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湘满的
流域“协调”论自相矛盾
陈湘满:男,湖南新宁人,1965年生。湘潭大学教授,人口、资源与环境
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国
行政区划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为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
(1)陈湘满的研究成果和基本观点
在中国的行政区划研究中,陈湘满先生是唯一的一位从流域区、经济区、行政区的关系研究行政区划的知名学者。
陈湘满的研究成果是:在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下,他做了深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发表了《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及其优化》《论流域开发
管理中的区域利益协调》等一 系列专论,对很多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中国地理学界和行政区划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陈湘满的基本理论观点分析了流域的地理生态经济特征。提出了流域区和行政区关系优化协调的对策和措施。
陈湘满指出:流域区由于其内部相互联系的紧密性、完整性,往往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经济区域。江河对人类经济活动形成了巨大的内聚力,使流域不仅成为一种最古老的经济区域,而且也是永不衰退的经济区域,尤其是近年来,世界各国逐渐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比较重视对环境的整治,加强了对流域的开发建设,流域区也就成为一类重要的经济区域。
陈湘满指出:在区域管理方面,行政区具有完整而发达的自上而下的垂直式行政系统,对辖区实行比较严密的区域管理;而流域区虽然各要素之间联系紧密,但目前尚无专门的流域经济管理机构负责区域的综合开发与规划。
(陈湘满的个人资料和二篇文章全文附后,并且请读者自行查阅陈的其他有关著作)(2)陈湘满和滦河人不谋而合
陈湘满和滦河人不仅观点相同而且研究方法相同。滦河人和陈湘满都使用了系统论方法对流域进行研究。
陈湘满指出:流域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流域范围内,水资源和其它资源之间、资源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各种各样的自然生态系统,各个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生物和其它物体,经过长期生态适应,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生态平衡。但行政区域界线与流域区界线的不一致,使得完整的流域区被人为分割,给水资源管理、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带来诸多影响。对水资源的管理,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按行业、按行政区进行管理,缺乏对整个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
滦河人认为:川是一个地理系统、生态系统、资源系统、灾害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系统。而传统的行政区划的最大问题恰恰是违背自然规律,用社会系统“切割”自然系统。
可见,二人对流域系统的认识十分接近。而且二人都把流域表述为系统。
(3)陈湘满的理论误区
陈湘满指出:流域区和行政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区域类型,边界往往不重合。
一个流域区可能跨越几个行政区,而一个行政区也可能包含几个不完整的流域区,以致在区域开发管理中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这恰恰就是滦河人所说的“一江多省,一省多河” ,是同一 个问题)
但是,陈湘满却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怪圈!
一 方面,陈尖锐地指出了“行政区域界线与流域区界线的不一致,使得完整的流域区被人为分割,”
另一方面,陈湘满又主张 :“
行政区和流域区是两种不同的区域,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二者完全一致,但是我们可以寻求行政区域同流域自然区域之间的相互适应。在局部地区可以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来解决地区之间的纷争,如前面提到的娄底市与湘潭市、邵阳市之间取水问题,就可以作这方面的尝试,把提供水源的湘乡市部分乡、村按照流域的完整性划入娄底市。”
陈湘满还主张 :由省相关的部门牵头,按照相应领域的专业要求,
建立专业化的区域协调机构,采用类似欧盟组织的委员会机制,通过协商、投票的办法处理跨地域的专门事务。如按流域建立城乡居民供水、防洪、污水处理及排放、工业用水、农业灌溉、航运、流域治理与生态保护等事务
协调组织,按主风向和气候区建立治理大气污染
协调组织,按路网体系建立道路交通建设
协调组织、通讯网络
协调组织。我们要问:
假如“协调组织”能够有用,那么何必“把提供水源的湘乡市部分乡、村按照流域的完整性划入娄底市。”
既然陈湘满先生主张“把提供水源的湘乡市部分乡、村按照流域的完整性划入娄底市。”那么为什么就不能把其他
城市的水源也照此办理?明明知道这样做有好处,为什么又说“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二者完全一致,”
滦河人要问:怎么就“不应当” ?怎么就“不可能” ?
以陈湘满之矛攻陈湘满之盾,陈湘满是不是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怪圈?
陈湘满主张“协调” 。难道陈湘满先生不知道中国有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委员会?太湖委员会?难道陈湘满不知道中国有海河管理局、辽河管理局、太湖管理局……有多少流域管理局 ?
