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的贴子啊。。我居然没看过。。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1、省都—县市—市镇乡三级制
我的想法是省-县市-村(镇、社区),县市互不管辖。
2、划小省份和并县是实行三级制的两种方法
反对设过多的省和暴大的县。
3、市应该适域,废街道
同意后面一半。
4、第一步:市镇乡应该自治
同意。
5、中小城市(50万以下)不应该分区,区作为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法人
所有的市都不设区,不论大小。区不再做为一级机构的名称,而只是地理意义上的名称。
6、大都市地区可以实行广域的都制
反对。
7、县、市应该明确区分,县、市应该明确分工
这点恐怕做不到。
8、禁止向行政中心倾斜
这点我同意,但恐怕也做不到。集权制注定会这样。
附:两个不要
1、不要用经济区去套行政区
同意。
2、不要用官员的级别去反套行政区的级别
这个俺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