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7月9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贵州贵阳、辽宁沈阳、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内蒙古包头、河南许昌、浙江临安、河南新乡、广东广州、新疆阿克苏、浙江杭州、山东威海、陕西宝鸡、江苏无锡、湖北武汉、内蒙古呼和浩特、辽宁本溪、贵州遵义、四川西昌、江西新余、河南漯河、浙江宁波、江苏扬州、辽宁大连、吉林珲春、浙江龙泉、河南洛阳、广西南宁、广西梧州、四川泸州、新疆兵团石河子、内蒙古呼伦贝尔、辽宁鞍山、江苏徐州、浙江丽水、河南三门峡、浙江衢州、湖北宜昌、湖南益阳、广西柳州、重庆永川为“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