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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专栏] 李清博客杂文时评作品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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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 发表于: 2004-05-31
(上海《劳动报》5月26日)

“错时上下班”须慎重
李清

据上海《青年报》5月20日报道,记者昨天从同济大学获悉,上海市城市交通与工作时间序列调整方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经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实施。

应该说,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实际上,国内早有深圳、杭州等地实行了主要针对政府机关的“错时上下班”制度,还有不少城市有提议政府实行“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以均衡交通流、降低高峰时段流量。

上海的“错时上下班”制度还没有正式实施,然而由于其一旦实施,将给居民的上下班时间、出行习惯和生活规律等方面带来重大改变,因此这一规划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对交通管理的“削峰填谷”,缓解交通高峰的拥挤状况。在一些大城市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可以说是势在必行。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作息时间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种种工作生活细节的变化。如果不对一些细节问题慎重考虑,这项制度很可能难以发挥出预想的积极效应。

比如,政府机关中午休息时间缩短了,无疑可以方便一部分办事者,为他们节省了时间,但是却有可能给其他一些群众带来不便,这应该如何进行有效弥补?再有,中午休息时间缩短,很多人中午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回家吃饭,这势必会增加单位食堂的压力,也势必会激活单位附近的餐饮业发展。然而面临骤然增多的用餐者,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必须及时跟上。此外,还有城市交通调度、治安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等等,都必须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以与新的作息制度有效“对接”。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1 发表于: 2004-05-31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5-26 16:23:43的发言:
写时评才半年多点。已经收到50多张稿费单,平均才90多元。

那就5000多块了,很不错啊.到时候在出个合集.呵呵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2 发表于: 2004-05-31
“很不错啊”
半年多了才收到5000块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3 发表于: 2004-06-01
(深圳报纸终于上了一篇,6月1日深圳商报)

“牛皮癣专区”治不了真正“牛皮癣”
李清(北京)

5月31日的《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刊登了李文钊先生的一篇《开辟“牛皮癣专区”体现管理创新》,文中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在宣传栏辟出“专区”供各种民间告示自由张贴的做法表示赞赏,并认为这样的做法能“体现管理创新”,为城市管理者治理非法广告“开辟了新的思路”。笔者对此持不同看法,认为开辟所谓“牛皮癣专区”对真正的“牛皮癣”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众所周知,“牛皮癣”本是对一种以顽固性和复发性为显著特点的皮肤病银屑病的俗称。用这个词语来称呼城市中乱张贴的小广告,严格讲起来只是指代某些同具有“顽固性”和“复发性”特点的小广告而已。事实上,危害最深且屡禁不绝的小广告主要集中在两类内容,一是“办证刻章”,而是“招聘男女公关”,它们才是货真价实的“牛皮癣”。

“办证刻章”和“招聘男女公关”的小广告之所以被群众深恶痛绝,并让有关部门耗费巨大力气去进行治理的最关键一点,并不在于广告发布者的乱张贴不文明行为,而在于这两类广告都是为严重毒害社会风气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作的广告。而既然是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宣传,发布者根本就不会把发布在张贴专区中去“自投罗网”,因为那样既难以保证“宣传效果”,风险也实在太大。有谁见到火车站的公告栏和法院的橱窗上被贴上过“办证刻章”和“招聘男女公关”的小广告吗?

李文钊先生认为,要消除“牛皮癣”,需要改变行为者的动力机制,使他们没有动力从事乱张贴行为,因而赞成并主张专门设置一些张贴栏,供出不起广告费的企业和个人免费张贴小广告。其实,对于“办证刻章”和“招聘男女公关”小广告的发布者来说,他们乱张贴行为的动力才不会因为管理者提供了专门张贴场所就会减弱和消失呢,因为他们的动力只在于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谋取暴利。另一方面,对于诸如“家教”“寻物启事”等小广告的张贴者来说,他们从来就不可能做到能像前者一样大量、重复甚至疯狂地乱张贴,换句话说,他们的乱张贴行为尽管不文明,却离制造“牛皮癣”还差得远呢。

笔者认为,管理者变“堵”为“疏”来解决乱张贴现象的思路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根治城市“牛皮癣”顽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教育和引导的做法,使一些有正当需求的市民和中小企业的乱张贴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然而如果不能从源头上抓起并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办证刻章”和“招聘男女公关”等非法广告及这些广告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单指望靠开辟小广告张贴专区就能轻松破解城市“牛皮癣”难题,恐怕实在只能是一种过于天真的想法而已。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4 发表于: 2004-06-01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5-31 17:39:31的发言:
“很不错啊”
半年多了才收到5000块呀!