这些委员会、管理局“协调”得怎么样?作为专业研究者的陈湘满先生不能不知道吧!这些委员会、管理局并非不尽力,而是根本无法突破体制障碍,无法突破地方政府的利益藩篱。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把这些什么委员会、什么管理局当回事!“协调组织”“协调” 了这么多年,结果,无数的巨额资金投进去,不但什么问题也没解决,反而越“协调”问题越多!
实践证明“协调”之路已经山穷水尽!那么,陈湘满先生还要协调什么呢?还要多少协调机构呢?
陈湘满一口气提出了五类“协调组织” 。滦河人真不知道陈湘满主张的这么多“协调组织”要多少机构,多少编制人员,也不知道这么多“协调组织”由谁领导,谁说了算,谁出钱,谁拍板!
陈湘满揭示了行政区和流域区的矛盾,但是却又提出了“协调论”,转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点。如果“协调”管用,那么就继续“协调”吧!何必搞什么行政区和流域区改革!
(3)滦河人和陈湘满的分歧
陈湘满主张:对那些因行政区划而将完整的流域分割得支离破碎、造成资源利用方面矛盾突出的区域,适当照顾其流域的完整性,对行政区划作局部调整。另一方面,在流域开发过程中,以河流为主体,把行政管理辖区分别纳入各自所属流域,从整个流域综合、协调发展的角度,统一协调流域社会经济系统和地域空间系统,打破行政界限,从流域整体配置资源,以此实现行政区与流域区的协 调一致。
滦河人主张:中国应彻底摒弃以历史沿革维系现行行政区划的陈腐观念,按江河湖泊海洋流域重新划分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形成"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的地方行政区划体系。使流域地理系统、生态系统、灾害系统、资源系统、社会系统等五大系统吻合叠加。
从上面二段观点对比可以看出:
陈湘满主张:行政区和流域区是两种不同的区域,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二者完全一致,应该建立“协调组织”
滦河人追求五大流域系统的吻合叠加。主张"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自己的事情自己管,何必“协调”?陈湘满主张“协调”
滦河人认为“协调”就是原地踏步,“协调”之路已经山穷水尽,应该彻底抛弃。
这就是差别,这就是分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陈湘满文章提到:“
在我国国土综合经济区划中,有人曾提出以江河流域作为划分一级经济区的地域单元,据此安排全国的宏观生产力布局。行政区凭借自身的行政管理系统对区域经济进行调控,尤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十分严重,使行政区的经济职能表现得十分突出,形成了一种行政区与经济区的特殊耦合体,即行政经济区。(转载请注明网络来源:
http://www.csscipaper.com/ )” 但是,文章中没有说明是谁提出这一 意见。滦河人也没有查到。
附:陈湘满二篇文章 和滦河人《川论》
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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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11-14 00:25学术论文来源:
www.csscipaper.com 【文章日期】收稿日期:2000—05—08/修订日期:2000—09—18
【作 者】陈湘满/刘君德
【作者简介】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上海
陈湘满(1965—),男,湖南新宁人,副教授,博士生,研究方向为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
本文承蒙导师刘君德教授指导,谨此致谢!
