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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转一个比较详细的:民国时期广西省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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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1-12
比较详尽的描述了中华民国时期广西省的二级区划变迁,与别的省不同之处在于广西桂系民团的存在~

  第一节 道

民国元年(1912年) 元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元月22日,中华民国联合会举行参议会,
决定“统一全国,厘正行政区域”等十条“假定政纲”。是月,依照广西军政府厘定的《广
西地方官暂行章程》规定,各府治所所在之县省入府,直隶厅和直隶州改升为府,散厅、散
州改为县。因此,宣化、武缘、苍梧、桂平、临桂、平乐、马平、宜山、凌云、天保、崇善
等11个县分别省入南宁、思恩、梧州、浔州、桂林、平乐、柳州、庆远、泗城、镇安和太平
等府, 其中,思恩府同时改称武鸣府;上思、百色2个直隶厅改为上思府和百色府;郁林、
归顺2个直隶州改为郁林府和归顺府;龙州厅亦改升为府;那马、信都、龙胜、中渡、安化、
凭祥、 明江等7个厅改为县;新宁、横、宾、永宁、永安、全、象、河池、恩阳、西隆、东
兰、奉议、永康、养利、左、宁明等16个州(州判) 改为县,其中,宾州改称宾阳县。2月12
日(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帝颁布退位诏书,清亡。次日,广西军政府通电,将各军政
副府、分府一律取消。10月,广西军政府自桂林迁治南宁。同月12日,袁世凯在总统府亲自
召开地方官制研究会, 决定地方行政建制, 采用所谓“虚三级制”,即省、道、县三级,
“存虚省而设实道”。并于12月直接以命令发表了《道官制道自治条例》。全国各地因之设
道辖县。初称道的行政长官为观察使,后改观察使为道尹。在随后全国总计设置的93个道中,
广西省相继设有邕南(后改南宁)、柳江、漓江(后改桂林)、郁江(后改苍梧)、镇南、田南等
6个道。 并根据《道官制道自治条例》,广西军政府实行军民分治。同年,广东省廉州府改
为钦廉军政府绥靖处。
    民国2年(1913年)2月,国民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各省一律
裁府与州、厅,省下设道,改行省、道、县三级,由道领县。广西遂废府为县,于是年6月,
裁撤南宁、武鸣、梧州、浔州、桂林、平乐、柳州、庆远、泗城、镇安、太平、上思、百色、
郁林、归顺、龙州等16个府,分别改为南宁、武鸣、苍梧、桂平、桂林、平乐、柳州、宜山、
凌云、天保、崇善、上思、百色、郁林、靖西、龙州等16个县。并先后设6个道,即:6月,
设置邕南道和柳江道。邕南道治南宁,辖南宁、武鸣、新宁、那马、上思、横、宾阳、永淳、
上林、隆安等10个县,归德、果化、忠等3个土州,都阳、安定、白山、古零、兴隆、旧城、
定罗、 迁隆峒等8个土司。柳江道治马平,辖马平、怀远、宜山、安化、象、河池、雒容、
罗城、柳城、来宾、迁江、天河、融、思恩等14个县,南丹1个土州,忻城1个土县,永顺正、
永顺副、永定等3个长官司。7月,设置漓江道和郁江道。漓江道治桂林,辖桂林、永宁、龙
胜、平乐、永安、中渡、全、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恭城、富川、贺、荔
浦、修仁、昭平等19个县。郁江道治苍梧,辖苍梧、桂平、郁林、信都、藤、容、岑溪、平
南、 贵县、武宣、博白、北流、陆川、兴业、怀集等15个县。8月,设置镇南道、田南道。
镇南道治龙州,辖龙州、崇善、永康、靖西、凭祥、明江、养利、左、宁明、镇边等10个县,
下雷、龙英、安平、太平、佶伦、上下冻、思陵、下石西、镇远、思、江、万承、结安、都
结、茗盈、全茗等16个土州,罗白、罗阳2个土县,上龙1个土司。田南道治百色,辖百色、
恩阳、 凌云、天保、西隆、东兰、奉议、恩隆、西林等9个县,上映、都康、向武、那地、
凤山等5个土州,上林1个土县,下旺1个土司。道均设观察使,由广西巡抚使统管。
    民国3年(1914年)1月,据有关规定,全国同名之县,保留最先署者,其他一律避改。因
此,广西南宁县为避云南省之南宁县而易名邕宁县,新宁县为避四川、湖南、广东等省之新
宁县而易名扶南县,永宁县为避四川、山西、贵州等省之永宁县而易名古化县,永安县因避
福建、广东等省之永安县而易名蒙山县,怀远县因避安徽、陕西等省之怀远县而易名三江县,
安化县因避甘肃、湖南、贵州等省之安化县而易名宜北县,永康县因避浙江、云南等省之永
康县而易名同正县。3月,广东省设置钦廉道,道治合浦,辖合浦、灵山、钦州、防城等4个
县。 5月,袁世凯预备立宪,遂令恢复旧制,建立北洋将军府,各省都督改称将军。陆荣廷
遂由广西都督而为广西上将军。 6月,广西邕南道、漓江道、郁江道分别易名为南宁道、桂
林道、苍梧道。同年,广东省钦廉军政府改为钦廉道。
    民国4年(1915年)8月,南宁道将兴隆、白山、古零、都阳、安定、旧城等土司和果化、
归德等土州改流分置隆山、都安、果德等3个县。是年,南宁道定罗土司改流并入那马县。
    民国5年(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被迫取销帝制,废止“洪宪”年号。6月6日,袁世凯
死;7日,黎元洪继任大总统。7月6日,北京政府废除带有帝制色彩的将军、巡按使等名称,
各省督理军务长官改称督军,民政长官改称省长。罗佩金、陈炳焜、刘承恩先后出(兼)任广
西省长。 9月,镇南道将镇远、佶伦、结安、都结、龙英、全茗、茗盈、思州、思陵等土州
改流分置镇结、龙茗、思乐等3个县,南宁道将忠土州改流置绥渌县,桂林道增置钟山县。
    民国6年(1917年) 2月,田南道将向武、都康、上映等3个土州改流合置向都县。12月21
日,李静诚继任广西省长。是年,柳江道将南丹土州改流置南丹县。
    民国7年(1918年),田南道将上林土县和下旺土司改流合置思林县。
    民国8年(1919年),田南道(一说柳江道)将凤山土州改流置凤山县。
    民国9年(1920年),钦廉道废撤,其属县直隶广东省。
    民国13年(1924年) 3月,桂林道析永福县部分属地增置榴江县。民国14年(1925年)7月7
日,以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为首的新桂系统一广西,继而成立广西民政公署,黄绍竑任
广西民政长,主持全省军政。民国15年(1926年)2月9日,民国政府在广州成立“两广统一特
别委员会”。3月19日,国民政府任命黄绍竑为广西省政府主席。6月,正式成立广西省政府。
10月,北伐军攻克武汉。国民政府下令废除道制。民国16年(1927年)3月1日,国民政府下令
改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8月,广西各县知事一律改称县长。11月2日,广西省
政府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在镇南、田南、柳江、桂林等各旧边远道属区设置行政督察委
员, 以监督该地区之县政,为尔后专员之始,亦为广西道制之终结。是月9日,广西省政府
委员会第46次会议决议通过广西各土属一律改流方案。那地、万承、上下冻、江、下石西等
土州,迁隆峒土司,罗白、罗阳等土县,永顺正、永顺副、永定等长官司,因之于是年改流
并入有关属县。广西6个道设置始于民国2年(1913年),终于民国16年(1927年)。在此期间,
在今广西境内还设有钦廉道,隶属广东省。各道辖域及行政区划变更具体如下。南  宁  道
    民国2年(1913年)6月置邕南道,治南宁。时辖南宁、武鸣、新宁、那马、上思、横县、
宾阳、永淳、上林、隆安等10个县,归德、果化、忠等3个土州,都阳、安定、白山、古零、
兴隆、旧城、定罗、迁隆峒等8个土司。次年1月,南宁县为避云南省南宁县而易名邕宁县,
新宁县为避四川、湖南、广东等省之新宁县改名为扶南县。6月,邕南道易名南宁道。民国4
年8月,经内务部呈准,南宁道新置隆山、都安、果德等3个县。其中,隆山县为白山、古零、
兴隆3个土司改流合置, 并划辖下旺土司所属首城等处,县治为白山土司旧治。都安县为都
阳、 安定2个土司改流合置,并划辖兴隆土司所属之古河城头地及原属恩隆县之大化地方,
县治为安定土司旧治。 果德县为果化、归德2个土州改流合置,并划辖原白山土司所属丹艮
等城头地、都阳土司下段地、旧城土司本境地和下旺土司插入地,县治为果化土州旧治。是
年, 定罗土司改流并入那马县。次年9月,南宁道新置绥渌县,系由忠土州改流而置,治旧
忠土州城。民国16年,南宁道将迁隆峒土司改流并入上思县。是故,南宁道废前,计辖邕宁、
武呜、扶南、那马、上思、横县、宾阳、隆安、永淳、上林、隆山、都安、绥渌、果德等14
个县。

