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们争得真费劲!
我也是山东人,这么说吧,你们的出发点不同,即标准不同
楼主大概是受党的教育比较深入,以国家规定的行政区划为标准,所以拿宪法等来作为证据;
而大同等朋友是以客观现实为标准,还原市、城市定义的本来面目。
以楼主的标准:中国大陆 -〉山东省 -〉淄博(地级)市 -〉张店区、临淄区、周村区。。
以大同的标准:中国大陆 -〉山东省 -〉淄博县 -〉张店市、临淄市、周村市。。。
也许很多朋友不认同大同的这种标准,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淄博县啊?
世界上存在一个叫淄博的地方,可以市淄博地级市、淄博行政市,通常也可以简称淄博市,但是从来不存在一个叫做淄博的城市,有的只是张店市,等等。。
如果你理解了这个,那么就不难理解山东省的城市还包括“长江路”了,
按照行政区划,长江路只是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但是和黄岛街道办事处是分开的,虽属一个区,公交车也互通,共用一个长途汽车站,但是两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