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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增设特区、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更可行,更有用,更紧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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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1-28
直辖市的书记是政治局委员,增设直辖市对党内权力分配有重大影响;
直辖市是一个独立的级别比较高的“省”,对原来的地方经济有很大影响,增设直辖市往往是由于国家有重大的区域发展的需要;
增设直辖市还要考虑对原来所属的省不能伤害太大,还要考虑全国人民的接受程度,还要考虑竞争城市的接受程度。。。。

总之,增设直辖市是一剂猛药,不要非常时候是不能用的!


现在,天朝的城市体系中,在直辖市之下,有两个更低一些的级别: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较大的市。

副省级城市:有10个省会,5个计划单列市;
省会: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
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副省级城市享受计划单列。地位高于一般的省会(虽然很多省会和地级市领导干部都高配为副省级了)。

时至今日,计划单列市已经成为了副省级城市的一部分了。确切的说,计划单列市是非省会的副省级城市。
计划单列市的意义就在于“计划单列”,这样城市有更大的自主权限,城市的发展也能得到中央更多的支持;城市仍然归属所在的省,也会得到所在的省的支持;同时计划单列市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也有带动作用。


较大的市共50个,包括18个地级市,5个特区,大陆27个省会(或首府)。
18个地级市: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1984年10月批准,重庆市是在这一批公布的,已经升格为直辖市;大连、青岛是副省级城市)   
宁波(1988年3月批准,是副省级城市)   
淄博、邯郸、本溪(1992年7月批准)   
徐州、苏州(1993年4月批准)

5个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喀什(厦门、深圳是副省级城市)
大陆27个省会(或首府):不一一列举了。

可见,15个地级市是这50个较大的市的一部分。较大的市可以享有地方立法权,而且较大的市的领导一般都高配副省级,所以比一般的地级市权限高一点。


我的意见
将城市级别的提升制度化,建立 普通地级市——较大的市——副省级城市 的上升路径,和每一次上升的标准,包括城市本省的发展水平和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关于特区,我以为特区当为副省级。增设特区是把普通地级市一步到位直接提升为副省级,在一定时期内重点发展。
所以特区应该有时限,譬如十年。十年之后看看是否达到当初的目标。成功则改为普通副省级城市,没达到目标则改为较大的市或仍为地级市。

适时增设特区、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可行性更强,效果也更明显!
[ 此帖被senchy在2011-12-02 13:1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1-28
Re:增设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更可行,更有用,更紧迫
我的意见

1.较大的市——副省级城市的上升途径

城市发展比较好,适当扩权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列为较大的市。比如温州、潮州

城市位置特别重要,不管以前基础如何,只要国家有战略需求,均可列为特区。特区享受副省级城市(非省会的话,就是计划单列市)待遇,但只有十年后考核达到目标才正式有副省级资格。

已经升格为较大的市的,如果发展效果非常好,甚至有直辖的呼声的。由于直辖牵扯太多,短期内难以实现。所以给城市扩权,列为副省级城市。


2.城市资格的下降途径

列为较大的市的,如果发展效果不理想,应该取消较大的市的资格。

列为特区的,以十年为期限。十年之后看看是否达到当初的目标。成功则正式改为副省级城市,没达到目标则取消特区资格。

较大的市升格为副省级城市后,如果效果不理想,取消副省级资格,回归较大的市。
[ 此帖被senchy在2011-12-02 13:2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1-28
Re:增设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更可行,更有用,更紧迫
下面,我将详细论述 新的特区、新的较大的市、新的计划单列市。
重点关注 洛阳、徐州、连云港、潮州(汕头、揭阳)、北海、温州、赣州、荆州、保定、廊坊 等城市




沿海一线的城市,初步提出以下方案:
1.连云港列为较大的市,带动苏北,填补青岛上海之间的空白;
2.温州列为较大的市,带动浙南,填补杭州厦门之间的空白;
3.强烈呼吁 汕头、潮州、揭阳合并升格副省级城市,填补厦门广州之间的空白
4.北海列为较大的市,带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甚至可以列为特区;

上面新设的四个较大的市和副省级城市,可以创造新的增长点,带动沿海区域经济!
天朝海岸线,从北到南,大连、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福州、厦门、潮州、深圳、广州、海口、北海。。。。。多点开花
[ 此帖被senchy在2011-12-02 13: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1-28
Re:增设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更可行,更有用,更紧迫
而且,我也坚持省会不直辖的观点!

省会本就是一省之中心,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关注和支持,直辖之后不见得能得到更大的发展。反而给原来所在的省带来重大的伤害。

分省目前看来也没有多大可行性。

所以都不如搞特区、搞计划单列市快捷高效!
[ 此帖被senchy在2011-11-28 16:0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1-28
计划单列市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包括省和市的矛盾的问题,还是解决了为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1-28
既然
引用楼主senchy于2011-11-28 15:42发表的 增设特区、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比增设直辖市更可行,更有用,更紧迫 :
建立 普通地级市——较大的市——副省级城市 的上升路径.......


是否可以建立“副省级城市——较大的市——普通地级市”乃至县级市的下降路径?
The people don't know their true power.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1-28
计划单列市肯定不要了。另外,北海、连云港能否设为较大的市,还是按照标准执行。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1-28
正好说明了景德镇市制的混乱。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1-28
关键在于放开地方立法权,其实只要限制立法范围,全面放开地级行政单位立法有何不可,中央在怕什么呢?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1-28
日本的“省”辖市有先例可鉴:依人口规模的不同分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分别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1-28
制造新的省市矛盾,鼓勵市爭權。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11-29
引用第10楼南天國士于2011-11-28 22:10发表的 :
制造新的省市矛盾,鼓勵市爭權。

满足一定的条件就上级别,有了级别就有相应的权。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1-29
lz列出来的几个市好像都没有什么可谈论的

洛阳、徐州 已经是较大的市了,离副省级计划单列市还远着呢
连云港 等初步建成200万以上城市可以考虑较大的市,目前还早着呢
潮州(汕头、揭阳)  汕头已经是特区,三个市没有行政一体化,任何一个不够副省级计划单列资格
北海 比连云港还不如呢吧,先混口岸城市好了
温州 正在申请较大的市,估计能批下来
赣州 大山区里面的城市,发展力实在有限,最好别做梦了
荆州 位置不错,但目前谨此而已
保定 离较大的市更远了,而且发展力也有限
廊坊 虚头无所谓,将来说不定被吞并,要较大的市估计还得很长时间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11-29
楼上分析得较为客观!“发展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11-29
城市人口(户籍)超过100万的,经审查批准,设为较大的市;
城市人口(户籍)超过300万的,经审查批准,设为副省级市;
城市人口(户籍)超过500万的,经审查批准,设为直辖市。
[ 此帖被仙峰俊俏在2012-01-10 18:25重新编辑 ]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11-29
楼主是海岸派的吧?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11-29
借鉴台湾吧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11-29
      宁缺毋滥……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11-29
引用第11楼我等天子于2011-11-29 08:55发表的  :
满足一定的条件就上级别,有了级别就有相应的权。

特權腐敗思維。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11-29
支持郑州、长沙、福州、泉州、温州、苏州、无锡、汕头、乌鲁木齐、昆明升格副省级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11-30
汕头、漳州、揭阳?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12-05
临沂也争一把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12-05
引用第21楼海歌18727于2011-12-05 19:11发表的  :
临沂也争一把

呵呵~在我看来,临沂有资格。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12-06
回 20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打错了,是汕头、潮州、揭阳

嗯,我希望恢复大潮州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12-08
沿海城市加入南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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