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行政机构臃肿
学者呼吁撤消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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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静(本报北京特约)
3日发布的中国乡镇发展报告指出,据有关部门对中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至3倍;此外,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编严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乡镇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中国乡镇发展中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严峻、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乡镇财政危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些学者呼吁要尽快撤消乡镇政府。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主张尽快撤消乡镇政府,建立乡公所,恢复农村自治。他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市场经济要求“官退民进”、“小政府大社会”,撤消乡镇政府才能形成正常的市场、健康的社会,否则,政府机构庞大,公权力横行,腐败严重,农民容易受到种种的不法伤害。
他认为撤消乡镇政府符合中国传统和中国国情。在中国古代就有“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县以下的农村是由家族、乡绅治理的。在改革开放前,人民公社也只有一二十个办事人员。那时,农村也并没有乱。
他说,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农民太苦了,农村太穷了,“三农”问题太突出了。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撤掉乡镇政府,代之以自治性质的乡公所、农民协会、专业协会,从而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按市场规律调整农业结构,解除对土地使用、农用生产资料、金融服务等种种不合理的管制放活农民,拆庙搬神减轻农民负担,根除地方领导的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以造福于农民。
他指出,要撤消乡镇政府涉及到两大问题如何解决。一是乡镇政府上千万人员的安置。二是乡镇政府功能的替代。
不过,鉴于农民的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居民,农民在新中国为国家贡献了数万亿元的税赋,现在应当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相应地,乡镇政府的征税功能消失;极少数需征税的项目则由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