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6〕1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为整合乡镇区域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工作效率,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经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并呈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核审批,现将调整改革后的乡镇区划通知如下:
一、舜陵街道
舜陵街道由原来的15个建制村以及从水市镇划入的颜家、东瓜井、大潘家、小康家、百草坪5个建制村,从冷水镇划入的上茶、杨柳塘、宝山、堂屋4个建制村,共24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5个建制村(其中2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冯家、黄金桥、王茂塘、丙塘四个建制村以及蔡家第1-8村民小组、第13村民小组合并为和谐建制村(和谐社区),村部设在原冯家村。
2、将蔡家建制村第9-12村民小组并入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3、将良坪建制村的莲花塘自然村和窝子地自然村并入莲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4、将罗坝头、龙板桥两个建制村以及良坪建制村的麻拐石、马草坪自然村合并为德源建制村(德源社区),村部设在原德源小学。
5、将花板塘、邱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和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邱家村。
6、将杨柳塘、上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茶里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杨柳塘村。
7、将大潘家、小康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小康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大潘家村。
8、水市镇划入的颜家、东瓜井、大潘家、小康家、百草坪5个建制村,冷水镇划入的上茶、杨柳塘、宝山、堂屋4个建制村,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麻池塘、颜家、东瓜井、百草坪、湾头、宝山、淌下、兴旺山、长春、堂屋等10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二、桐山街道
桐山街道由原来的15个建制村以及从中和镇划入的冷水洞、排楼屋2个建制村,共17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9个建制村(其中5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祥文福、福家坪、高岗头三个建制村合并为高福建制村(高福社区),村部设在原祥文福村。
2、将鸟立塘、老村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星火建制村(星火社区),村部设在原老村屋村。
3、将桐山、葫芦淌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桐山建制村(桐山社区),村部设在原桐山村。
4、将仁山庙、大种地、刘子用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崇德建制村(崇德社区),村部设在原大种地村。
5、将寡婆桥、麦地江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幸福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寡婆桥村。
6、将冷水洞、排楼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排楼屋建制村,村部设在水楼里自然村。
7、中和镇划入的冷水洞、排楼屋2个建制村,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五里桥、下河洞、宝塔脚等3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三、文庙街道
文庙街道由原来的26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5个建制村。
1、将双板桥、范家、山下洞三个建制村以及背后山村邝家自然村合并为福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范家村。
2、将伞里洞、草子塘、笋田洞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三合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草子塘村。
3、将鱼古弄、桐子山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鱼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鱼古弄村。
4、将竹元福、背后山(除邝家、郑家自然村)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福禄山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背后山村。
5、将蛟龙塘、棉花漯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蛟龙塘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蛟龙塘村。
6、将恩里、欧公养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春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恩里村。
7、将刘家、竹子坝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八竹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竹子坝村。
8、将周王家、华石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华石盘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华石盘村。
9、将李家寨建制村与背后山村郑家自然村合并为李家寨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李家寨村。
10、将西郊建制村并入文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欧家、肖家、乐家、隔洞、新车、株木山等6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四、东溪街道
东溪街道由原来的20个建制村以及从冷水镇划入的云峰、卜家岭、东山、唐家、大屋地、下岭等6个建制村,共26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6个建制村(其中4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周家、大路脚、昌田洞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丰熟建制村(丰熟社区),村部设在原周家村。
2、将东山、十里铺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东山建制村(东山社区),村部设在原十里铺村。
3、将东塘、瓦窑头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舜阳建制村(舜阳社区),村部设在原瓦窑头村。
4、将石板塘、逍遥岩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红岩建制村(红岩社区),村部设在原逍遥岩村。
5、将麻园里自然村、唐家山自然村、东郊建制村划入东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6、将姜吉昌自然村、新老鹅公井自然村、九狮岭自然村划入舜德社区居民委员会。
7、将柳塘建制村与荷叶塘自然村合并为柳塘建制村,村部设在柳塘村。
8、将罗家、黄龙头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黄龙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黄龙头村。
9、将白面下、城头寨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凤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白面下村。
10、将卜家岭、云峰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卜家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卜家岭村。
11、冷水镇划入的云峰、卜家岭、东山、唐家、大屋地、下岭等6个建制村,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鸡公岭、野鹿岗、五里庵、跳礅石、朝斗坝、唐家、下岭、大屋地等8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五、天堂镇