【内容提要】流域区和行政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区域,但都有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部分功能,与 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两类区域之间关系处理的不适当,导致了区域开发管理中的 诸多矛盾和问题,文章最后提出了流域区和行政区关系优化协调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区域的涵义
“区域”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区域。不同的学科,因其研究对象不同,对“区域”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政治学认为区域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如行政区;社会学则将区域看作是具有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
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如“法语区”;而经济学视区域为由人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如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认为整个地球是由无数区域组成的,如流域区等[1]。尽管“区域”的类别多种多样,但都必须依托着一定的空间地域才能存在,因此,“一定的空间地域”应是“区域”概念的内涵。从空间地域的角度对特定对象进行界定和考察,分析地域因素对特定对象变化运动规律的影响, 是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行政学的重要内容,并使用“地理区域”、“社会区域”、“政治区域”、“行政区域”、“经济区域”等概念。按考察对象的特征,可将区域划分成自然区域、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三种类型。流域区作为特殊的一种自然区域,与行政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2 、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
流域区属于一种特殊的自然区域,它是以河流为中心,由分水线包围的区域,是一个水文单元,同时又是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特殊的流域经济、社会系统,是经济区划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双重意义的范畴[2]。流域是整体性极强、关联度很高的区域,流域内不仅各自然要素间联系极为密切,而且上中下游、干支流、各地区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极其显著。上游过度开垦土地、乱砍滥伐、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当地农林牧业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又会招致洪水泛滥、河道淤积抬高,威胁中下游地区
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广大地区的经济建设。同样,在水资源缺乏的干旱、半干旱流域,如果上中游筑坝修库,过量取水,就会危及下游的灌溉乃至工业、城镇用水,影响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需要。同时,流域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复杂的流域系统。流域经过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具有多样性的自然景观、森林植被和气候特征。人类为了生存,必须开发利用自然,满足各种人类生活需要, 因此流域系统内的人类生产活动形式多样,所产生的生态效应和经济效益也是复杂多样的, 这为流域的开发治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行政区是指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治理与建设,对领土进行合理的分级划分而形成的区域或地方。行政区是行政区划的结果,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一种有意识的国家行为。行政区域的形成因素很多,有历史的因素、有民族的因素、有自然地理的因素、有交通的因素、有经济的因素,也有政治管理因素等。由于在行政区域内,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都在同一个政府的管辖之下活动,政府在行政区域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不同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下,政府在行政区域发展中的目标和作用有很大不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社会资源的配置者,政府在行政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很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行政 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的协调者[3]。
流域区与行政区表现出明显的区别:
① 行政区是与一定等级政府相对应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体,是政治历史产物,有明显政权管理特征;而流域区是自然、地理和经济综合体,是自然历史过程产物。
② 在区域经济联系方面,行政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计划实施区域单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区部分转化为经济调控区域单元;而流域区以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纽带,把各生产要素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系统,如沿江产业带之类的经济区。
③ 在区域管理方面,行政区具有完整而发达的自上而下的垂直式行政系统,对辖区实行比较严密的区域管理;而流域区虽然各要素之间联系紧密,但目前尚无专门的流域经济管理机构负责区域的综合开发与规划。
④在系统特性方面,行政区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尤其在管理经济方面,各行政区在其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以自己为中心,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极大地限制了区域之间的交流;流域区是一个开放的耗散结构系统,内部子系统间协同配合,同时系统内外进行大量的人、财、物、信息交换,具有很大的协同力,形成一个耗散型结构经济系统。流域以河流为纽带、通过干支流网络连接起来,流域内各地区的经济 联系随着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不断得到加深。
另一方面,流域区和行政区又具有许多共同性特征:
①区域范围的确定性。这两种区域都占据具体的地域空间,都可以在
地图上画出来,有明确的范围和边界。
②区域的系统性。流域是一个多层次的网络系统,由多级干支流组成。一个流域可以划分为许多小流域,小流域 还可以划分成更小的流域。行政区依据等级分为省(区、市)—县(旗)—乡(镇)等层次,也构成一个网络系统。流域区和行政区都是内部要素按照一定秩序、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每一个流域区是各自然要素的有机组合,每一个行政区是行政管理要素的有机组合。
④ 都有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部分功能,与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流域区由于其内部相互联系的紧密性、完整性,往往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经济区域。江河对人类经济活动形成了巨大的内聚力,使流域不仅成为一种最古老的经济区域,而且也是永不衰退的经济区域,尤其是近年来,世界各国逐渐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比较重视对环境的整治,加强了对流域的开发建设,流域区也就成为一类重要的经济区域。
在我国国土综合经济区划中,有人曾提出以江河流域作为划分一级经济区的地域单元,据此安排全国的宏观生产力布局。行政区凭借自身的行政管理系统对区域经济进行调控,尤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十分严重,使行政区的经济职能表现得十分突出,形成了一种行政区与经济区的特殊耦合体,即行政经济区。(转载请注明网络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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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及其优化(2)