    柳  江  道
    民国2年(1913年)6月置柳江道,治马平。始辖马平、怀远、宜山、安化、象县、河池、
雒容、融县、罗城、柳城、来宾、迁江、天河、思恩等14个县,南丹1个土州,忻城1个土县,
永顺正、 永顺副、永定等3个长官司。次年,安化县为避甘肃、湖南、贵州等省之安化县同
名, 易名为宜北县;怀远县为避安徽、陕西等省之怀远县同名,易名为三江县。民国6年,
柳江道将南丹土州改流置南丹县。 民国16年,柳江县将永定、永顺正、永顺副等3个长官司
改流并入宜山县。是故,柳江道废前,计辖马平、宜山、宜北、象县、河池、雒容、融县、
罗城、柳城、来宾、迁江、天河、思恩、三江、南丹等15个县,忻城1个土县。

    桂  林  道
    民国2年(1913年)7月,置漓江道,治桂林。始辖桂林、永定、龙胜、平乐、永安、中渡、
全县、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等19
个县。 次年1月,永定县因避四川、山西、贵州等省之永定县同名,易名为古化县;永安县
因避福建、广东等省之永定县同名,易名为蒙山县。6月,漓江道更名桂林道。民国5年9月,
桂林道增置钟山县,系析富川县之钟山镇及昭平县之防字区、乐字区合置,治钟山镇。民国
13年3月,经咨内务部核准,桂林道增置榴江县,系析永福县之寨沙、鹿寨、黄冕3个区合置,
治寨沙圩。是故,桂林道废前,计辖桂林、古化、龙胜、平乐、蒙山、中渡、全县、兴安、
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钟山、榴江等21
个县。

    苍  梧  道
    民国2年(1913年) 7月,置郁江道,治苍梧。次年6月,郁江道易名苍梧道。道制时始终
均辖苍梧、桂平、郁林、信都、藤县、容县、岑溪、平南、贵县、武宣、博白、北流、陆川、
兴业、怀集等15个县。镇  南  道
    民国2年(1913年)8月,置镇南道,治龙州。始辖龙州、崇善、永康、靖西、凭祥、明江、
养利、左县、宁明、镇边等10个县,下雷、龙英、安平、太平、佶伦、上下冻、思陵、下石
西、 镇远、思、江、万承、结安、都结、茗盈、全茗等16个土州,罗白、罗阳2个土县,上
龙1个土司。次年1月,永康县为避浙江、云南等省之永康县同名,改名为同正县。民国5年9
月,镇南道新置镇结、龙茗、思乐等3个县。其中镇结县系由佶伦、都结、镇远、结安4个土
州改流合置, 治旧佶伦土州城;龙茗县系由茗盈、全茗、龙英3个土州改流合置,治龙英;
思乐县系由思陵、 思等2个土州改流合置,治海渊圩。民国16年12月,万承土州改流并入养
利县。同年,下石西土州改流并入凭祥县,江土州、罗白土县改流并入崇善县,上下冻土州
改流并入龙州县,罗阳土县改流并入同正县。所以,镇南道废之前,计辖龙州、崇善、同正、
靖西、凭祥、明江、养利、左县、宁明、镇边、镇结、思乐、龙茗等13个县,下雷、安平、
太平等3个土州,上龙1个土司。

    田  南  道
    民国2年(1913年)8月,置田南道,治百色。始辖百色、恩阳、凌云、天保、西隆、东兰、
奉议、 恩隆、西林等9个县,上映、都康、向武、那地、凤山等5个土州,上林1个土县,下
旺1个土司。民国6年(1917年) 2月,经内务部核准,田南道增置向都县,系由向武、都康、
上映等3个土州改流合置, 治向武。次年,田南道增置思林县,系由上林土县和下旺土司改
流合置,并划辖原属恩隆县之下里。民国8年(1919年) ,田南道增置凤山县,系由凤山土州
改流,治旧凤山土州城。民国16年11月,田南道将那地土州改流并入河池县。是故,田南道
废之前,计辖百色、恩阳、凌云、天保、西隆、东兰、奉议、恩隆、西林、向都、思林、凤
山等12个县。钦  廉  道
    原系民国元年(1912年) 由廉州府改置的钦廉军政府绥靖处。民国3年改为钦廉道,隶广
东省,驻地在合浦县;领辖合浦、灵山、防城、钦县等4个县。民国9年,钦廉道撤废,辖县
改直隶广东省。

                                民国2年至16年道制区划一览表


    注:①民国时期《广西年鉴》第三回(民国37年版)记,查旧档案,民国元年,民政司长
通令:本省暂行官制,沿清府治及直隶厅一律改为府,府县同城,废县并府……。此从《中
华民国省县地名总汇》(北平民社印行)、童世亨《中华民国新区域图》(民国五年增修三版)、
内政部《全国行政区划及土地面积统计》(民国27年编)。
    ②广西六道废撤时间,蒙起鹏《广西通志·建置沿革稿》记为“10年”,莫一庸《广西
地理》(民国三十六年版)和民国时期《广西年鉴》第三回则记为“15年”。此从王恢《民国
时期广西建置沿革》(载台北《广西文献》1983年第19期) 。③表中前列6个道时隶广西省,
钦廉道时隶广东省。




