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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中国已经有283个地级市,绝大多数是中小城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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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7-12
截止2006年底, 中国已经有283个地级市。其中有273个是领导县的地级市,它们共领导着780个区,1146个县,81个自治县,34个旗,还代管312个县级市。按照宪法规定只有中央直辖市和(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才可以设区和县。可是在这283 个地级市中,城市人口大于100万的较大城市才有46个,城市人口小于50万的中小城市多达152个。其中河南周口市城市人口21万人,领导着1区10县1066万人,广西贺州市城市人口才7万,领导1区3县208万人口。云南保山城市人口才1万人,却领导着1区5县237万人口的地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7-12
凡是城市人口不足100万人的地级市都应改成县级市。首先可以把城市人口不足50万人的地级市先改为县级市,不足10万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先一律改为镇。
[ 此贴被hufengwu在2007-07-13 18: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7-13
太武断了吧
拉萨等等是改不得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7-13
就是,1楼的太武断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7-13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口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7-13
引用第4楼Franc.She于2007-07-13 08:31发表的  :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口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


支持!!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7-13
东中部人口标准应该一样。最多西藏可以不一样。新疆也有大城市的,中等城市也不少。四川更是和东部有啥差别?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7-13
设立地级市,政府官员们在职务、经济等利益上就有了许多益处,所以,一些小规模的市也设立了地级市。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7-13
引用第4楼Franc.She于2007-07-13 08:31发表的  :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口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


应该有一定区别,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7-13
第一,要承认发展有一个过程,需要中心城镇带动。
第二,标准制定后不能徇私矫情,全国要统一。按上面的标准,拉萨本来就没有资格称市,但称邑(城区30万以上人口)可也,不要和稀泥。
第三,省会或者区域中心不一定非要为市,想想镇江县也可以作江苏的省会,最能说明问题(后来镇江县发展以来后该称市)。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7-13
现在这种撤地设市方式,最大的弊端是造成假性城市化.。按行政区划类型统计,现在全国城市型政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百分之九十五。可是我国的城市化率现在还不到百分之四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7-13
地极市是应该改革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8-07
只有西藏新疆贵州青海黑龙江还有地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8-07
下回如果流行府了,这283个市又一窝风改成府了,无聊得猛
浙江黄岩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8-07
建议城镇型政区通名:省级叫都,县级叫市,乡级叫镇。在城市化率达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都市连绵区,可以设都,都下划分市,市下划分为镇。都可以下辖少量的县,市下也可以辖少量的乡,镇下也可以辖少量的村。但都市镇的设立除了要有相应规模的中心城市(镇)为依托外,整个行政区域的城市化率一定都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国东中西部在设市的人口规模上可以有差别,但城市化率的标准不能降低。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8-07
恩,5万人之下的改为镇,30万以下的改为县级市
人生就像挤公共汽车,有人一上车就有座,有人却要一直站到终点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8-08
原则上取消地级市。把有300万城市人口的特大城市和其周围的城市连绵区,设立省级城市型政区建制---都。其他的市一律与县平级。凡是全市域城市化率不足百分之六十,中心城区城市人口又不足10 万的市一律改为县。县下设镇,镇是城市化率超过百分之六十,并且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超过1--2万的乡级政区。都(省级),市(县级)和镇(乡级)都是城镇型政区的行政区划通名。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2-05
不添亂就好了,那有帶動。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2-05
回 hufengwu 的帖子
hufengwu:原则上取消地级市。把有300万城市人口的特大城市和其周围的城市连绵区,设立省级城市型政区建制---都。其他的市一律与县平级。凡是全市域城市化率不足百分之六十,中心城区城市人口又不足10 万的市一律改为县。县下设镇,镇是城市化率超过百分之六十,并且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超过1-- .. (2007-08-08 21:05) 

都在中国一直是乡下的建制,宋元明清以来乡下面一般设都,或者里、社等其他名目。把都作为省级城镇型通名不合适,再者城镇型政区不该分省级、县级、乡级等等这些级别,城镇型政区作为基础自治体,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按聚落大小区别的话,只能是自治权限的大小区别,而不是级别。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2-05
歷史上的「都」有2種,1是首都或陪都,2是基層地理區。

前者就不說了,後者源於唐末五代時期的藩鎮體制。藩鎮在地方的直屬分支機構就是鎮(也叫巡鎮、外鎮),當年的鎮並不是隸屬於縣的,而是切塊設鎮,相當於現代的切塊市,鎮將地位高於縣令直接聽命於藩鎮或州刺史(武人),有的縣甚至由於領域被鎮瓜分完了而完全消失。

鎮是與縣同級的軍政府,其下屬的軍事組織就是「都」,是軍事編制。這個都就是後來基層「都」的來源,這也就是為什麼「都」一般以數字番號命名(第一都、第二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2-05
宋代以後,原來那些獨立於縣的軍鎮都被廢止,但那些設在人口稠密處的「偏鎮」則被保留下來,但不再設鎮將,而以縣裡派文吏擔任監鎮官負責這些小都市的治安警察,鎮成為縣屬行政組織而不再是軍事機構。廢止了的舊軍鎮原屬的都組織自然也就變異了,變成縣下的地理區而不再有兵。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2-05
行政级别害死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2-06
回 zhshb671010 的帖子
zhshb671010:只有西藏新疆贵州青海黑龙江还有地区. (2007-08-07 16:09) 

内蒙古的盟也相当于地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2-06
城市人口才有几万的集聚区也叫“市”,而且还是地级市,确实是应该规范、整顿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2-06
回 hufengwu 的帖子
hufengwu:凡是城市人口不足100万人的地级市都应改成县级市。首先可以把城市人口不足50万人的地级市先改为县级市,不足10万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先一律改为镇。 (2007-07-12 23:50) 

人口达到100万的县都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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