流域区与行政区在区域开发管理中的矛盾 流域区和行政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区域类型,边界往往不重合。一个流域区可能跨越几个 行政区,而一个行政区也可能包含几个不完整的流域区,以致在区域开发管理中出现许多矛盾。
3 、流域区与行政区在区域开发管理中的矛盾
流域区和行政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区域类型,边界往往不重合。一个流域区可能跨越几个行政区,而一个行政区也可能包含几个不完整的流域区,以致在区域开发管理中出现许多矛 盾和问题。
3.1 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区域经济利益格局阻碍着流域内各要素的自由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为了搞活区域经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央政府向地方放权,扩大了地方政府的经济事权与财权,于是区域的经济利益得到承认,区域成为国民经济系统中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各区域的经济活动以本区利益为导向,由于资源、要素、机会供给的有限性,导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上的不合理竞争,甚至出现地区封锁和地区垄断。各行政区在各自利益驱使下,不惜采取种种行政手段筑起封锁的“经济篱墙”,对短缺资源进行地区封锁。各行政区出于对地方工业的保护,依靠行政权力进行贸易封锁和资源争夺。一方面禁止本地资源的外流,另一方面禁止外地商品的“侵入”。流域内商品流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由水系维系着的流域经济区,受着地方行政管理区域的分割。由于各行政区域所处的地域、历史条件、现实基础、政策导向等不同,出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这种不平衡更加剧了区际市场之间的封闭性,区际之间市场壁垒高筑,各种“抢购大战”和反倾销贸易摩擦此起彼伏。各地区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纷纷制定了许多地方保护主义的土政策,甚至封 关设卡,使区域间的矛盾和摩擦不断升级,区际关系不断恶化。
3.2 流域上中下游各行政区的利益难以协调,地方利益与流域全局利益矛盾尖锐。
完整的流域出现利益主体的分化,各行政区域为追求各自的利益,自行其是,势必在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在资源和经济要素利用方面出现竞争,导致流域经济中各层次的利益不协调 。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流域经济的整体效益,而且各行政区域自身的比较利益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流域上中下游之间在资源、技术、资金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加之国家某些 政策导致了区际利益的扭曲,诱发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措施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上游地区一般是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以农产品、采掘、能源及原材料工业为主,而下游地区往往以加工业为主,国家在价格政策方面,对基础部门产品的价格一直严格控制,却逐步放开了加工工业品的价格,造成加工产品和基础产品的比价越来越不合理,上下游区际利益扭曲和区际间不平等竞争。面对这种情况,具有独立权益的地方政府必然会利用其膨胀、错位而又无约束力的行政权力,实行以地区封锁和发展利大行业为主要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在各级地方政府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动机驱使下,一些 跨行政区的全流域发展问题难于达成共识,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引起流域内区际关系 的混乱,从而损害了流域的全局利益。
3.3 完整的流域被人为分割,给水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带来诸多不便
流域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流域范围内,水资源和其它资源之间、资源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各种各样的自然生态系统,各个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生物和其它物体,经过长期生态适应,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生态平衡。但行政区域界线与流域区界线的不一致,使得完整的流域区被人为分割,给水资源管理、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带来诸多影响。对水资源的管理,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按行业、按行政区进行管理,缺乏对整个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人为地分块管理,形成了多头治水、条块分割、重复投资和上下游争水的混乱局面。如地处湘江流域的娄底市,跨行政区取水带来许多矛盾。缺水严重的娄底需要从邻近的湘乡水库取水,而湘乡隶属湘潭市,以致水资源的纠纷不断。此外娄底市的双峰县,有三个水库在邵阳市的邵东境内 。大跃进时期,把水库建在上游,占用了上游良田,上游人民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得到应有的 补偿。这种情况在计划经济时期矛盾并不十分突出,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日益显现。
行政区域的分割,不利于流域环境整治。如长沙、株洲和湘潭地处湘江干流,从自然地理看,为湘江下游谷地一个完整的地理单元,是一个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乡复合生态单元。但是明确的行政分界使它们分隔开来,三市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追求局部效益,在经济建设、城市规划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缺乏一体化的意识和措施,只考虑本市眼前或局部利益,往往 把污染严重的企业安排在本市下游或下风向,不利于三市环境的综合整治。
4 流域区与行政区关系的协调与优化
4.1 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管理机构,推进流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分工与合作的发展趋势和高级形式。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各区域相互开放市场,取消区域保护壁垒,使要素自由、充分地流动,以企业为主体,依靠市场来实现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避免内部的过度竞争。
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地域经济体,却被不同的行政区所分割,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跨行政区的管理机构以协调各 种矛盾和问题。流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环境的综合治理等都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来进行协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逐渐实行“自下而上”的强调地方利益的政策,在调整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的同时,也强化了地方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环境资源利用上的过度竞争,造成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等不良现象,加剧了地方的自我保护与封闭[4]。建立跨区管理机构,有利于实行积极有效的行政干预。根据交易费用理论,在市场交易成本很高时,运用行政协调可以降低这一成本。当地区经济联系遇到很多内生或外在的阻力,严重损害区域经济整体利益时,通过行政干预措施可内化各地之间的 “经济外部性”。但是,这种管理机构的运行模式,一定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摈弃 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法,更多地使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实施管理。
