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3/05/31/010360343.shtml兰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将移至兰州新区办公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2013-05-31 06:45 进入论坛
兰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将移至兰州新区
1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全部或部分搬迁 要求8月1日前完成
中国甘肃网5月31日讯据 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崔亚明记者石玉龙) 5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了加大兰州新区建设力度,加快开发速度,兰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市委市政府机关及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移至兰州新区办公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决定将兰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及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移至兰州新区办公,并在8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搬迁工作。
18个部门和单位全部或部分移至新区
根据《意见》,此次移至新区办公的机关及部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括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二是整体移至新区办公的部门和单位,共10个,主要包括市委政研室、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经合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土地储备
中心、市招投标局、市项目评审中心;三是部分移至新区办公的部门和单位,共8个,主要包括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
交通局、市政府国资委,以上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半以上的班子成员必须移至新区办公。
确保搬迁和工作“两不误”
由于此次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加上6月份兰州市还将举办“兰洽会”、马拉松赛等重大节会赛事,兰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做到搬迁和其他工作“两不误”,并要求涉及搬迁的部门和单位,要尽量使用现有的办公设施,原则上不再更新,以最大限度减少浪费,降低搬迁成本。同时,由于老城区和新区两个办公地点的距离较远,为解决上下班和办公、办事人员的交通问题,兰州市公交集团将优化
调整老城区与新区之间的交通线路,并加密公交班次,同时还将在新区管委会原址、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寓楼之间开通区内公交线路,以上所有线路将在7月25日前开始运行。
搬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
《意见》要求加强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搬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协调,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实施。
《意见》要求搬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涉及搬迁的部门和单位,要尽量使用现有的办公设施,原则上不再更新,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降低搬迁成本。财政部门要把好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搬迁部门和单位腾出的办公用房,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使用。
《意见》还要求搞好工作衔接。各搬迁单位特别是部分移至新区办公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优化处室职能配置,搞好处室之间、新老城区之间,以及与省上对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绝不能因搬迁影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