你是有主要工作的呀,这作为业余收入很不错了啊.不过稿费确实太低了一些.要对得起爬格子的辛苦呀.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5 发表于: 2004-06-01
收到的稿费每千字最高约300,最低约40,平均约100。
平均每篇约900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6 发表于: 2004-06-01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6-1 12:59:16的发言:
收到的稿费每千字最高约300,最低约40,平均约100。
平均每篇约900字。

40的那种报纸就不要去投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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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7 发表于: 2004-06-02
(郑州晚报6月1日)

为群众打造一个“透明”政府


深圳市政府新办公楼将于 6 月 2 日在市民中心正式启用,而没有围墙的深圳市市民中心将对群众完全实现“不设防”。(5 月 31 日《广州日报》) 

众所周知,我们很多地方的政府大院,普通群众不要说能像深圳市民一样可以在机关食堂举办婚宴,恐怕连进去瞧一瞧办公楼是什么样儿都很难办到。不少政府机关的办公楼外都建有高高的围墙,门口还有卫兵值守。这样的做法尽管能体现政府机关的威严,也能保证政府的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然而在高高的围墙之外,一道无形的“心墙”也在群众和政府之间筑起,将群众挡在了政府之外。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曾经多次开国内风气之先河。毫无疑问,这次深圳市市民中心不设围墙并对市民开放的做法,也是一项充满魄力之举。在拆除政府大院围墙的同时,深圳市也消除了横亘在政府和群众之间的那一道“心墙”。用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的话说,过去政府有围墙围着,现在没有围墙了,政府和市民就有了更多的亲近感。

好一个“亲近感”!实事求是讲,这样的话要是放在以前,或者放在内地一些地区,是很难从政府工作人员口中听到的。一些政府机关不但建有高墙大院,在工作作风上也是高高在上,不把群众放在眼里,更多地体现出的是接近封建时代“衙门”的做派,而不是新时代人民政府应有的形象。

事实上,政府机关本是公务员们办公的场所,而既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那么政府机关也理所应当欢迎群众前来办事。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利的政府,是不会人为地在群众与政府之间制造阻碍的。一个真正爱民、亲民的人民政府,群众即使没有严肃重要的事要办理,也应该能够方便地进入机关大院。换句话说,如果群众随时能进并且想进、愿意机关大院,正说明群众与政府之间关系融洽,毫无隔阂。

美国的白宫是总统的办公场所,也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权力中心之一。美国政府规定白宫每周二到周六都向公众开放半天,平均每天有 6000 名游客进出白宫。其实,访问白宫者中的大多数也并没有什么“正经事”,他们有的人甚至只是出于好奇而已。然而,正是由于群众的好奇心不被阻挡,他们在其他时候对于政府的各种热情才能得到自由地表达。如今,我们的深圳市政府实现了对群众的“不设防”,笔者期待着更多地方的政府机关也能拆除围墙,接纳群众,为群众打造一座“透明”的政府。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8 发表于: 2004-06-02
最低约40?

实在是太少了,这种媒体就不要写了。我除了中央级的大媒体和朋友相约不好回绝两种情况外,一般不写100以下的,前些天应邀给人写了篇游记,1500字配照片,给了750。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109 发表于: 2004-06-03
sankey 从事何职?多写何文?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0 发表于: 2004-06-03
1500字750.那不很容易发财?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11 发表于: 2004-06-03
我早年是学化学出身的,但在政治和传媒圈子里都有些朋友,不过现在只是个传媒专业的留学生,暂时不工作,夏天回国也许去中国青年报干一阵子。

我最擅长的是大块头的有关国内国际政治领域的文章,也喜欢游记随笔和古诗词一类,不过这个水平实在有限,平日一般不敢拿出来,有朋友约就给,我也不指望这个赚钱。还有,我没有李兄这么笔耕不辍和高产,平时就比较懒,加上杂事多,许多东西想想就罢了,不一定写下来,特别是在国外这两年,基本上都荒废了。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112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4-6-3 12:26:59的发言:
1500字750.那不很容易发财?


