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报》5月26日)
“错时上下班”须慎重
李清
据上海《青年报》5月20日报道,记者昨天从同济大学获悉,上海市城市交通与工作时间序列调整方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经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实施。
应该说,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实际上,国内早有深圳、杭州等地实行了主要针对政府机关的“错时上下班”制度,还有不少城市有提议政府实行“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以均衡交通流、降低高峰时段流量。
上海的“错时上下班”制度还没有正式实施,然而由于其一旦实施,将给居民的上下班时间、出行习惯和生活规律等方面带来重大改变,因此这一规划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对交通管理的“削峰填谷”,缓解交通高峰的拥挤状况。在一些大城市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可以说是势在必行。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作息时间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种种工作生活细节的变化。如果不对一些细节问题慎重考虑,这项制度很可能难以发挥出预想的积极效应。
比如,政府机关中午休息时间缩短了,无疑可以方便一部分办事者,为他们节省了时间,但是却有可能给其他一些群众带来不便,这应该如何进行有效弥补?再有,中午休息时间缩短,很多人中午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回家吃饭,这势必会增加单位食堂的压力,也势必会激活单位附近的餐饮业发展。然而面临骤然增多的用餐者,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必须及时跟上。此外,还有城市交通调度、治安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等等,都必须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以与新的作息制度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