天堂镇由原来的29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7个建制村(其中4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l、将天堂、卜洞、曾家洞、寄岗四个建制村合并为天堂建制村(天堂社区),村部设在原天堂村。
2、将许家、毛里坪、平口源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光辉建制村(光辉社区),村部设在原许家村。
3、将大阳洞、牛头山、刘村、江村四个建制村合并为大阳洞建制村(大阳洞社区),村部设在原大阳洞村。
4、将岭脚、岭江、马家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岭脚建制村(岭脚社区),村部设在原岭脚村。
5、将枞树湾、下坊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和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枞树湾村。
6、将老屋场、香花桥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香花桥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香花桥村。
曹家滩、高源、百步岭、晓石、庄里洞、石海山、狮子头、龙须、大坪岭、蒋家、新屋地等11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六、水市镇
水市镇由原来的61个建制村、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调整为33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1.将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市、西边洞、梅村、石马、游鱼井堡子地自然村合并为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在原水市社区。
2.将大界、渣力坪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大界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大界村。
3.将羊公井、过水岩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凤凰山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过水岩村。
4.将东田、赵家湾、李家山、落家沙洲四个建制村合并为红旗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李家山村。
5.将花盘洞、杨家湾、刘家洞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上游建制村(上游社区),村部设在原花盘洞村。
6.将旗形、下早禾洞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先锋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旗形村。
7.将柜林、沙落坝、杉树园三个建制村合并为柜林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柜林村。
8.将冬瓜冲、梅子冲、鲁塘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冬瓜冲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冬瓜冲村。
9.将廖洞、东海、西海三个建制村合并为联海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廖洞村。
10.将梯子洞、界头源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紫源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梯子洞村。
11.将荞麦花、卜家、龟形洞、香花铺腊树脚四个建制村合并为九嶷湖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龟形洞村。
12.将黎壁源、上早禾洞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黎壁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黎壁源村。
13.将游鱼井村堡子地自然村调整至水市社区居委会。
14、将大欧家建制村与黄家村钟山岭自然村合并为大欧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大欧家村。
15、同意将颜家、东瓜井、大潘家、小康家、百草坪等5个建制村区划调整至舜陵街道,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天堂山、潭村、村尾、周家山、桂里园、小欧家、邹家、塘下洞、彭祖、杨家山、水晶窝、下立洞、大界腊树脚、石坝头、周家、欧家、田家、淌塘、樟木脚等19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七、湾井镇
湾井镇由原来的29个建制村、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调整为17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设立农村社区)、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1、将下灌、泠江、状元楼、新屋里、四公塘、水上洞、梅子窝七个建制村合并为下灌建制村(下灌社区),村部设在原下灌村。
2、将湾井社区居民委会与湾井、丰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湾井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在原湾井社区。
3、将青山尾、羊蹄岭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东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青山尾村。
4、将彭家洞、姚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建新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姚家村。
5、将朵山、大岭尾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朵山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朵山村。
6、将黄花源建制村与石坡脚建制村的石坡脚自然村、油榨旺自然村合并为黄花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黄花源村。
7、将和城建制村与石坡脚建制村的箭猪窝自然村合并为和城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和城村。
下寨岗、马脚洞、桥头、大屋地、韶水、久安背、田心、周家坝、东安头、路亭、白水源等11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八、九疑山瑶族乡
九疑山瑶族乡由原来的31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21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下洞、花盘洞、盘江湾三个建制村及三亩田村12组合并为凤凰建制村(凤凰社区),村部设在鲁观桥头。
2、将别江口、大地坪二个建制村合并为九龙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别江口村,
3、将牛头江、紫荆二个建制村及盘洞口村1组合并为紫江建制村,村部设在韭菜园自然村,
4、将向阳头、疑山头二个建制村合并为向疑建制村,村部设在疑山头理山塘自然村,
5、将桐木坪、羽毛坪二个建制村合并为龙坪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桐木坪村,
6、将凉亭山村、王奇生村1、2、3、4、5、6、9组合并为和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王奇生村,
7、将麦地、童子坪二个建制村合并为山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麦地村,
8、将光冲、庙冲二个建制村合并为牛亚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光冲村,
9、将文武冲、黄河二个建制村合并为文武冲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文武冲村
10、将王奇生村7、8组并入新塘村。
九疑山、九疑洞、大桑塘、石灰窑、盘洞口、上洞、山头源、三亩田、太平、西湾、茶罗等11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九、冷水镇
冷水镇由原来的66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39个建制村(其中2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上冷水、四方井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三联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上冷水村。
