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目前地级市很泛滥,但又找不到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我们也都知道,在目前的省——县中间还有一级是自治州、地级市。自治州暂时无法做改动。而我在想,是不是可以把地级市改为“地级县”?因为目前有太多的城市都含有一个“州”字,叫地级州不合适。当然,地级市改为府也不合适,毕竟府已经彻底成为历史。而且目前的衙门都是叫做政府,如果叫XX府政府显得特别别扭。所以我还是觉得把普通地级市改为“地级县”才好。因为县变成地级,也就不能在保留“县级县”、“县级市”的称谓了。地级县直管乡、镇、“市”。这里的这个“市”呢?主要就是县城或者非县城的人口大镇改设为市。而目前的比较大的地级市改为省辖市。如果这样会让地级市不乐意,那么可以把地级市市辖市部分改为省辖市,其它的县通过重新组合设为地级县。地级县、省辖市都是直管乡、镇、市、区的,不再保留县级县、县级市、县级区。这样,一级行政区划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级行政区划为县、自治州、省辖市。三级行政区划为乡、民族乡、镇、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