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浙江、河南两个很有代表性的省份分别高举撤市设区和省管县的大旗,就意味着中央对省管县是理智和睿智的。
对于农区、老区、少区、边区、灾区、穷区、库区等等,是极其适合省管的,甚至中央直辖都不为过。相反,长三角、珠三角核心区必须同省管县作坚决斗争,在都市化地区实施省管县,无疑是一次历史的倒退,对基层活力的扼杀。
对于都市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必须认识到高阶城市对于进一步整合城乡发展、规范土地利用、加大环境治理、加强基础设施更新、提高公众服务效率的重要性。
对于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各大城市,有必要输出市区的资源去主动积极地参与新一轮城镇布局。
作为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县级单位,更应该认识到拥有近便的各类社会事业设施和资源对于本地区市民基本需求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