  第二节 民团区


    广西民团区之设置,为当时全国之独创。其组织建制系从地方治安组织演变而来。民国
时期《广西年鉴》第一回载:“本省民团设置已久,皆由各乡团局招募乡民充任,既无整个
组织,又乏年事学术之训练,故力量薄弱,无益于事。民国十八九年间,省局混乱,当局因
感民众之涣散,非积极训练民团,培养民众武力,不足以清匪共而靖地方,遂派员督率各县
编练民团……”按广西军政当局所设计,民团不仅为地方治安和对付清除共产党而设,同时
将统筹整个党、政、军务。民国20年至38年(1931年至1949年)任广西省政府主席的黄旭初在
《广西建设经过及国民的感想》、《中国建设与广西建设》等文中也分别指出:“民团最初
办理,侧重自卫方面,后来又兼重自治和自给。所以民团训练,军事居十分之三,政治经济
占十分之七。因为我们不但希望民团成为一个自卫力量,且希望它成为一种推动各种建设工
作的社会力量。”“民团的任务,简单的说,即在厉行三自政策,实行三民主义。它的工作
主干有三个:自卫、自治、自给。它的活动部门有四种: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
军事建设”。“四个建设”后来成为民国30年8月1日广西省政府颁布施行的《广西建设计划
大纲》之核心。广西民团区建制,自民国19年至民国23年3月,推行历时4年多。它不唯治安、
军事建制,亦为统管政治、经济、文化的准行政建制。因而广西民团区域也就不单为治安、
军事区域,而是军政合一区域,亦为准行政区域。这种建制使广西之省、区、县三级制有别
于当时全国的省、县两级制或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制。
    民国19年(1930年)6月11日,内政部奉国民政府令公布《省市县勘界条例》。7月间,国
民政府公布修正县组织法。 9月,广西省政府公布《修正广西民团组织暂行条例》。鉴于是
年省局混乱,广西独创民团制度,在南宁设立广西民团总指挥部,并划定桂林、平乐、柳州、
宜山、邕宁、宾阳、苍梧、郁林、龙州、靖西、百色、恩隆等12个民团区,统筹党、政、军
事务。其中,桂林民团区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古化、义宁、灵
川等10个县, 平乐民团区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等9
个县, 柳州民团区辖马平、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雒容、象县、来宾等9个县,
宜山民团区辖宜山、 河池、南丹、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等8个县,邕宁民团区辖
邕宁、 扶南、上思、绥渌、同正、永淳、左县、横县等8个县,宾阳民团区辖宾阳、武鸣、
隆山、 果德、隆安、那马、上林、都安、迁江等9个县,苍梧民团区辖苍梧、藤县、平南、
桂平、 贵县、武宣、信都、怀集等8个县,郁林民团区辖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
容县、岑溪等7个县,龙州民团区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等7个县,
靖西民团区辖靖西、 镇边、镇结、龙茗、万承、养利、雷平等7个县,百色民团区辖百色、
西林、 西隆、凌云、凤山、东兰等6个县,恩隆民团区辖恩隆、奉议、恩阳、思林、天保、
向都等6个县。总计全省12个民团区辖94个县。
    民国20年(1931年) 1月1日,马平县改名为柳州县。3月,内政部依据内政会议决议案拟
订, 呈行政院第18次国务会议决议照准《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7月,广州国民政府
重建了广西省政府, 黄旭初出任省主席。8月,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地方自治法及广西省政
府会议决议案,划定桂林、全县、兴安、灌阳、灵川、平乐、贺县、富川、钟山、恭城等10
个县为第一训政区试办自治。 又于12月省政府委员会第5次特别会议决议通过,划定龙州、
凭祥、宁明、思乐、明江、崇善、雷平、上金、靖西、镇边等10个县为第二训政区。是年,
古化县易名百寿县。
    民国21年(1932年)2月,根据省政府第1次行政会议决议之整理各县区域办法,广西省政
府开始核定各县变更行政区域。原则有三:(1)各县面积有过小者或过大者重新分析或合并;
(2) 各县地方有犬牙交错或互相插花者重新整理;(3)各县之县治有过于偏僻者重新移置。4
月6日,省政府第34次常会及第6次特别会议决议通过,在省政府内设团务处,接理民团总指
挥部一切事务,取消省民团总指挥部。并将全省12个民团区合并为南宁、桂林、柳州、梧州、
百色、龙州等6个民团区。即邕宁、宾阳2个民团区合并置南宁民团区,区治武鸣,并将原南
宁民团区之左县改划属龙州民团区,原宾阳民团区之果德县改划属百色民团区;桂林民团区
并辖平乐民团区及其9个县,区治桂林;柳州民团区并辖宜山民团区及其8个县,同时增划辖
原系百色民团区之东兰县,区治宜山;苍梧、郁林2个民团区合并置梧州民团区,区治桂平;
百色民团区并辖恩隆民团区及其6个县,区治百色;龙州民团区并辖靖西民团区及其7个县,
区治龙州。同月20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37次常委会议决议通过,并于5月1日以《广西公
报》公布各县等级表,从本年度开始实行。各县新等级系按中央颁布的县组织法有关各县应
按区域大小、事务繁简、户口及财赋多寡分为三个等级等规定,将原列一等甲级县都列为一
等县,原一等乙级者改为二等县,原二等甲乙级县者概列为三等县,个别情况除外。其中,
邕宁、苍梧、贵县、郁林、柳州、桂平、桂林、全县等8个县为一等县,宾阳、武鸣、横县、
平南、容县、藤县、博白、北流、怀集、宜山、融县、龙州、百色、靖西、平乐、贺县等16
个县为二等县。昭平、荔浦、蒙山、修仁、永福、阳朔、永淳、隆安、上思、上林、都安、
扶南、陆川、武宣、岑溪、罗城、柳城、象县、迁江、河池、来宾、思乐、天保、恩隆、凌
云、西隆、东兰、果德、绥渌、那马、隆山、百寿、中渡、思恩、南丹、宜北、雒容、天河、
左县、同正、榴江、义宁、龙胜、兴业、信都、忻城、三江、养利、凭祥、明江、宁明、镇
边、龙茗、镇结、上金、雷平、恩阳、奉议、向都、西林、凤山、思林、万承、兴安、灌阳、
灵川、 恭城、富川、钟山、崇善等70个县为三等县。6月11日,省政府委员会第12次特别会
议决议通过, 定于7月1日撤销梧州市,其所辖区域划归苍梧县管辖。9月,广西省奉行国民
政府内政部分别于民国19年、20年颁行的《省市县勘界条例》、《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
开始大规模调整变更各县行政区域。
    民国22年(1933年) 3月29日,省政府第81次委员会决议通过各县等级标准,以面积、人
口、粮赋平均计分,凡县未满30分者为五等,30分以上未满60分者为四等,60分以上未满90
分者为三等,90分以上未满120分者为二等,120分以上者为一等。4月1日,省政府委员会第
25次特别会议修正通过《广西各县组织大纲》,其中规定,“按县区域大小、事务繁简及户
口财力之多寡,分为五等”。并于县之下,划分乡(镇) 村(街)甲。5月17日,省政府委员会
第86次常委会议决议通过, 将广西省政府团务处划归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管辖。5月20日,
省政府委员会第30次特别会议决议修正通过了《广西省政府组织大纲》,定于本年度起实行。
7月, 广西增设天保民团区,区治天保县,析辖原百色民团区之恩隆、思林、奉议、天保、
向都等5个县及原龙州民团区的靖西、 镇边、镇结等3个县。10月25日,省政府委员会第109
次常会决议修正通过整理县行政区域办法。10月,增设平乐民团区,区治八步,析辖原桂林
民团区之平乐、 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等9个县和原梧州民团
区之怀集、 信都2个县。至此,全省民团区由6个增至8个,辖94个县。是年,根据新的等级
标准,博白、平南和藤县升为一等县,凌云县升为:二等县,贺县、柳州、宾阳、平乐、百
色、融县降为三等县,钟山、三江、灌阳、罗城、思恩、南丹、思乐、富川、忻城、武宣、
兴业、镇边、西隆、西林、迁江、隆山、隆安、扶南、上思、信都、恭城、蒙山、向都、雷
平、天保、果德、百寿、阳朔、龙胜、河池、来宾、恩阳等县降为四等县,思林、上金、凤
山、那马、同正、绥渌、修仁、镇结、义宁、永福、榴江、中渡、雒容、宜北、天河、万承、
龙茗、左县、养利、明江、宁明、凭祥等县降为五等县。总计全省10个一等县、9个二等县、
21个三等县、32个四等县、22个五等县。
    民国23年(1934年)3月10日,省政府委员会第122次会议决议公布《广西省行政监督督察
章程》。规定以原8个民团区辖域划定8个行政监督区,辖县依旧。至此,广西完成了在此之
前设民政视察员负责督察各县办理政务,实由民团区这一军政合一之准行政层次代行行政管
理使命的历史。各民团区具体设撤分合次第如下。

