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韓國的市性質上與中國的市沒有多大不同。
韓國的普通市面積雖較中國的縣級市小一些(平均約一半),但其都市部(建成區)也多小於中國,從比例上比較也差不多。
韓國在1995年進行了大規模的市郡合併,多數原來的切塊市都和其所在的郡合併,所以導致了大多數市都變成了「都農複合形態市」,也就是中國的整縣改市。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廣域市」,原來很奇怪,光州和大田兩廣域市不管郡,怎麼「廣」了?如果說區域廣大,其實那些普通的都農複合形態市也都算廣域了ㄚ。
查了很多韓文的資料,終於明白了:所謂廣域市,並非解釋為「地域廣大之市」。日文和韓文中所謂「廣域行政」完全就是中國所說的「地域行政」(也叫區域行政)。
韓國的道是傳統的「廣域地方行政體」,後來將一些重要大都市從道中獨立,成立「直轄市」。直轄市獨立於道,直隸於中央政府,兼具基礎行政體「市」和廣域行政體「道」的權限。
1995年以後,由於實行地方自治,各廣域地方行政體變成了廣域地方自治團體,基礎地方行政體變成了基礎地方自治團體。「直轄」這兩個代表中央集權的字詞自然就要被革去。Seoul作為首都,稱「特別市」,其餘直轄市改稱「廣域市」。
「廣域市」這個名稱真正的涵義是「具有廣域地方自治團體權限之市」,而並非我以前所誤解的「地域廣大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