2、将上宜、下宜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上宜建制村,村部设在上宜村。
3、将冷水铺、金钩挂、五马三个建制村及三角畴村第1、2组合并为冷水铺村(冷水铺社区),村部设在原冷水铺村。
4、将神东、神西、桐子山、长冲四个建制村合并为神下村(神下社区),村部设在原神东村。
5、将绵羊畴、油村口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舜联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绵羊畴村。
6、将于家、东城铺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东城新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于家村。
7、将翟家、上胡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翟家福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翟家村。
8、将隔江、寨村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隔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隔江村。
9、将庄屋建制村以及上胡家村第7、8组合并为庄屋建制村,村部设在庄屋村。
10、将淌头建制村以及三角畴建制村第3、4、5、6、7、8组合并为永和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三角畴村。
11、将甘石坝建制村以及竹岭脚村第1、2、3、8组合并为新骆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甘石坝村。
12、将骆家建制村以及竹岭脚村第4、5、6、7组合并为骆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骆家村。
13、将油麻岭、下山脚、上山脚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山脚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上山脚村。
14、将大陂岭建制村以及六十畴村第1、2、5、6组合并为大陂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大陂岭村。
15、将贺家建制村以及六十畴村第3、4、7组合并为贺家建制村,村部设在贺家村。
16、将石佳坪、老张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玉屏新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张家村,
17、同意将宝山、杨柳塘、上茶、堂屋4个建制村区划调整至舜陵街道;唐家、下岭、东山、大屋地、卜家岭、云峰等6个建制村区划调整至东溪街道。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百美、奉佳山、高壁、海江、鸡公寨、匡家、毛坪头、李铭远、毛家、梅翠、欧家、盘市、培泽、琴棋、沙洞、上毛家、旺溪、锡海、下胡家、夏璧、新张家、云潭、中元等23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太平镇
太平镇由原来的53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31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新白土、老白土、牛市坪三个建制村合并为白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白土村。
2、将太平、王婆晚、塘头岭(上水井自然村除外)、城盘岭四个建制村合并为太平建制村(太平社区),村部设在原太平村。
3、将洞尾、妙瑞井、西岭头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和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妙瑞井村。
4、将何八仕、石门头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五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石门头村。
5、将洪洞、潘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东风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潘家村。
6、将九十四建制村与塘湘建制村的苏家自然村合并为九十四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九十四村。
7、将匡家、青草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团结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匡家村。
8、将李家库、下界头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前进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川畴自然村。
9、将骆全建制村与新坪下建制村的毛家自然村合并为骆全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骆全村。
10、将马扎营、单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单营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单家村。
11、将新坪下(毛家自然村除外)、老坪下、章家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坪下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坪下村。
12、将神旺、李已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神旺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神旺村。
13、将塘前、岭壁洞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塘璧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岭壁洞村。
14、将塘湘(苏家自然村除外)、上界头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和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上界头村。
15、将土桥头、龙眠洞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土桥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土桥头村。
16、将五里坪建制村与塘头岭建制村的上水井自然村合并为五里坪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五里坪村。
17、将老夏塘、新夏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夏堂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夏塘村。
18、将上谢家、下谢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清潭谢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上谢家村。
19、将新塘下、沙螺塘、梁武桥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友谊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新塘下村。
留佳位、岭头源、毛坪头、排楼下、清水岭、上下留、石门山、水便、湾田洞、夏千七、杨家坪、坪石头等12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一、保安镇
保安镇由原来的35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9个建制村(其中2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保安、龙家、杨家、居家园四个建制村合并为保安建制村(保安社区),村部设在原保安村。
2、将盐田、新朱家、社头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义重建制村(义重社区),村部设在中心铺集市。
3、将李巳、知止门、黄家坝三个建制村合并为李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李巳村。
4、将小双桥、大木山、新岭脚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三合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小双桥村。
5、将下古溪、上古溪二个建制村合并为古溪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下古溪村。
6、将黄门洞、竹元下二个建制村合并为红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黄门洞村。