    南宁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 始置之邕宁、宾阳两个民团区,民国21年(1932年)4月合并置为南宁
民团区,治武鸣。初辖原属邕宁民团区之扶南、上思、邕宁、绥渌、同正、永淳、横县和原
属宾阳民团区之宾阳、武鸣、隆山、隆安、那马、上林、都安、迁江等15个县。并将邕宁民
团区的左县划归龙州民团区,原属宾阳民团区的果德县划归百色民团区。不久,又增划辖百
色民团区之果德县。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南宁民团区实辖武鸣、邕宁、扶南、上思、
绥渌、永淳、同正、横县、隆安、宾阳、迁江、那马、隆山、上林、都安、果德等16个县。

    桂林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置,治桂林。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古化、
义宁、灵川等10个县。次年,桂林民团区之古化县改名百寿县。民国21年(1932年) 4月,桂
林民团区并辖原平乐民团区所属之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
山等9个县。次年10月,桂林民团区复析出原并辖之平乐民团区所属9个县,划归平乐民团区
管辖。至民国23年(1934年) 3月止,桂林民团区依旧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
朔、永福、百寿、义宁、灵川等10个县。

    柳州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置,初治柳州。始置时计辖马平、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
雒容、象县、来宾等9个县。次年元月1日,马平县改名柳州县。民国21年(1932年) 4月,柳
州民团区改治宜山。并划辖始置于民国19年(1930年)的宜山民团区所属之宜山、河池、南丹、
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等8个县及百色民团区之东兰县。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
柳州民团区计辖柳州、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雒容、象县、来宾、宜山、河池、
南丹、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东兰等18个县。

    梧州民团区
    民国21年(1932年)4月,由原置于民国19年(1930年)的苍梧、郁林2个民团区并置,治桂
平。始置时计辖15个县,即原属苍梧民团区之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信都、
怀集等8个县及原属郁林民团区之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容县、岑溪等7个县。次
年10月,梧州民团区析出信都、怀集2个县改属平乐民团区。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梧
州民团区计辖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容
县、岑溪等13个县。

    百色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 置,治百色。始置时计辖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东兰等6
个县。民国21年4月,百色民团区增并辖始置于民国19年(1930年)的恩隆民团区所属之恩隆、
奉议、 恩阳、思林、天保、向都等6个县及原属宾阳民团区之果德县,同时析出东兰县改属
柳州民团区。 随后不久,百色民团区又析出果德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次年7月,百色民团区
再析出恩隆、思林、奉议、天保、向都等5个县改属天保民团区。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
百色民团区计辖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恩阳等6个县。

    龙州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置,治龙州。始置时计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
明等7个县,民国21年4月,龙州民团区增并辖始置于民国19年(1930年)的靖西民团区所属靖
西、镇边、镇结、龙茗、万承、养利、雷平等7个县及原邕宁民团区所属之左县。次年7月,
龙州民团区复析出靖西、镇边、镇结等3个县改属天保民团区。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
龙州民团区计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龙茗、万承、养利、左县、
雷平等12个县。

    平乐民团区
    民国19年(1930年)置,治平乐。始置时计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
县、昭平、蒙山等9个县。民国21年4月,平乐民团区及其属县并入桂林民团区。次年10月,
平乐民团区复置,改治八步。除辖旧属9个县外,增辖原属梧州民团区之怀集、信都2个县。
至民国23年(1934年)3月止,平乐民团区计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
昭平、蒙山、怀集、信都等11个县。

    天保民团区
    民国22年(1933年)7月置,治天保。辖县始终辖8个县,即原属百色民团区之恩隆、思林、
奉议、天保、向都等5个县及原属龙州民团区之靖西、镇边、镇结等3个县。

                          民国年间广西民团区区划一览表




    注:①本表根据民国22年广西统计局编《广西年鉴》第一回、台北《广西文献》1983年
第十九期栽王恢著《民国时期广西建置沿革》及有关档案整理。②表中首列辖县亦为是时该
民团区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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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行政监督区


