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等拉丁系的国家,彼此之间行政区划体制较接近,湖鹰觉得其中有两个特点很值得我们探讨一番,对于这种类型的层级体系、相应
管理体制和管理幅度的合理性及其可借鉴的地方,还请区划迷、
地图迷、西法通们不吝赐教。
① 每一级行政区往往只用一个通名,即表面上、或在名分上未有城乡之别、高低贵贱之分。这是否更为合理?考虑到
城市化是个动态的过程,为个名号总是调来整去的,这形式主义折腾其实也很扰民、很浪费,
倒不如从实用主义和专业化的角度出发,因地制宜的合理授权来施行地方管理,制度上保证地方官员和公务员们少耗时耗力于虚名虚利、多考虑和解决实际事务和问题,完全杜绝他们为改名这种闲事而殚精竭虑、虚张声势。
② 高层次的大区和省之间管理幅度偏小,而省辖的市镇数量偏多。西意法的不少大区/自治区只管两三个省,甚至只有一省,多的一般也不过七八个省份的样子;下辖政区数目之少,比国内的许多地级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实一个只辖3个旅的师、肯定要比辖10个旅的师(事实上也不会有这样的部队)更有效率更有战斗力;而反过来,二三十人的教学班级就往往要比只有三五人的、或多达七八十人的班级的教育综合效率更高。
国内的地级市往往因下辖区县市数量不多浪费行政资源而饱受诟病(其实湖鹰觉得地级市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市制混乱和管理体制落后),批评者们与其空议缩省撤地,何不先去研究了解下西法等国的大区-省之间这种偏小的管理幅度的优缺点再谈改进之策呢?而彼省下设的市镇数量众多,一省管辖七八十个、甚至上百的基础自治体,相信反对省直管县的人们会更担心其管不管得过来的问题。从最高级的地方行政区层面来看,一战前后真正强大起来的美国,所辖州还只四十几个,现在都50个了,他们也不想再加很多新州了;俄罗斯当年89个联邦主体,使联邦区的出现和减州成为
历史必然;毕竟
分省太多,往往就要加设大区一级,这就使减少层级的努力化为乌有,瞎折腾!(好像我这是在打击虚省实地派了)
但地方自治的优点,似乎使得基层政区之灵活机动而细致繁杂的局面也可以同时合理存在,一多一少,并行不悖。可以说,现在
中国的行政村和社区,已经太大了,还并什么并?乡镇作为基础自治单位,都已经普遍比法国的市镇大多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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