老兄抬举了,我本来就不指望这个挣钱,加上现在不常动笔,发财是不会,再说我在国外开销好大,这点钱也算不了什么。

还有,不只是1500字,还有我拍的照片,这也是算稿费的,而且所占比重还不小呢。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113 发表于: 2004-06-07
校服穿着规定能否更人性化些

http://www.rednet.com.cn 2004-6-1 0:49:32 红网 
  近来天气渐热,不少市民已经开始穿起短袖。然而笔者在北京街头所见到的中小学生,大多数仍然每天穿着厚厚的运动校服上学。这让笔者不由想起社会上一直未绝于耳的“取消校服”的声音。

  实事求是讲,中小学校服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设计、制作和收费价格等方面。但这些都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解决,对于学校取消校服制度,不宜搞“一刀切”。实际上,笔者是主张中小学生穿校服的。国外不少地区的中小学生不也穿校服吗?大家都穿统一规范的“正装”上学,对于展现学校的精神风貌、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等,没有什么不好。看电视里香港的中小学生,穿着剪裁得体、整齐划一的校服,简直构成了一道让人赏心悦目的风景。

  然而笔者不主张取消校服,并不等于对校服制度没有意见。这里且不说别的方面,只说学校对于学生校服穿着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的领导能否更多地从关心学生健康的角度出发,让校服穿着规定更加人性化一些?

  就笔者所见,在北京街头,大多数中小学生一年到头都穿着厚厚的一身运动校服。我想学生并非完全不知冷热,“不分寒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学校有统一规定,每天必须穿校服上学。这不,前不久媒体就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兰州某中学的30多名高中生,没有按规定穿校服而是穿了牛仔裤等其他服装,就被学校保安挡在门外,不让进学校参加期中考试。(见4月28日《兰州晨报》)更极端的,沈阳于洪区的一名5年级小学生,因为上学没穿校服,竟被学校“劝退”。(见3月10日《沈阳晚报》)

  烈日炎炎的夏天,身穿运动校服的学生常常是大汗淋漓,而结冰下雪的冬日,他们也不能在校服外面穿上较厚的棉衣。或许有的学校领导会说,如今的条件还不允许给每一位学生都做上几套适合不同季节穿着的校服。话是有道理,然而为了强调所谓的学校“规定”和“纪律”,让学生一年到头地穿着运动校服,难道就是合情合理的吗?我不知道有没有哪一位中小学校长也亲自感受过在大夏天身穿运动服的滋味。学生校服没有夏装和冬装不要紧,学校保留校服制度也没问题,但至少应当尽快取消不合理的校服穿着规定,让中小学生在冬天和夏天暂时向运动校服说声“拜拜”。
(稿源:红网)
(作者:李清)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4 发表于: 2004-06-07
(女朋友名字当的笔名)让“救助站事件”永远不再发生

http://www.rednet.com.cn 2004-6-5 0:45:31 红网 
  备受关注的薛宝玲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近日作出宣判,一审法院判决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和有关保安服务公司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并向薛宝玲当面赔礼道歉。(6月4日《南国早报》)

  南宁“救助站事件”过去已有大半年,但许多善良的人们应该还记忆犹新。去年9月,河南籍妇女薛宝玲在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期间,由于救助站管理方面的疏漏,被一名保安借晚上查房之机凌辱,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众所周知,过去我们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困难人员”,曾长期实行收容遣送制度。然而由于不少地方的违规操作,收容遣送工作中发生了大量问题,“收容”一度成为一些城市外来人员闻之色变的词语。在著名的“孙志刚事件”之后,有关部门及时废止了不合时宜的收容遣送办法,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救助场所。应该说,面貌一新的救助站不会再出过去收容站里曾经出过的一些事。然而,令人震惊和遗憾的事件,还是在南宁市救助站发生了。尽管事件已经得到法院判决,但薛宝玲所受的人身伤害却是难以弥补的。笔者认为,南宁市乃至全国各地的救助站,都应当由此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

  一是要树立正确观念。与过去的收容站相比,救助站绝非仅仅是换个牌子。尽管不少救助站是在收容站的基础上改建而来,但两者在思想观念、服务对象、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有本质不同。国家在全国各地设立救助站,是要建立起新型城市社会救助制度。既然担负着为困难人群提供救助福利的职能,救助站又怎能使受助者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利益都受到侵害?

  二是要重塑良好形象。新的城市救助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的救助管理机构逐步探索出了一些工作与管理经验,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救助站所进行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宣传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不少群众对于救助站的职能和工作方式仍然不够了解,一些文化水平较低以及曾被错误收容过的群众,对救助站仍然存在着相当的排斥心理。南宁市救助站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自己和政府机构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尽早恢复。

  笔者以为,救助站仅仅挂起“救助”的牌子,给受助者提供物质上的资助,包括花费巨资改善站内生活条件等等,都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连受助者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切实保障,所有的其他方面就根本无从谈起。笔者呼吁,全国各地的救助管理机构都应当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任何管理上的“跑冒滴漏”,让救助站成为受助者“伤心之地”的现象永远不再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詹家荣)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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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5 发表于: 2004-06-07
“隔离带”让司法公正之路更坦顺

http://www.rednet.com.cn 2004-6-7 0:56:19 红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6月3日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良性规范、堂堂正正的关系。肖扬特别强调指出,“法官与律师必须保护距离。”(据6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