    为促进行政效率,便于考查督促所属政务起见,广西继民团区之后,又在全省独创行政
监督区。依据省政府组织大纲和民国23年(1934年)3月10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22次会议决
议公布之《广西省行政监督督察章程》规定,改民团区为行政监督区,区域划分照旧。每区
设行政监督1人,初由各区民团指挥部指挥官兼任,并由省政府委派秘书及助理员各1人,协
助办理各区事务。不另设公署。行政监督职掌如下:(一)督饬各县政府依照省政府所颁布之
施政准则分期进行;(二)督率各县政府办理县与县之关联事项;(三)省政府特别委任事项,
并负责考核各县长工作成绩之责任。
    广西行政监督区发展大致可分四个时期,即第一时期自民国23年3月起至25年8月止,设
8个区; 第二时期,自民国25年9月起至同年10月止,设9个区;第三时期自民国25年11月起
至28年1月止,设11个区;第四时期自民国28年2月起至29年3月止,设12个区。
    第一时期,民国23年(1934年)3月10日,广西全省在原桂林、平乐、梧州、柳州、南宁、
百色、天保、龙州等8个民团区,划设8个行政监督区。其中,桂林行政监督区治桂林,辖桂
林、阳朔、永福、百寿、义宁、龙胜、灵川、兴安、全县、灌阳等10个县,平乐行政监督区
治贺县,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怀集、信都等11个
县;梧州行政监督区治桂平,辖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郁林、博白、兴业、
北流、容县、岑溪、陆川等13个县;柳州行政监督区治宜山,辖柳州、柳城、融县、三江、
中渡、榴江、雒容、来宾、象县、河池、南丹、天河、罗城、忻城、东兰、思恩、宜北、宜
山等18个县;南宁行政监督区治武鸣,辖邕宁、扶南、上思、绥渌、永淳、同正、横县、隆
安、武鸣、迁江、那马、隆山、上林、宾阳、果德、都安等16个县;百色行政监督区治百色,
辖西隆、西林、凌云、百色、凤山、恩阳等6个县;天保行政监督区治天保,辖靖西、天保、
恩隆、 思林、奉议、向都、镇边、镇结等8个县;龙州行政监督区治龙州,辖龙州、凭祥、
崇善、左县、上金、龙茗、思乐、万承、明江、养利、宁明、雷平等12个县。11月,柳州行
政监督区析出来宾县、 象县,分别划归南宁、梧州2个行政监督区管辖。是年冬,百色行政
监督区增置万冈、 田西、天峨、乐业等4个县。其中,万冈县治定马乡之岜马圩,列居五等
县,辖域系原凤山县之盘阳、凤凰2个乡和百色县之定马、月篆、所略、百羌等4个乡,以及
恩隆县之岜品、 仁德、燕乐、洪都、美桂、灵岐、凤桥、鹅桥、罗贤等9个乡。乐业县治乐
业乡之乐业圩,辖域系原凌云县之乐业、幼朗、西马、雅长、逻沙、甘田、武称、谐布、皈
篆等9个乡, 列居五等县。天峨县治天峨乡天峨圩,辖域系原凌云县之天峨、逻宜、更新三
乡,凤山县之老鹏乡和南丹县之甲板、桥头、亦排等3个乡,拉堡、牙林2个乡之一部分,列
居五等县。 田西县治潞城,辖域系原凌云县之乐里、浪平、百平等3个乡,西隆县之旧州、
南丹2个乡,西林县之潞城、供央2个乡及八桂乡之一部分,列居四等县。同时,原天保行政
监督区之思林县易名平治县,并改划归百色行政监督区管辖;原百色行政监督区之恩阳县易
名敬德县, 并改划归天保行政监督区管辖;天保行政监督区的奉议、恩隆2个县,分别易名
田阳县和田东县。
    民国24年(1935年)7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88次会议决议通过的《24年度广西施政计
划纲要》申明,县以下区乡(镇)村(街)之组织,须酌量缩编。即区之组织,除少数县份得以
特殊情形暂予保留外,应一律裁撤。乡(镇)村(街)可联合归并,减少单位数量。是为广西按
新规定整理各县行政区域之始。同月,咨经行政院核准,桂林行政监督区增设资源县。
    民国25年(1936年)2月26日,省政府委员会第209次会议决议通过《广西各县等次表》。
其中,一等县14个:贵县、桂平、邕宁、苍梧、藤县、平南、博白、全县、桂林、北流、郁
林、宜山、怀集、柳州;二等县10个:武鸣、横县、容县、宾阳、贺县、靖西、陆川、都安、
百色、龙州;三等县14个:融县、上林、兴安、岑溪、昭平、灵川、永淳、平乐、钟山、象
县、田东、罗城、三江、天保;四等县42个:河池、荔浦、灌阳、来宾、武宣、柳城、恭城、
阳朔、田阳、迁江、兴业、隆山、西林、凌云、蒙山、平治、隆安、东兰、富川、忻城、思
恩、龙胜、上思、镇边、西隆、南丹、乐业、凤山、百寿、万冈、雷平、向都、信都、田西、
天河、思乐、扶南、修仁、龙茗、镇结、资源、崇善;五等县19个:那马、天峨、敬德、永
福、果德、义宁、榴江、宜北、万承、上金、雒容、同正、绥渌、中渡、养利、明江、宁明、
凭祥、左县。4月,省政府委员会第217次会议决议通过《二十五年度广西施政计划纲要》重
申,各县内行政区域继续整理,特别整理南宁、柳州、龙州、天保、百色等行政监督区所属
各县行政区域,并继续划拨各县之间的插花地及飞地。
    第二时期,从民国25年9月至10月,分为9个行政监督区。由梧州行政监督区划出桂平、
贵县、 郁林、博白、北流、陆川、象县、武宣、兴业等9个县置浔州行政监督区。10月,省
政府从南宁迁治桂林。同月,原属百色行政监督区之平治县,划归南宁行政监督区管辖,原
属天保行政监督区的田东、田阳两个县,划归百色行政监督区管辖。
    第三时期, 从民国25年到民国28年1月,共分为11个行政监督区。民国25年11月,增设
郁林、庆远2个行政监督区。其中,郁林行政监督区治郁林,系由浔州行政监督区析出郁林、
博白、 北流、陆川、兴业等5个县设置;庆远行政监督区治宜山,系析出柳州行政监督区之
宜山、 东兰、河池、南丹、思恩、忻城、宜北、天河等8个县设置。同月,桂林行政监督区
之百寿县划归柳州行政监督区管辖。是年,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明文规定,行政督察区为省以下的固定行政分治区。而广西依旧实行行政监督区制度。
    民国26年(1937年)3月22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272次会议决议通过《二十六年度广西
省施政计划纲要》,重申继续整理各县行政区域。是月,南宁行政监督区析出同正县,改属
龙州行政监督区管辖。4月7日,柳州行政监督区之柳州县改名为柳江县,龙州行政监督区之
龙州县易名为龙津县。10月,龙州行政监督区之同正县复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管辖。
    民国27年(1938年) 1月,百色行政监督区之天峨县划归庆远行政监督区管辖,其余区无
变化。3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338次会议决议通过《二十七年度广西省施政纲要》,再次
重申继续整理各县行政区域。
    第四时期,民国28年2月至民国30年底,全省划分为12个行政监督区。民国28年(1939年)
2月, 省政府电令将南宁行政监督区划分为南宁、武鸣两个行政监督区。南宁行政监督区治
南宁,辖原南宁行政监督区之同正、隆安、扶南、绥渌、上思、邕宁、永淳、横县等8个县。
武鸣行政监督区治武鸣,辖原南宁行政监督区之都安、平治、果德、那马、隆山、上林、武
鸣、宾阳等8个县。至此,广西全省共有12个行政监督区,辖99个县。
    民国28年9月, 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其中规定,“县按面积、人口、经济、
文化、交通等状况分为三等至六等”。广西针对全省各县大小悬殊(大者如桂平县辖78个乡,
小者如凭祥、左县等各仅辖4个乡) 事实,于10月省政府委员第433次会议七通过决议将全省
一至五等县均分为甲乙两级。 全省总计一等甲级县3个:邕宁、苍梧、桂林,乙级县11个:
贵县、桂平、藤县、平南、博白、全县、北流、郁林、宜山、怀集、柳江;二等甲级县5个:
武鸣、 横县、容县、靖西、龙津,乙级县5个:宾阳、贺县、陆川、都安、百色;三等甲级
县3个: 融县、平乐、天保,乙级县15个:上林、兴安、岑溪、昭平、灵川、永淳、钟山、
象县、田东、罗城、三江、荔浦、刚阳、万冈、凭祥;四等甲级县4个:河池、凌云、东兰、
崇善,乙级县35个:灌阳、来宾、武宣、柳城、恭城、阳朔、迁江、兴业、隆山、西林、蒙
山、平治、隆安、富川、忻城、思恩、龙胜、上思、镇边、西隆、南丹、乐业、凤山、百寿、
雷平、向都、信都、田西、天河、思乐、扶南、修仁、龙茗、镇结、资源;五等甲级县7个:
那马、敬德、永福、果德、义宁、榴江、雒容,乙级县11个:天峨、宜北、万承、上金、同
正、 绥渌、中渡、养利、明江、宁明、左县。12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46次会议决议,
在省会驻地设桂林市,将桂林县改称临桂县。桂林行政监督区随后改治兴安县。
    民国29年(1940年)3月27日,省政府委员会第463次会议决议通过《广西省战时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暨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组织暂行办法》。嗣后,广西各行政监督区次第改为行政督察
区。
    广西行政监督区始置于民国23年(1934年)3月,废撤于民国29年(1940年)3月,历时6年。
各区设置始末及其属县变更概略如下。

    桂林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治桂林。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
百寿、义宁、灵川等10县。民国24年(1935年) 7月,桂林行政监督区析全县、兴安等县部分
属地增设资源县。 次年11月, 桂林行政监督区之百寿县改属柳州行政监督区。  民国28年
(1939年)12月,桂林行政监督区之桂林县改称为临桂县。随后,桂林行政监督区迁治兴安县。
至民国29年3月,桂林行政监督区计辖临桂、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义宁、
灵川、资源等10个县。

    平乐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治贺县八步。民国29年3月废。设置始终均辖平乐、荔浦、修
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怀集、信都等11个县。