4.2 树立流域整体意识,建立流域内各种利益协调机制
首先是建立条块协调机制。长期以来,对流域资源尤其是水资源实行条块分割管理,在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许多矛盾,各地方、各部门过分强调各自的管理而影响统一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水资源是以流域为单元,由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这几个相互依存的组分构成的统一体,具有整体性特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会相互影响。条块分割管理不适应水资源整体性特点的要求,人为地将系统完整的水系按行政区划分割管理、各地以满足本地需求为目标,必然会加剧地区间利益的矛盾冲突。因此 , 必须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条块协调机制。其次是建立块块之间的协调机制。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各区域的利益已得到承认并逐渐强化,流域内各行政区域之间由于在资 源禀赋、经济基础、发展条件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区域经济差异的变化直接反映和影响着区域之间利益得失的状况,差异过大,必然导致区域之间利益关系的严重失衡,因而调整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流域经济发展中 尤为重要。
4.3 适当调整局部地区的行政区划,使之与流域区基本适应
行政区和流域区是两种不同的区域,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二者完全一致,但是我们可以寻求行政区域同流域自然区域之间的相互适应。在局部地区可以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来解决地区之间的纷争,如前面提到的娄底市与湘潭市、邵阳市之间取水问题,就可以作这方面的尝试,把提供水源的湘乡市部分乡、村按照流域的完整性划入娄底市。
同样,对那些因行政区划而将完整的流域分割得支离破碎、造成资源利用方面矛盾突出的区域,适当照顾其流域的完整性,对行政区划作局部调整。另一方面,在流域开发过程中,以河流为主体,把行政管理辖区分别纳入各自所属流域,从整个流域综合、协调发展的角度,统一协调流域社会经济系统和地域空间系统,打破行政界限,从流域整体配置资源,以此实现行政区与流域区的协 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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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及其优化(3)
【参考文献】
[1]彭震伟.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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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君德,等.论行政区划、行政管理体制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J].经济地理,1993 ,1 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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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域开发管理中的区域利益协调
陈湘满
文章摘要:流域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类型,既是由分水岭所包围的自然区域,又是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进行以水资源开发为中心的综合开发的重要单元,构成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地区间相互影响显著,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区段性和差异性、层次性和网络生、开放性和耗散性等特点。在流域开发中,流域内部各行政区域之间、上下游之间,甚至不同流域之间,都存在着利益分配问题,它们是流域开发管理矛盾的症结所在,解决这些矛盾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以协调流域内各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首先必须解决与水资源相关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其次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再就是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文章主题:区域开发 区域管理 流域区 区域利益 协调机制
文章内容:第22卷第5期2.1302年9月经济地理01.22,.5.,2.1302文章编号1000—8462(2002)05一525一5论流域开发管理中的区域利益协调陈湘满(湘潭大学商学院,中国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流域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类型,既是由分水岭所包围的自然区域,又是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进行以水资源开发为中心的综合开发的重要单元,构成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地区间相互影响显着,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区段性和差异性,层次性和网络性,开放性和耗散性等特点.在流域开发中,流域内部各行政区域之间,上下游之间,甚至不同流域之间,都存在着利益分配问题,它们是流域开发管理矛盾的症结所在,解决这些矛盾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以协调流域内各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首先必须解决与水资源相关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其次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再就是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关键词:流域区;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中图分类号:127
文献标识码:
1流域一种特殊类型的区域流域区属于一种典型的自然区域,是一条河流(或水系)的集水区域,它是以河流为中心,由分水线包围的区域,是一个从源头到河口的完整,独立,自成系统的水文单元,在地域上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流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类型,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地区间相互影响显着,特别是上下游问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
从经济学角度,可以把流域看作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范畴,即流域区既是由分水岭所包围的限定区域,又是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进行以水资源开发为中心的综合开发的重要单元,构成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流域区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类型,具有以下特点:
1.1整体性和关联性流域是整体性极强,关联度很高的区域,流域内不仅各自然要素间联系极为密切,而且上中下游,干支流,各地区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极其显着.上游过度开垦土地,乱砍滥伐,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既使当地农林牧业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又会招致洪水泛滥,河道淤积抬高,威胁中下游地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广大地区的经济建设.同样,在水资源缺乏的干旱,半干旱流域,如果上中游筑坝修库,过量取水,就会危及下游的灌溉乃至工业,城镇用水,影响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需要.因此,流域内的任何局部开发,都必须考虑流域的整体利益,考虑给流域带来的影响和后果
.收稿日期:2001—09—17;修回日期:2001—04—291.