  众所周知,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一种特殊而敏感的职业关系。在法庭上,在办案过程中,他们之间是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而在法庭和案件以外,他们作为普通的社会成员,体现的则是其他人际关系。之所以要对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和限制,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有可能会影响其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进而影响到司法公正。

  在办案过程中,律师与法官是要求与被要求的两方。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对自己和当事人有利,律师会倾向于与法官形成密切一些的关系,而出于对司法公正的要求,社会却要求法官与律师必须保持一定距离。法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公平地判决各种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正义。因此,要求“法官与律师必须保护距离”是十分必要的。

  有心人会注意到这样的现象,在国外,法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多先去当律师,通常在一二十年之后才争取被选拔成为法官,而在国内,从法官转而从事律师职业者却为数众多。之所以会如此,法官与律师的收入水平的差异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的各级法官收入与公务员大体相当,而一些小有名气的律师,收入却能达到他们的十倍之多。在利益的诱惑之下,法官纷纷“下海”做律师,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短期之内,要大幅度提高全国各级法官的收入水平,显然难度较大。而在当前,要避免败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对法官队伍的侵蚀,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要求他们严格自律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光有这些还不够,必须要用制度来进行约束,才能保证实效。近年来各地都制定了一些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具体规定。如四川省要求法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的财物,为其谋取利益”等等,对违反规定的法官视情节进行免职、辞退和开除。这些规定的出台,正是为了避免司法腐败的出现。

  律师要对事实负责,而作为一名法官,更要对事实负责。如果法官与律师有着“亲密接触”,即使没有影响到审判的公正进行,也会对其职业形象带来影响。一些法官多次接受律师及当事人的请吃、请唱歌等等,谁知道有没有和他们进行私下交易?谁能保证这些法官不会贪赃枉法?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构筑一道“隔离带”,让他们保持良性规范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对他们双方的一种保护。
(稿源:红网)
(作者:詹家荣)
(编辑:徐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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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6 发表于: 2004-06-08
少年法院值得期待(京华论坛)


■詹家荣

  新闻主体: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国运行了20年的少年法庭有望被少年法院代替。独立的少年法院今年内可望在上海、广东、江苏和黑龙江四省市设立。
  从字面上看,少年法院和少年法庭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的内涵却有很大的差异。事实上,我国的第一个少年法庭早在1984年就已在上海市诞生。其后,全国各省(区、市)也都纷纷设立了类似的少年法庭。20年间,少年法庭在治理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如今,少年法庭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也越来越难以担负起其使命。
  一方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没有设立少年法庭的有关规定,仅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中简单地提到:“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因此,长期以来,只作为法院一级内部组织存在的少年法庭,在法律地位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由于建制不独立,少年法庭在法院系统内部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很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并没有全部由少年法庭进行审理。
  另一方面,目前法院附设的少年法庭,通常只受理一些与少年有关的刑事案件,而对于为数更多的涉及少年的民事、行政等案件则无能为力。很多少年法庭也只是在审理过程中对少年当事人实行单独处理,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仍与成年嫌犯羁押在一起。毫无疑问,少年法庭难以对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对少年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效果也因此打了折扣。
  笔者认为,有关方面酝酿设立独立的少年法院,无论对未成年人还是对全社会来讲,都是一件深得人心的大好事。但愿少年法院的设立能成为推动司法机关观念转变,以及司法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个契机。

《京华时报》 (2004年6月8日第A03版)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7 发表于: 2004-06-08
除了公、检、法、军等强制机关要严格控制外,其他的公共场所应该还给人民,不论他来自什么地方,只要是符合法律的。
地方不应该限制人口的流动,那样会很容易造成强权歧视(政策上支持的歧视),与宪法人人平等的原则相悖。

感谢李清写这样的一些杂文,世界因你而会更精彩的。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18 发表于: 2004-06-09
“感谢李清写这样的一些杂文,世界因你而会更精彩的。”
呵呵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9 发表于: 2004-06-09
做特约撰稿人薪酬有多少呀,可不可以养家呀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120 发表于: 2004-06-09
大李怎么不写些关于世界时事的杂文?
等看着呢!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21 发表于: 2004-06-10
为“增高产品”增高门槛

http://www.qianlong.com/   2004-06-09 19:17:25
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 詹家荣

