个县应不成问题,1000除于40等于20个省,当然没有必要设那么少,设30多个正好,一个省也正好管着30多个的县市。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本人认为,省管的县太多,正确之路不是分省,而是并县和并乡镇
2、 县市分离派,(请大家注意,包括我在内的大部份人都主张“县市分离”,但我们主张的,与余澜涛主张的有本质的区别)。这个派别的代表人物是余澜涛先生,他对美国的区划较有研究,也深受其影响,在他的概念中,县和市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划区的单位,一个是居民点的单位,一个县可以分成几个市,一个市也可以地跨几个县,这种区划理念,本人认为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是单一制政体,美国则是联邦制政体,两个国家根本制度不同,但是本人认为余澜涛的区划理念有很强的可借鉴性,最大的借鉴性在于我国的“市”要搞成“适域市”而不能搞成“广域市”不能为了平均主义,将一个市强行分成两个区划,也不能为了平均强行将本应分成两个区划的市强行合并成一个市,更不能因为为了让“市”大一点,强行将周边地区并入,搞什么全世界“最大的市”!还有一点可以借鉴的是县和市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上要体现出差别,市应该有市的管理方法,县有县的管理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1 9:47:30编辑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4-09
并县也是本坛大多数人的想法呀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4-09
千里眼:

但还是分省的多,本人反对分省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4-09
你是反对成立更多的省呢,还是反对就现有省界进行任何调整?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4-09
既反对分省也反对大规模并县,只支持局部调整。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4-09
我在《我的区划理念》和以前的文章中都表示过,我反对分省,但不反对在不增加省级数目的前提下调整省界。

以下是引用千里眼在2004-4-9 22:01:38的发言:
你是反对成立更多的省呢,还是反对就现有省界进行任何调整?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4-09
关键有两点:
1、目前的县确实小了点,需要并
2、不并县,至使现在撤了地级,以后地级也会死灰复燃。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4-4-9 22:23:51的发言:
既反对分省也反对大规模并县,只支持局部调整。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4-09
1、县和市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点,一个广域概念好象不是余先生先提出的吧?这是国际通行的概念吧。论坛很多人一直都坚持这个概念的如QQme 和我等。
2、点面分立这个区划理念和我国国情不适合这个论点就显然有点牵强了,台湾也在用,台湾原来不是中国?而且大规模改县级市前中国也是基本符合点面分立这种情况的,何来不适应中国国情一说?
3、只是后来喜欢标新立异的人多了,硬是要弄出许多怪胎来,比如重庆,结果吹的多了,刚刚见怪不怪,又想把它塑造成典型加以推广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4-10
中华大帝:
你那台湾版的“点面分立”与余先生的“点面分离”是本质不同的两样东西,不信你问一下余先生本人。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4-10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4-10 0:21:47的发言:
中华大帝:
你那台湾版的“点面分立”与余先生的“点面分离”是本质不同的两样东西,不信你问一下余先生本人。

晕,什么台湾版的不台湾版的?台湾不过是一个例子罢了。市、镇应该是点,省,县等是广域区划,这是基本常识,很多人早就知道。具体到每个国家施行起来可能有所区别。
不要老是和余先生纠缠在一起可不可以?你不要把别人都当行政区划方面的初学者好不好?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4-10
中华大帝:
睡觉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4-10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4-10 0:43:29的发言:
中华大帝:
睡觉

听你一次。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4-10
适当增一二个省,适当调整几个省的区域,反对大规模增省,
适当并一二成县,适当调整几成县的区域,反对大规模并县,


撤地虚乡!省县直辖!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4-10
各有道理,最好吸收其精华。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4-10
个别小县比如山西,河北等平原地区的人口在20万以下的可以大规模合并,但要因地制宜---这个标准用于西部就不行.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4-10
“分省”和“县市分离”是两派吗?