    梧州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 3月置,治桂平。辖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郁林、
博白、兴业、北流、容县、岑溪、陆川等13个县。11月,梧州行政监督区增辖原柳州行政监
督区之象县。 民国25年9月至10月,梧州行政监督区析出桂平、贵县、郁林、博白、北流、
陆川、象县、武宣、兴业等9个县改属浔州行政监督区,同时迁治梧州。至民国29年3月,梧
州行政监督区计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平南等5个县。

    柳州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治宜山。辖柳州、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雒容、
象县、来宾、宜山、河池、南丹、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东兰等18个县。11月,
柳州行政监督区析出来宾县、象县分别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和梧州行政监督区管辖。民国25
年11月,柳州行政监督区析出宜山、东兰、河池、南丹、思恩、忻城、宜北、天河等8个县,
改属庆远行政监督区管辖。同时增辖原属桂林行政监督区之百寿县,并迁治柳州。次年9月,
柳州行政监督区之柳州县易名为柳江县。至民国29年3月,柳州行政监督区计辖柳江、柳城、
融县、三江、罗城、中渡、榴江、雒容、百寿等9个县。

    浔州行政监督区
    民国25年(1936年)10月置,治桂平。辖原属梧州行政监督区之桂平、贵县、郁林、博白、
北流、 陆川、象县、武宣、兴业等9个县。11月,浔州行政监督区析出郁林、博白、北流、
陆川、 兴业等5个县,改属郁林行政监督区管辖。随后,浔州行政监督区又增辖原属南宁行
政监督区之来宾县和迁江县。 至民国29年3月,浔州行政监督区计辖桂平、贵县、武宣、来
宾、象县、迁江等6个县。

    郁林行政监督区
    民国25年(1936年) 11月置,治郁林。至民国29年3月,设置始终均辖原属浔州行政监督
区之郁林、博白、北流、兴业、陆川等5个县。

    庆远行政监督区
    民国25年(1936年)11月置,治宜山。辖原属柳州行政监督区之宜山、东兰、河池、南丹、
思恩、忻城、宜北、天河等8个县。民国27年1月,庆远行政监督区增辖原属百色行政监督区
之天峨县。 至民国29年3月,庆远行政监督区计辖宜山、东兰、河池、南丹、思恩、忻城、
宜山、天河、天峨等9个县。

    南宁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治武鸣。辖邕宁、扶南、上思、绥渌、永淳、同正、横县、
隆安、宾阳、武鸣、迁江、那马、隆山、上林、都安、果德等16个县。11月,南宁行政监督
区增辖原属柳州行政监督区之来宾县。民国25年10月,南宁行政监督区增辖原属百色行政监
督区之平治县。 民国26年3月,南宁行政监督区析出同正县,改属龙州行政监督区管辖。10
月,南宁行政监督区又复辖同正县。同年,南宁行政监督区析出来宾、迁江两县,改属浔州
行政监督区管辖。 民国28年2月,南宁行政监督区析出都安、平治、果德、那马、隆山、上
林、武鸣、宾阳等8个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管辖,并改治南宁。至次年3月,南宁行政监督
区计辖邕宁、同正、扶南、绥渌、上思、隆安、永淳、横县等8个县。

    百色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治百色。辖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恩阳等6个县。
是年冬, 百色行政监督区增置万冈、乐业、天峨、田西等4个县;并将恩阳县易名敬德县,
改属天保行政监督区管辖。同时增辖原属天保行政监督区之平治县。民国25年(1936年)10月,
百色行政监督区析出平治县改划属南宁行政监督区管辖,同时增辖原属天保行政监督区之田
东县和田阳县。 民国27年1月,因地理关系,百色行政监督区析出天峨县改属庆远行政监督
区管辖。 至民国29年3月,百色行政监督区计辖百色、西林、凌云、西隆、凤山、田西、乐
业、田东、田阳、万冈等10个县。

    天保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3月置,初治天保。辖天保、靖西、恩隆、思林、奉议、向都、镇边、
镇结等8个县。是年冬,天保行政监督区之思林县易名平治县,并改属百色行政监督区管辖。
同时天保行政监督区增辖原属百色行政监督区之恩阳县(易名敬德县);天保行政监督区之奉
议、 恩隆2个县分别易名田阳县和田东县。民国25年10月,天保行政监督区析出田东、田阳
两县改属百色行政监督区管辖。并迁治靖西。至民国29年(1940年) 3月,天保行政监督区计
辖靖西、天保、向都、镇边、敬德、镇结等6个县。

    龙州行政监督区
    民国23年(1934年) 3月置,治龙州。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
龙茗、 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2个县。民国26年3月,龙州行政监督区增辖原属南宁行
政监督区之同正县。 同年4月,龙州行政监督区之龙州县易名龙津县;10月,龙州行政监督
区复析出同正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管辖。至民国29年(1940年) 3月,龙州行政监督区依
旧辖12个县。

    武鸣行政监督区
    民国28年(1939年) 2月置,治武鸣。设置始终均辖原属南宁行政监督区之都安、平治、
果德、那马、隆山、上林、武鸣、宾阳等8个县。

                              民国时期广西行政监督区区划一览表



                     民国23年至28年广西行政监督区各县辖区、乡(镇)一览表






    注:一、本表主要根据民国《桂政纪实》整理。
    二、资料来源:
    (1)表中所列6年间每年区数乃县以下区公所数字,是根据广西民政视察员报告汇编、广
西省施政纪录、广西统计季报第十四期、广西统计月刊第一卷第二、三期合刊及各县填报之
29、30年两年第四季户口统计表整理而成。
    (2) 表中所列乡数包括镇的数字,是根据广西省施政纪录、广西统计季报第十四期、广
西统计月刊第一卷第二、三期合刊及各县市填报之29、30年两年第四季户口统计表等整理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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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行政督察区


