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国面积采用统一标准比较,我赞成以下观点:
1.为地表之陆地面积+非海水之内水的面积。不包括海水之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等(当然更不可能算领空,地下)。
2.地表面积不计地形起伏。
3.以各国各自宣布属领之范围内,其实际控制的范围为准,包括领土+领地可一并计算比较。如实际控制区各国有明显交错,则此区域可按各国均分计算。总之,各国争议区域,按实际控制计算。
4.低潮时在海平面下之暗礁不计。
5.各国均未实际控制之区域不计入。但此未实控区如有声索国,则此区域由声索国排他性的均分计入各国。
6.人工填海成陆区域计入。
7.海岸潟湖:如地表上恒定与海洋隔离,则可计入。非如此,则计入可能之淡水部分面积。
补充几点:
1.海岸滩涂,建议不计入。
2.海洋中之低潮高地,建议不计入。
3.河流入海口区域(按统一标准,定义为淡水而非海水之区域),建议计入。
4.里海,虽然为湖,建议按海水处理,不计入。
5.南极洲(指南纬60度以南),均不计入。
6.马拉开波湖,淡水部分计入。
总之,如楼主所说,陆地指是地球上海水浸不到的地方(海陆分界线为海岸线,即平均大潮高潮线)。面积指的是WGS-84参考椭球面的表面积,即投影面积。
统一标准,才能最后得出各国数据进行正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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