2区段性和差异性:流域,特别是大流域,往往地域跨度大,构成巨大横向纬度带或纵向经度带.上中下游和干支流在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地理位置,经济技术基础和历史背景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表现出流域的区段性,差异性和复杂性.如我国长江和黄河两大流域贯穿东西,跨越东中西三大地带,存在着两个互为逆向的梯度差:一是资源占有量或枯竭程度的梯度,包括矿床,水能,森林,土地资源等;
二是经济实力,经济开发水平梯度,包括资金,技术,劳动力素质,产业结构层次等.从上游到下游,资源拥有量越来越少,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则越来越高,形成了资源分布中心偏西,生产能力,经济要素分布偏东之间的"双重错位"现象.1.
3层次性和网络性:流域是一个多层次的网络系统,由多级干支流组成.一个流域可以划分为许多小流域,小流域还可以划分为更小的流域,直到最小的支流或小溪为止.由此形成小流域生态经济系统,各支流生态经济系统,上,中,下游生态经济系统,全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流域生态经济系统可分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城市等子系统,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又可分为种植业,养殖业等.1.
4开放性和耗散性:流域是一种开放型的耗散结构系统,内部子系统间协同配合,同时,系统内,外进行的大量人,财,物,信息交换,具有很大的协同力和促进力,形成一个"活"526
经济地理22卷的,有生命的,越来越高级的耗散性结构经济系统.具体来说,就是流域内各地区既要有专业化分工和密切协作,对外又需要大力加强国内,国际分工协作和科技,人员交流,通过发挥河(海)港口或内陆口岸的对外窗口作用,不断吸引国外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发展外向型经济,这是推动流域发展的巨大动力.2区域利益:流域开发管理矛盾的症结所在区域利益是区域经济主体从事区域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与目的,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由经济上具有同质性或内聚性且构成空间单元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的彼此邻接的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的主体预先设定的或通过区域经济活动而实现的,能满足特定区域内主体(个人或企业或集团或地方政府等)或中央政府在特定企业内的需要的一定质与量的客观对象,它体现在企业竞争过程之中,通过区域经济联系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及其效果,无不与利益相关.经济的发展受经济规律支配,经济规律是经济效益关系运动必然性的理论抽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视利益分析是马克思主义固有的深厚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最本质的思想,是关于社会经济活动背后对利益机制的精湛剖析.马克思自己所完成的工作,是从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特别是从生产过程和再生产过程当中的利益矛盾出发来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利益的分化与协调是我国区域经济关系的首要问题.改革开放之前,各部门,各地区的生产经营,经济发展状况完全受命于国家计划,并由此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固"的经济结构,各部门,各地区的经济效益则显得无足轻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的不断渗透和发展,利益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首要追求目标,体现在区域经济关系上则是地方利益的急剧膨胀.地方利益的膨胀引起不少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矛盾,地方利益常常激起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地区之间市场的人为分割,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效益和全国经济的发展.虽然在现阶段地方利益的存在有较多的负面影响,但同时应当看到,利益的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地方利益的客观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反映.市场经济是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发生相互交往的一种经济形式,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以承认个人和局部的利益为前提.