就像把蔬菜分为“绿色的”和“吃叶子的”?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4-10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4-9 21:58:35的发言:
千里眼:
但还是分省的多,本人反对分省

俺主张合省!
嘻嘻。。。
[em06]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4-10
楼主的分法确实不大妥,把“县市分离派”与诸位“分省”“撤省”派们并列在一起很可笑。县市分离如中华大帝所讲县是面、市是点,这都是区划的常识问题呀。与“分省”“撤省”们是两回事,keating的例子很形象。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4-11
哦,楼主又将本人抓来绑桩啊,无形之中我头上又多了几个无故飞来砖头砸的包。
市、镇、村属于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型建制),省、县、乡则属于区域性建制。这确实是常识问题,绝对不是我首先提出来的,我只是在呼吁要注视区分这两类建制体系,因为忽视常识问题而犯常识性错误的人,无论是研究者和操作者中,还是论坛上,不在少数哦。
市制与镇制、村制是一类体系,属于聚落区型建制;省、地区、县、乡则是另一类体系,属于区域型建制。两类建制体系的分开应该是建制类型上的分开,而不应该是按地域来分开。我们所说的市里和市外、镇里和镇外、村里和村外当中的市、镇、村,比较接近于我的聚落区型建制理念。我们所说的省内和省外、县内和县外当中的省和县,比较接近于我的区域型建制理念;而我们的到省里、县里去办事当中的省、县就离我的区域型建制理念太远了。
实际上中国的市制分得不伦不类,如果说分开了,实际上又没有分开——地级市几乎都是管辖县的;如果说没分开,实际上又是分开的——按级别按等级分开的。而实际上中国的市制与县制又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至少是中国引进市制不够成功哦。
我不知道楼主是如何将我分到“市县分离”派的。
欢迎楼主批评我的“聊聊区划理念问题”的贴子。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4-11
那老兄听说过一个“市”可以地跨几个县的吗?清注意,不是包括几个县,而是地跨,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4-4-10 22:24:15的发言:
楼主的分法确实不大妥,把“县市分离派”与诸位“分省”“撤省”派们并列在一起很可笑。县市分离如中华大帝所讲县是面、市是点,这都是区划的常识问题呀。与“分省”“撤省”们是两回事,keating的例子很形象。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4-11
余澜涛:
我将你归入“县市分离派”,主要是你主张,“市、镇、村属于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型建制),省、县、乡则属于区域性建制。”
而虽然网友绝大多数人(包括我)都主张“县市分离”,但我们这些“县市分离”和你的“县市分离”则有本质的不同!
我们虽然都主张县市分离,但还是把“市”当成一级区划,而你那个“市”已经不是区划了,而更像居民点的自治组织了,你那个市可以理解为中国的“村”,只是这个“村”的权;和要大些,地盘也要大些。
论坛了还是许多人不了解你的观点,把你当成了普通的“县市分离”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4-11
“你那个“市”已经不是区划了,而更像居民点的自治组织了”
————市、镇、村属于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型建制),难道只有区域型建制才是区划?聚落区型建制就不是区划了,晕!如果我没有记错,老兄是主张自下而上地建构行政区划体制的,下面的基础是什么?就是市、镇、村这样的聚落区啊,老兄是在按村是乡的分块,中国只有不是区划建制的行政村,没有本应该是一级建制的自然村的逻辑思考问题啊,看来自下而上是徒有其表的。聚落区型建制(居民点型建制)与自治体制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啊。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4-11
累了,先睡个觉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4-11
随着交通、通讯、信息化的发展,中央政府管他60个左右下级单位不会忙到哪里。因此没必要设大区不要拿一定会导致设大区来吓唬人!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4-11
我基本上是赞成楼主的看法,但也有所不同, 有些省确实要分,比如四川,人多地广,部分如何管县,即使合并了县那还是有相当多的县,管不过来。所以有少数几个省还是要分的,但少分为妙,通过并县后能够管的就不分。
县要大力的合并,比如河北省,县太多,很多人口还少,该省的县只能要现在的一半左右。其他的也要并,尽量并了。 地极统统撤了。
市县平级, 市为适域市,大市就是城区,中等市可以加少数城郊, 小城市就胳为镇,由县管。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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