  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增高产品“陷阱”,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呼吁,尽快提高增高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新华社6月8日电)

  高挑挺拔的身材一直是不少矮个子青少年的梦想,一些生产厂家充分利用了他们急于增高的心理特点,推出了形形色色的增高产品。于是, “一月增高3厘米”、“无痛增高,半年有效”之类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地区增高产品的销售十分火爆。然而,各地的消费者协会却不断地接到消费者“增高产品难增高”的投诉。

  消费者用了产品不见身高增长,却为商家增多了手中的钞票,这就是当前红火的增高产品市场的一个缩影。而增高产品市场之所以如此混乱,原因正在于其市场准入门槛过低。一些增高产品声称自己属保健品范畴,然而按照广告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保健品是不能宣传疗效的。而作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增高产品,要宣传自己具有增高功能,就必须先经过医疗单位的临床检验和相关部门的科学鉴定,而且临床试验案例和数据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

  事实上,如今市场上层出不穷、名目繁多的增高产品,大部分的功效都难以得到证实,其广告宣传也往往是夸大其词,甚至是明目张胆地发布虚假信息。一些增高产品所谓的“国家专利”完全是鱼目混珠,挂羊头卖狗肉。据有关媒体报道,黑龙江的《科学生活报》设立了100万元的高额悬赏,向增高产品的生产厂家“叫板”,几个月过去了却不见任何厂家前来“应战”,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的所在吗?

  大量的增高产品钻法律的空子,打着“保健品”和别的旗号大作非法广告,骗取消费者的钱财,却一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来对其进行治理,实际上反映出了政府职能的缺失。笔者认为,要让虚假增高产品尽快从市场上消失,一是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管理,要从源头上抓起,不让非法广告有存身之地,二是要尽快明确其主管部门,为增高产品制订明确规范的行业标准,甚至可以对这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一律“冻结”并重新审批。除此之外,广大消费者也要对增高产品增强辨别,提高警惕,不轻易落入到不实广告背后的陷阱之中。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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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2 发表于: 2004-06-10
(女朋友名字当的笔名) (作者:詹家荣)

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有喜酒吃

只看该作者 123 发表于: 2004-06-10
要人家说了算的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4 发表于: 2004-06-15
(就业时报6月5日)

高职岂能成为本科的“压缩饼干”《中国青年报》最近的一篇报道中说,沈阳一位高职院校的老师每次看到关于企业高薪聘请技工而不可得的报道,都觉得那是在“打他的脸”,因为他觉得当前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遍没有尽到为社会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职责。
  
  众所周知,当前社会技能型人才普遍匮乏,企业对“灰领”极度渴求。应该说,高职教育大有前途。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是,每年高招时,全国有近一半的高职院校第一志愿填报人数不满。郑州大学的崔慕岳教授认为,不少高职高专院校把自己当成本科的“压缩饼干”,是造成其认同率低的原因。
  
  好一个“压缩饼干”,一个词语揭示了问题所在。事实上,周济部长早就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要科学而准确,就是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实用型人才,不能搞成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然而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去年底在北京召开的一次高职教育学术研讨会上,就有消息人士透露,15个相当于高职教育的技术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开始招生。而就在这次会上,一位专家甚至呼吁,高职教育不仅应该提升为本科层次,更要提升到研究生层次,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高职教育果真要向本科教育看齐吗?其实,正如周济部长所指出的,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用型的技术技能应用人才。如果能严格达到培养目标的话,目前的3年学制已基本够了。事实上,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其大量的“社区学院”也只是培养两年制的高职生,却也基本满足了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可以说,当前我国高职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转变观念、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而绝没有到提高学历层次的地步。
  
  实际上,当前不少院校的高职教育已经存在着“唯学历论”的倾向,重理论教育,轻技能训练,从而使得培养出来的毕业设计与社会需求产生了脱节。这才是造成高职教育缺乏吸引力的根本原因。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需要一些技能过硬的应用型人才,招来的高职生却没有足够的动手能力。而另一方面,不少高职毕业生觉得自己是“大学生”,不愿意“自降身价”去从事一线工作,或者即使去从事了也干不好工作。
  
  一个有目共睹的现实是,我国目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并不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表明,解决高职教育存在的问题,绝不是靠提高学历层次能做到的。应用技能型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高职毕业生的水平必须在实践中锻炼提高。高职生也应当正视现实,不一定非得在学历上追求“一步到位”。而有关院校将高职教育搞成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不但不符合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也不符合科学的人才培养规律,并且有可能进一步助长人才高消费和盲目追求高学历的不良风气,为社会带来更多的“高学历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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