    行政督察区之推行, 发端暂设于民国16年 (1927年) 道废之后, 持续奉行于民国29年
(1940年) 4月,间有民团区及行政监督区相继改制更榃,与全国大部地区道废后即行省、县
两级制或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制殊异。
    民国16年(1927年)11月2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在镇南、田南、柳江、
桂林等各旧边远道属区设置行政督察委员,以监督各地区之县政,为尔后专员之始。张任民、
黄勉、 郑承典、冯冠伦分别为各处委员。是月9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6次会议决议通过
广西各土属一律改流方案。
    民国17年(1928年),省政府委员会第64次会议追认忻城土县改流置忻城县,治忻城;下
雷、太平、安平等3个土州改流合置雷平县,治太平。两县均定于4月1日成立。5月;省政府
委员会第82次会议讨论通过,上龙土司改土归流,与金龙峒合并设置上金县,定于7月1日成
立。是月,《修正省政府组织法》规定,民政厅掌理事务之一为“关于地方行政区划之确定
及变更事项”。同年11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各区行政督察委员暂行条例》。其中规定,
省政府因辖境辽阔,为便于督促指导一切行政之进行,得于旧定桂林、柳江、田南、镇南各
边远道区暂设行政督察委员。行政督察委员直隶于省政府,督促及指导所辖区各县一切行政
事宜,并考核其成绩呈报省政府核办之。
    民国18年(1929年)2月,广西裁撤柳江区行政督察委员。7月,广西裁撤镇南区行政督察
委员。同月,全省完成改土归流。8月,广西增置万承县。
    民国21年(1932年)8月,为统一各省制度起见,行政院制定了《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
是年,蒋介石在第二次政务会议中提出:“在省区未改定以前,似应别谋救济之道。”这个
救济之道就是增设层次,省下划分若干行政区,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这样,本是为“剿
共”和临时行政管理需要的行政督察区,变为省以下的固定行政分治区。尽管蒋介石在是年
10月发布的国民政府训令中声称:“行政督察专员所管的职务,实如一省中民政分厅……故
虽属暂行政制,然按之省县两级制固根本不变,即与总理建国大纲之规定,亦依然锲合。”
但是,此后相继推行于整个国民党统治区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从建立到发展,担负着一级
政权的工作任务,并逐步向一级行政单位转化。故其区域明显趋向固定的行政分治区。不过,
与此同时,广西例外,推行的是军政合一制之民团区,或行政监督区。
    民国25年(1936年),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明文规定,行政
督察区为省以下的固定行政分治区。其专员公署职权范围大致为四:(1)监督指导各县行政,
指挥考核县长权;(2)辖区内保安团队及地方武装的指挥调遣权;(3)县财政的审核、考核权;
(4)辖区内县长违法赎职紧急处理权。同年10月,行政院颁行《审查行政专员入选暂行办法》
还规定,督察专员系由“行政院就存记候用人员中遴选,提出行政院会议通过,呈请国民政
府简派”。同年3月25日,广东省设置第八行政督察区,驻合浦县,所属合浦、钦县、灵山、
防城等县均驻在今广西南部沿海一带。
    民国27年(1938年)10月,广东省第八区改属南路行署。
    民国29年(1940年)3月27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63次会议决议通过《广西省战时行政
督察专员公署暨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组织暂行办法》。嗣后,次第将行政监督区改制为行政督
察区。4月17日,省政府委员会第468次会议决议,各行政督察区排列如次:第一区即原桂林
行政监督区、第二区即原平乐行政监督区、第三区即原梧州行政监督区、第四区即原柳州行
政监督区、第五区即原浔州行政监督区、第六区即原郁林行政监督区、第七区即原庆远行政
监督区、第八区即原武鸣行政监督区、第九区即原南宁行政监督区、第十区即原百色行政监
督区、第十一区即原天保行政监督区、第十二区即原龙州行政监督区。各区行政组织全称按
上述序数谓“第×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  (下文简称“第×区”) 。6月,改制
完成,从此各行政督察区负起督察各县市行政及推动地方自治之责,各区专员一律兼任区保
安司令。 根据广西省政府民政厅编印的《广西民政统计图表》第一回公布,9月,广西全省
计各区辖县即如:第一区,治兴安,辖兴安、临桂、义宁、灵川、灌阳、全县、资源、龙胜、
永福、阳朔等10个县及桂林市;第二区,治八步,辖恭城、富川、钟山、平乐、荔浦、修仁、
蒙山、昭平、贺县、怀集、信都等11个县;第三区,治苍梧,辖苍梧、藤县、平南、容县、
岑溪等5个县; 第四区,治柳江,辖三江、百寿、融县、罗城、柳城、中渡、榴江、雒容、
柳江等9个县;第五区,治桂平,辖桂平、象县、武宣、来宾、迁江、贵县等6个县;第六区,
治郁林, 辖北流、郁林、兴业、博白、陆川等5个县;第七区,治宜山,辖天峨、南丹、东
兰、 河池、思恩、宜北、天河、宜山、忻城等9个县;第八区,治那马,辖武鸣,都安、平
治、 果德、那马、隆山、上林、宾阳等8个县;第九区,治隆安,辖邕宁、隆安、同正、扶
南、 绥渌、上思、横县、永淳等8个县;第十区,治百色,辖西隆、西林、田西、乐业、凤
山、凌云、百色、万冈、田东、田阳等10个县;第十一区,治靖西,辖敬德、镇边、靖西、
天保、向都、龙茗、镇结等7个县;第十二区,治龙津,辖龙津、万承、养利、左县、雷平、
崇善、 上金、凭祥、宁明、明江、思乐等11个县。是时,广西全省共设12个区,辖99县1市
(桂林市)。同年12月17日,广东省第八区直属广东省政府。
    民国30年(1941年),国民政府明令各省专员公署与该区保安司令部合并。是年,天河、
宜山、河池、隆安、武鸣、上林、宾阳、修仁、雒容、敬德、天保、那马、都安柳城、中渡、
郁林、兴业等县界及飞地略有变更划拨。
    民国31年(1942年)3月11日,省政府委员会第586次会议决议,将义宁、龙胜两个县合并
为义宁县,治龙胜;永福与临桂合并置临福县,治永福。是月,广西省12个行政督察区合并
为7个区, 即原第二区改列为第一区,治八步;原第四、七区合并为第二区,治柳江;原第
三、五、六区合并为第三区,治苍梧;原第八、九区合并为第四区,治南宁;原第十区改为
第五区,治百色;原第十一区改列为第六区,治天保;原第十二区改列为第七区,治龙州。
原属第一区之临桂、阳朔、永福、义宁、灵川、兴安、龙胜、资源、全县、灌阳等10个县和
原属第四区之百寿县改由省政府直辖。 同月,省政府委员会第587次会议决议,将第二区之
雒容、 中渡、榴江等3个县全部合并为洛江县,治鹿寨。4月,省政府委员会第590次会议决
议, 将上金县并入龙津县;将宁明县、明江县、凭祥县合并置祥明县;将万承、养利2个县
合并置万利县。7月1日,广西设立瑶山金秀设治局,治金秀村,以平南、蒙山、修仁、象县、
桂平等5个县之瑶山地为其行政区域,归第二区管辖。
    民国33年(1944年)5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707次会议决议,将临桂等11个省辖县划设
第八区,区治兴安。是时,广西全省共设8个区,辖99个县、1个市、1个设治局。11月29日,
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732次会议决议通过, 为适应当时战争需要,便于指挥督察,将原属第
六区之田东、田阳两县和原属第四区之果德、平治两县暂予划归第五区管辖。是年,广西省
政府委员会第726、 729和733次会议曾决议通过设立广西省第一、第二等两个行署。第一行
署暂以本省第三区原辖各县为其管辖区,第二行署以第七区辖各县为其管辖区。
    民国34年(1945年)1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736次会议决议通过,因战局转趋稳定,将
第五区的果德、平治两县重新划归第四区管辖。
    民国35年(1946年) ,广西省拟以南宁、柳州、梧州设市作为本省复兴建设之枢轴,于8
月经由行政院第754次院务会议决议,准予设置市政府。10月16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831
次会议决议通过。 柳州、南宁、梧州3个市定于民国36年元旦成立。后因邕宁、苍梧两县参
议会电称地方财政困难,请暂缓设市。是故,11月4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833次例会决议
通过,柳州、梧州、南宁暂缓设市。
    民国36年(1947年) 2月,广西省奉行内政部颁布的《划分行政督察区原则》,呈奉国民
政府核准备案的区划调整为:(1)凭祥、明江、宁明3个县合并置祥明县;(2)扶南、绥渌2个
县合并置扶绥县;(3)中渡、榴江、雒容3个县合并置洛江县;(4)万承、养利2个县合并置万
利县;(5) 镇结、向都2个县合并改置镇都县;(6)左县、崇善2个县合并改置丽滨县;(7)宜
山、思恩2个县合并改置环江县;(8) 义宁、龙胜2个县合并仍名义宁县;(9)上金、龙津2个
县合并置龙县; (10)永福、临桂2个县合并置临福县;(11)同正县划辖邕宁、扶南一部分地
方,并更名邕西县;(12)罗城县迁治黄金,敬德县迁治东凌,融县迁治长安镇。后因种种原
因,上述区划调整暂缓执行。3月12日,省政府委员会第854次会议决议通过:(1) 将第八区
原辖各县改由省政府直辖;(2)将原第八区公署迁移到郁林;(3)将原系第三区之郁林、兴业、
博自、 北流、陆川、贵县等6个县改归第八区管辖。4月16日,省政府委员会第861次会议决
议通过,将上述第854次会议决议案废除,并将郁林、博白、兴业、北流、贵县和陆川等6个
县划出新置第九区,区治郁林。8月28日,省政府委员会第883次会议决议修正通过《调整各
县市乡村行政区域方案》。是年,金秀设治局因财政困难等原因而裁撤,所辖各乡区域分别
划归原属各县管辖。是时,广西全省共设9个区,辖1个市、99个县。
    民国37年(1948年)上半年,根据内政部颁布调整行政督察区原则与规定,区辖县份最多
不得超过12个县,广西行政督察区辖县均与部颁原则不符,为便于指挥监督及符规定起见,
经提交省政府委员会第972次会议决定, 将第二区所辖之宜山、罗城、天河、思恩、宜北、
河池、南丹、天峨等8个县划出设置第十区,区治宜山;将第四区所辖之武鸣、上林、隆山、
那马、 果德、平治、都安和隆安等8个县划出,设置第十一区,区治武鸣。又第三区辖之武
宣县,距离署址梧州太远,而与柳州为近,故将该县拨归第二区管辖,以便监督。是时,广
西全省共设11个区,辖1个市、99个县。
    民国38年(1949年)6月18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981次会议决议通过,将第五区原辖之
东兰、凤山、万冈、乐业4个县及原第十区辖之天峨县划出,设立第十二区,区治凤山县城。
7月6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984次会议决议通过,增设第十三、十四、十五等3个行政督察专
员兼保安司令公署。 其中,第十三区治桂平,计辖原第三区之桂平、平南等2个县和第二区
的武宣、 来宾、象县等3个县及第九区的贵县;第十四区治平乐,计辖原系第一区之平乐、
恭城、 昭平、蒙山、修仁、荔浦等6个县和原系第八区之阳朔县;第十五区治融县长安,计
辖原系第二区之融县、 三江和原属第八区之百寿、龙胜以及第十区之罗城等5个县。是时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广西全省计设15个区,辖1个市、99个县。
    设置的行政督察区,是继道制后广西在民国时期实行时间较长的准二级政区建制。各区
设置始末及其他行政区划变更略述如下。