7、将中心铺、老屋山二个建制村合并为中心铺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中心铺村。
8、将黄土岭、崇高山二个建制村合并为黄土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黄土岭村。
9、将官田、肖家塘二个建制村合并为光明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官田村。
10、将老许家、新许家二个建制村合并为许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许家村。
11、将坪石、土地冲二个建制村合并为坪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坪石村。
李亥、北阳、朱日、鲤塘、李宅相、石坝、汉下、坦头岩等8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二、禾亭镇
禾亭镇由原来的39个建制村、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调整为24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1、将禾亭社区居委会、禾亭、肖家、刘家、周家、大谷村合并为禾亭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设在原禾亭社区。
2、将老潮水、猫仔凼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朝阳建制村(朝阳社区),村部设在琵琶责任区。
3、将白面砠、新田脚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团结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白面砠村。
4、将永佳、石山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永佳建制村,村部暂设原石山下村。
5、将贾家、石龙观、小里水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幸福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石龙观村。
6、将高寨、老烟竹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和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老烟竹村。
7、将富村、环家山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富村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环家山村。
8、将新龙岗、老龙岗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龙岗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新龙岗村。
9、将六合、陈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白土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陈家村。
10、将张家、黄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东垦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张家村。
王朝印、琵琶岗、双龙形、石城、蒋家塘、大畴、老柏家、黄湘、小桃源、新天、大邦、祖元福、新柏家、长江头、新烟竹等15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三、仁和镇
仁和镇由原来的33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6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仁和、上徐家、刘安仲、牛尾塘、鹅婆井五个建制村合并为仁和兴建制村(仁和兴社区),村部设在原仁和村。
2、将岩口洞、陈普全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双全岩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陈普全村。
3、将唐家、社福山、下徐家三个建制村合并为永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社福山村。
4、将孙家铺、同干脚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建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同干脚村。
5、将陈家、谷木洞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舂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陈家村。
6、将十甲、古坪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铜钢苑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古坪村。
7、将社旺、高家、枫木铺三个建制村合并为社高丰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社旺村。
8、将冯石、大塘边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冯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冯石村。
9、将大石洞、神背山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大石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大石洞村。
10、将冯谷均、环仪堂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冯环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冯谷均村。
11、将李家铺、大元伏、堂皇三个建制村合并为李家铺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李家铺村。
陈安、黄家洞、鲤鱼塘、白马、尹家洞等5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四、棉花坪瑶族乡
将柏家坪镇关塘村区划调整至棉花坪瑶族乡,由原来的4个建制村调整为5个建制村。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十五、中和镇
中和镇由原来的67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37个建制村(其中9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宝峰、黄坝头、新彰佳山、老彰佳山四个建制村合并为彰佳山建制村(彰佳山社区),村部设在原老彰佳山村。
2、将上街、马鹿口、羊山头、兴隆坊、石珠坝五个建制村合并为上街建制村(上街社区),村部设在原上街村。
3、将下街、大桃园、李家三个建制村以及周家第6村民小组合并为下街建制村(下街社区),村部设在原下街村。
4、将老村、新村、高子洞、油榨屋、百花园五个建制村合并为慕投建制村(慕投社区),村部设在原老村。
5、将和平、仁杏、井子口三个建制村和山林塘第1-4村民小组合并为库里建制村(库里社区),村部设在原和平村。
6、将保和、新福祥、杉木园三个建制村合并为保和建制村(保和社区),村部设在原保和村。
7、将黄仟二、邓家、聂家、蒋家、谢家五个建制村合并为绿源建制村(绿源社区),村部设在原黄仟二村。
8、将永乐塘、新屋里、老屋里、杉树脚四个建制村合并为四都建制村(四都社区),村部设在原新屋里村。
9、将盘龙井、木桦山、泮塘、白田四个建制村合并为河西建制村(河西社区),村部设在原立新学校。
10、将茶子园建制村与山林塘第5、6村民小组合并为茶子园建制村,村部设在茶子园村。
11、同意将冷水洞、排楼屋等2个建制村区划调整至桐山街道,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何家山、荒塘、上吴、下吴、坦头、谢罗塘、坝眼、友谊桥、大塘漯、西江园、麻田、陈家洞、白宫殿、砠江、枫木脚、坦坝、罗卜园、岭头、新开、四坊、杨柳田、西山、芳竹山、立脚、犹壁、龚家等26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六、柏家坪镇
柏家坪镇由原来的49个建制村、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调整为27个建制村(其中3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1个集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1.将柏家坪社区居委会、柏家坪、谢家、柏家井、毛家坝、左洞村明水桥自然村、唐家自然村合并为柏家坪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设在原柏家坪村。
2.将大路尾、长岭上、双井圩、下坝洞、黄泥坝、百佳洞六个建制村合并为双井圩建制村(双井圩社区),村部设在原双井圩村。
3、将杨柳桥、蒿草坪、左洞村(明水桥、唐家自然村除外)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北屏建制村(北屏社区),村部设在原杨柳桥村。