陈湘满简介 :
教授,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湘潭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1965年1月生于湖南新宁。
1986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同年分配到邵阳学院任教。
1991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
2001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调入湘潭大学商学院。
2000年被评为副教授,
2004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1995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已通过合格验收。2003年10月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做博士后研究,
2003年7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2004年9月——2005年8月在英国邓迪大学(University of Dundee)做访问研究。
2、建立专业化区域协调组织
陈湘满 :教授,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湘潭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1965年1月生于湖南新宁。1986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同年分配到邵阳学院任教。1991年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01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调入湘潭大学商学院。2000年被评为副教授,2004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5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已通过合格验收。2003年10月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3年7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2004年9月——2005年8月在英国邓迪大学(University of Dundee)做访问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先后给本科学生讲授“城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课程,担任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给硕士研究生讲授“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等课程,教学效果好。
主要研究方向是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主持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湘江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管理体制研究”(02JJY2105)、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流域开发中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与管理体制研究”(02ZC34)、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内陆型农村
城市化与县域经济发展”(03C49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我国大城市城乡结合部行政管理体制综合研究”(97BZ007)、国家自科基金课题“我国国民经济调控组织模式可行性方案研究”(49771025)、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中国大都市区公共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研”(98JBY810002)等20余项课题研究。
出版了专著《中国流域开发治理的管理与调控研究》(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在《经济地理》、《Chinese Geographical Science》、《当代财经》、《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云南地理环境研究》、《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5篇被人大资料中心全文复印转载,6篇被中国地理科学文摘摘录,多篇次被他人引用,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
获邵阳市第四届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湘潭市第四届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湖南省计生委、省人口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兼任湖南省人口学会理事、湖南省自然资源学会理事、湘潭市人口学会常务理事。
附近期主要论文:
1、论流域开发管理中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经济地理》2002.4(独著)(CSSCI,国家一级学会主办);
2、湖南经济开放度的空间差异与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当代财经》2004.3(独著)(CS3、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及其优化,人大复印资料《地理》2002.1(原载《人文地理》(CSSCI)2001,4)(合著,排名第一);
4、城市化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研究,《生产力研究》2003.3(合著,排名第一)(CSSCI);
5、西江流域开发治理的管理与组织创新,人大复印资料《地理》2002.4(原载《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2,1)(独著);
6、长株潭都市区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3.4(独著)(CSSCI);
7、水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娄底市案例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4(合著,排名第一)
8、目标约束下货币政策的动态非一致性,《当代财经》2003.4(合著,排名第二)(CSSCI);
9、论我国城市边缘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域整合,经济地理,2000.2(CSSCI,合著,排名第一)
10、美国田纳西流域开发及其对我国流域经济发展的启示,人大复印资料《世界地理》2000.4(原载《世界地理研究》2000.2)(独著)
11、论流域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协调,人大复印资料《地理》2002.5(原载《邵阳师专学报》2002,2)(独著)
12、西江流域开发的战略地位及其管理创新,热带地理,2002.3(独著)
13、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与企业融资研究,教育经济与管理,2004.3(合著,排名第一)
14、论人口与农村可持续发展,商业研究,2004.4(独著)
15、我国流域开发管理的目标模式与体制创新,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独著)
参与地方决策项目
1、主笔湘潭市政协提案《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湘潭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被评为优秀提案。
2、参加蒋运通教授主持的《修编娄底市‘十五’和2010年工业发展规划》,本人负责水资源利用专题研究,总经费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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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项目:
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湘江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管理体制研究”(02JJY2105);
2、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流域开发中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与管理体制综合研究”(02ZC34);
3、主持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内陆型农村城市化与县域经济发展”(03C492);
4、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耕地保护制度与失地农民补偿机制——湖南实证研究”(06YB72);
5、湘潭市社科重点课题“湘潭市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发展研究”(潭社科研[2006]3号);
6、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湘南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研究》(1997-2000)。
7、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中部地区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及政策研究”(2007.8-2008.2)
参与项目:
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大都市区的公共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研究”(98JBY 810002;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城乡结合部行政管理体制综合研究(
97BZZ007)”
3、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大都市与内地中小城市住宅消费差异与机制比较研究”(02ZC29 );
4、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后农业化区域经济发展模式——湘潭市实证研究”(03ZC29 );
5、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转型国家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体系研究”(02YB47 );
6、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研究”(01JJY3003 );
7、横向课题研究“修编娄底市‘十五’和2010年工业发展规”;
8、横向课题研究“桂阳县旅游发展规划”;
9、横向课题研究“湖南省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
10、横向课题研究“广西防城港市旅游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