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楼主的想法是一个思路。
一、改造生产建设兵团、新疆自治区政府,组建新疆地区军政委员会(即古代的西域都护府),管辖伊犁、北庭、塔里木三个自治区。
军政委员会可酌情设立直辖市。
二、伊犁州、博尔塔拉州合并,设伊犁自治区
(自治区主管,汉哈维=5:3:2,其中的汉包括回蒙,也就是10个常委的话,汉回蒙占五个、哈萨克占三个、维吾尔两个)
三、昌吉、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设北庭自治区(…)
四、巴州、和阗、克州、喀什、阿克苏,设塔里木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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