4、将小新屋、老屋、彭家、林里坊、茄子园、普洛洞六个建制村合并为礼仕湾建制村(礼仕湾社区),村部设在礼仕湾党总支部活动中心。
5、将三文洞、寒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新团结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三文洞村。
6、将花桥、潘家洞两行政个村合并为潘花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花桥村。
7、将马头岗、火烧石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兴旺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马头岗村。
8、将都堂岭、西林寺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都喜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都堂岭村。
9、将牛轧丘、神山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神山下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神山下村。
10、同意将关塘建制村区划调整至棉花坪瑶族乡,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王家冲、可亭、瓦渣坪、蔡地里、岭脚洞、皇家洞、马头上、柏家、眼头、四元山、刘均申、岗芝头、井塘背、桥头、郑古元、唐家漯、左家、坝子头、榜利元等19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七、清水桥镇
清水桥镇由原来的38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21个建制村(其中3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大河铺、大竹源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大竹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大竹源村。
2、将刘家坪、枫岩脚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刘家坪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枫岩脚村。
3、将上马石、座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郑兴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上马石村。
4、将谢家、太平铺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谢家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谢家村。
5、将阙家、何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清溪建制村,村部设在原何家村。
6、将新坝头、孔家岭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孔家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新坝头村。
7、将乐家坊、西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西坊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西塘村。
8、将三脚岭、泉井眼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泉井眼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泉井眼村。
9、将洛家洞、再上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江河源建制村(江河源社区),村部设在原洛家洞村。
10、将万家、清一、清二、龙岗、凤形岭五个建制村合并为清水桥建制村(清水桥社区),村部设在原清一村。
11、将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四个建制村合为平田建制村(平田社区),村部设在原平田总支。
12、同意将桐梓坪建制村区划调整至桐木漯瑶族乡,跨乡镇区划调整由县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呈报。
胡家、吕家桥、罗坝、吾塘岭、晓睦塘、晓塘铺、黄沙坪、百福荣、田伟、大金盆等10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八、桐木漯瑶族乡
桐木漯瑶族乡由原来的7个建制村以及从清水桥镇划入的桐梓坪建制村,共8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6建制个村。
1、将双江口、大源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双源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双江口村。
2、将竹山源、桐木漯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桐木漯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桐木漯村。
3、清水桥镇划入的桐梓坪建制村由民政局按程序向省、市申报。
上龙盘、下龙盘、小源等3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十九、鲤溪镇
鲤溪镇由原来的55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27个建制村(其中3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鲤溪、寨头岭、大枧头、游马石、雷玄五个建制村合并为鲤溪建制村(鲤溪社区),村部设在原鲤溪村。
2、将永安、浪石桥、流夹洞、蛇脑头四个建制村合并为永安建制村(永安社区),村部设在原永安村。
3、将上柏万城、下柏万城、虎形、新厂岭四个建制村合并为柏万城建制村(柏万城社区),村部设在原下柏万城村。
4、将上汤家、大井边、李家山三个建制村合并为朝晖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李家山村。
5、将山田、徐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山田村,村部设在原山田村。
6、将吕家、仝家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五福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吕家村。
7、将快乐洞、蒋家岭、二坝湾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快乐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快乐洞村。
8、将王家洞、姜家洞两个建制村合并成为姜家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姜家洞村。
9、将百家岭、马山岭、茶月岭三个建制村合并为百家岭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百家岭村。
10、将龙板、鱼形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双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鱼形村。
11、将倒泥田、甘花洞、麻芝湾三个建制村合并为开发渡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甘花洞村。
12、将狮子畴、白兔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白兔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白兔村。
13、将香炉畴、梅木塘两个建制村合并为大冠堡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梅木塘村。
14、将阳合凼、石山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仙马石建制村,村部设在原石山下村。
15、将大山窝、白石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白云岩建制村,村部设在原大山窝村井子头自然村。
16、将燕村、龙形头、葡萄湾三个建制村合并为龙泉建制村,村部设在原龙形头村。
枫木山、骆家园、大方洞、雷家源、下庄、东山岭、三元岭、贵头、瓜石、桑梓头、杉木坪等11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二十、五龙山瑶族乡
五龙山瑶族乡由原来的15个建制村合并调整为11个建制村(其中1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1、将石家洞、新屋两个建制村合并为石家洞建制村(石家洞社区),村部设在原石家洞村。
2、将象村洞、阻山口、西边三个建制村合并为象村洞建制村,村部设在原象村洞村。
3、将菜秧丘、黄泥口两个建制村合并为洋塘建制村,村部设在原洋塘片小。
杨桂坪、陈家湾、上洞铺、五龙山、大坝、茶坪源、上庄源、牛塘岭等8个建制村保持原状不变。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