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设想把地市和县平均下,也就是大地市划小,小县合并,最后达到省以下的这级行政区基本上都在人口100万左右,这样就实现了省县直辖,新的这个县/州等于是原来几个县合并的,或者一个地级市拆分的。
一个省的人口为3000-5000万,那就下设30-50个县/州。这样一个县/州内就会有原来几个县城,使每个县城的功能不同,比如党政军公检法分别驻在不同的县城,或者超过10万人口的镇都设县辖市,给予一定的自治权。
这样既减少了层级,又发展了县城,提高了城市化,促进了原临近若干县的整合。
弱化了首府一城独大,平衡各地发展。
比如说三河大厂香河合并为一个行政区,可以叫三河县或三河州,设句阳市、燕郊市、大厂市、香河市4个县辖市,州政府设在大厂市(因为他地理居中),州公检法系统设在句阳市,州党委人大政协设在香河市,州银行税务设在燕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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