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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中国乡镇行政机构臃肿 学者呼吁撤消乡镇政府[转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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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06
中国乡镇行政机构臃肿
  学者呼吁撤消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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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静(本报北京特约)

  3日发布的中国乡镇发展报告指出,据有关部门对中国1020个有代表性乡镇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为16个,其人员平均数58人,超过正常编制的2至3倍;此外,平均每个乡镇下属单位为19个,其人员达到290余人,超编严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乡镇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中国乡镇发展中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严峻、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乡镇财政危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些学者呼吁要尽快撤消乡镇政府。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主张尽快撤消乡镇政府,建立乡公所,恢复农村自治。他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市场经济要求“官退民进”、“小政府大社会”,撤消乡镇政府才能形成正常的市场、健康的社会,否则,政府机构庞大,公权力横行,腐败严重,农民容易受到种种的不法伤害。

  他认为撤消乡镇政府符合中国传统和中国国情。在中国古代就有“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县以下的农村是由家族、乡绅治理的。在改革开放前,人民公社也只有一二十个办事人员。那时,农村也并没有乱。

  他说,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农民太苦了,农村太穷了,“三农”问题太突出了。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撤掉乡镇政府,代之以自治性质的乡公所、农民协会、专业协会,从而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按市场规律调整农业结构,解除对土地使用、农用生产资料、金融服务等种种不合理的管制放活农民,拆庙搬神减轻农民负担,根除地方领导的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以造福于农民。

  他指出,要撤消乡镇政府涉及到两大问题如何解决。一是乡镇政府上千万人员的安置。二是乡镇政府功能的替代。

  不过,鉴于农民的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居民,农民在新中国为国家贡献了数万亿元的税赋,现在应当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相应地,乡镇政府的征税功能消失;极少数需征税的项目则由县局负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06
基本同意,但是要操作起主要困难在于阻力太大,那么多寄生阶层一旦失去了权力保障,将会极力反扑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06
一下要裁掉,的确难度极大,还是要慎重。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06
太离谱了.积重难返.这种现象在安徽北部尤为突出.据说一个土地所就有60多人!
乡镇政府的惟一职能就是上讨下要,混口饭吃.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06
乡镇政府应该撤消。难道我们现在县一级政府的管理能力还不如封建社会吗?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06
国民党时期农民负担也重是为什么?大陆应该怎么样的吸取教训?
以無法為有法
以無限為有限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06
清朝:官民比 1/1000;
共和国:官民比 1/56。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06

清朝:官民比 1/1000;
共和国:官民比 1/56。


如果算上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其比例不会小于1/30.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06
反对撤销乡镇。改成派出机构根本不能减人。
而且难以想象虎门便成派出机构,龙港变成派出机构。大概只有乡还可以考虑。
说实话,现在的管理能力确实不如清朝,清朝要管计划生育吗?要管教育吗?要管工商吗?不要动不动就和清朝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08
我的理念

我的意思就是虚县实乡镇。因为在一个县域内,县城往往挤占其他乡镇的利益,既是说
,一个独立的城镇社区不应当凌驾于其它城镇社区之上。市管县就更是垃圾,应该立马
取消。而未来城市化以后就必然以城镇社区的治理为主。因此我认为应当把县的一些职
能下放给乡镇市(县辖市,如台湾),县自身在只能减少后,就可以弱化。地级根本就
没有存在的必要。考虑到一个省县太多,可能管不过来,可以通过缩小省并大县的方式
直辖省县直辖,最后形成小省-大县-市镇乡自治政府的模式。

首先,我认为自治虽然各国实践有差别,但实质还是一样的。我所说的乡镇自治政府并
不是村自治的提高版,而且一级完整的政府。政府自治并不奇怪,西方国家的省都是自
治的,当然不可能是我们的村自治这种样子。以上在现在现不现实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自治政府的权利范围是什么这就要法律还划分。台湾就有地方自治法,规定了县自治和
市镇乡自治,以前还有省自治。当然,为了能使自治正确运作,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离不
开的。

你所说的双重权力来源是不是这个意思?
我这么解释,所谓自治当然是由当地人自治治理,但时当地领导人怎么产生本身也是个
问题。专制国家中当然也有自治,比如日本古代藩国林立,也可以算是自治。但是现代
国家中都是以民主选举的形式产生当地领导人。在对上方面则是通过在法律的框架内获
得权利和现实运作,即通过法律获得上面的认可,并通过地方选举获得当地人的认可。
不知道你是不是指这个。
至于乡镇自治政府同村自治的差别,一下子也找不出简约概括的话来。但是村是社区性
质的,并不是政府机构,不能代表公权力。而自治政府则是国家公权力的一部分,自治
只是说明这种治理结构的产生方式。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1-09
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一级政府基本上没有大的作用,因此可以撤消!但这可能有个过程!另外一个就是撤消市一级(指地级市)这是宪法中都没有的一级机构,而且占用了很多的公务员编制,使得国家财政负担加重!!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09
偶的意见是以合并前的小乡镇或者合并后的大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地方自治,而把现在的大乡镇虚化并最终废掉。
各地方自治单位称为乡,人口一般1万——2万,人口密集区可以适当放大上限。人口超过5万,非农人口和非农经济占到一定比例的可以转变成县辖市。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09
我和北极相同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1-15
地方财政管理上还是存在着相当大的随意性。比如某省一到年底,下属地县的领导干部就要经常跑省里要钱,与省政府或省财政厅的领导关系搞得好,就能多要来一些,这样的干部就很受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关系搞得不好,就要得少一些或要不到,这样的干部就要被干部群众认为是无能。如此竞争的结果绝不会创造出新的价值,只是更加败坏的官场习气,让一些权力拥有者中饱私囊。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1-15
以下是引用pilot在2004-11-6 20:04:02的发言:
反对撤销乡镇。改成派出机构根本不能减人。
而且难以想象虎门便成派出机构,龙港变成派出机构。大概只有乡还可以考虑。
说实话,现在的管理能力确实不如清朝,清朝要管计划生育吗?要管教育吗?要管工商吗?不要动不动就和清朝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那现在要管礼仪、要管宗族吗?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1-15
以下是引用pilot在2004-11-6 20:04:02的发言:
反对撤销乡镇。改成派出机构根本不能减人。
而且难以想象虎门便成派出机构,龙港变成派出机构。大概只有乡还可以考虑。
说实话,现在的管理能力确实不如清朝,清朝要管计划生育吗?要管教育吗?要管工商吗?不要动不动就和清朝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还有,谁说不管教育。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1-15
以下是引用21495621在2004-11-6 15:42:42的发言:
清朝:官民比 1/1000;
共和国:官民比 1/56。
如果算上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其比例不会小于1/30.


再加上党的一套班子 就更多拉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1-16
还有事业机构、官营社会团体,想起以前历史课本上的那幅画。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1-16
以下是引用anrye在2005-1-16 16:33:07的发言:
还有事业机构、官营社会团体,想起以前历史课本上的那幅画。

现在人头经费财政开支最大的一块是教师.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4-02
我的意见是不能简单的把乡镇撤了,乡镇是农村老百姓眼中的政府,因为他们和基层政府的交往最多。如果冒失的把乡镇撤了会造成老百姓和政府之间出现更大的障碍,县直接管理乡镇回很困难。再说了撤掉乡镇不一定就能把人员减下来,最重要的还有有制度做保障。必须改变目前的能进不能出的制度,只有能进能出才能真正的减少政府工作人员达到高效率。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4-02

好,撤消好;我认为撤地,不如撤乡镇。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4-02
撤不撤乡镇不影响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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