    广西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平乐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二行政督察区,治贺县八步。初
辖平乐、怀集、信都、贺县、钟山、富川、昭平、恭城、蒙山、修仁、荔浦等11个县。民国
31年3月改为第一区。 民国38年7月,第一区析出平乐、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浦等6
个县改属第十四区。至是年9月止,第一区计辖贺县、信都、怀集、钟山、富川等5个县。

    广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柳州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四行政督察区,治柳江。初辖柳
江、柳城、融县、三江、罗城、中渡、榴江、雒容、百寿等9个县。民国31年(1942年)3月,
第四区改为第二区, 合并增辖民国29年4月由庆远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七行政督察区及其忻
城、 宜山、河池、南丹、思恩、宜北、天河、天峨等8个县,还划辖第五区之象县、来宾、
迁江等3个县, 并析出原第四区的百寿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析出原第七区的东兰县划归第五
区管辖。同年7月,第二区又增设瑶山金秀设治局。民国36年,第二区裁撤瑶山金秀设治局。
次年10月, 第二区析出宜山、罗城、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天峨等8个县改属第
十区,同时,增辖原属第三区之武宣县。民国38年7月,第二区又析出武宣、来宾、象县等3
个县改属第十三区,析出融县、三江等2个县改属第十五区。至是年9月止,第二区实辖柳江、
柳城、中渡、榴江、雒容、迁江、忻城等7个县。

    广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1940年)3月由原梧州行政监督区改置,治梧州。辖苍梧、藤县、容县、岑溪、
平南等5个县。民国31年(1942年) 3月,第三区合并辖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浔州行政监督
区改置的第五行政督察区及其桂平、 贵县、武宣等3个县和由郁林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六行
政督察区及其郁林、博白、北流、兴业、陆川等5个县并改治苍梧县。民国36年4月,第三区
析出郁林、 博白、北流、兴业、陆川、贵县等6个县改属第九区。次年,第三区又析出武宣
县改属第二区。 至民国38年7月6日,第三区又析出桂平、平南两县改属第十三区。至是年9
月底止,第三区实辖苍梧、藤县、容县、岑溪等4个县。

    广西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武鸣、南宁两个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八、第九两个行政督
察区。民国31年(1942年)3月,两区合并置为第四区,治邕宁。初置时计辖原第八区之都安、
平治、 果德、那马、隆山、上林、武鸣、宾阳等8个县及原第九区之同正、隆安、扶南、绥
渌、上思、邕宁、永淳、横县等8个县。民国33年(1944年) 11月29日,为适直战争需要,便
于指挥,第四区析出平治、果德两县,划归第五区管辖。次年元月,因战局渐趋稳定,第四
区复划辖果德、平治两县。民国37年10月,第四区析出武鸣、上林、隆山、那马、果德、平
治、都安和隆安等8个县改属第十一区。至次年9月止,第四区计辖邕宁、永淳、横县、宾阳、
上思、同正、扶南、绥渌等8个县。

    广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百色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十行政督察区,治百色。辖百色、
西林、西隆、凌云、凤山、田西、乐业、田东、田阳、万冈等10个县。民国31年(1942年) 3
月,第十区改列为第五区,并析出田东、田阳改属第六区。同年,增划辖原属第七区之东兰
县。民国33年11月29日,为适应战争需要,便于指挥,第五区增划辖原属第六区之田东、田
阳两县。民国38年6月,第五区析出东兰、凤山、万冈、乐业等4个县,改属十二区管辖。至
是年9月止,第五区计辖百色、田西、西林、西隆、凌云、田东、田阳等7个县。

    广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天保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十一行政督察区,治靖西。辖天
保、向都、镇边、靖西、敬德、镇结、龙茗等7个县。民国31年(1942年)3月,第十一区改列
为第六区, 并增辖原属第五区之田东、田阳两县。民国33年5月,第六区复将田东、田阳两
县析出划归第五区。至民国38年9月止,第六区计辖靖西、镇边、天保、镇结、龙茗、向都、
敬德等7个县。

    广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龙州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十二行政督察区,治龙津。辖龙
津、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1个县。民国31年
3月,第十二区改列为第七区。至民国38年(1949年)9月止,第七区计辖龙津、崇善、上金、
思乐、明江、凭祥、宁明、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1个县。

    广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4月由桂林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一行政督察区,治兴安,辖临桂、
龙胜、兴安、灌阳、资源、永福、义宁、灵川、全县、阳朔等10个县。民国31年(1942年) 3
月,第一区所辖10个县及原属第四区之百寿县改由省政府直辖。民国33年5月,始设第八区,
辖临桂等11个省辖县。 民国38年7月,第八区析出百寿、龙胜等两县改属第十五区,析出阳
朔改属第十四区。是故,至是年9月止,第八区计辖兴安、全县、灌阳、资源、灵川、义宁、
永福、临桂等8个县。

    广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郁林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六行政督察区,治郁林。时辖郁
林、兴业、博白、北流、陆川等5个县。民国31年(1942年) 3月,并入第三区。民国36年4月
复从第三区析出郁林、 兴业、博白、北流、陆川、贵县等6个县,置第九区,治郁林。至民
国38年7月6日,第九区又析出贵县改属第十三区。至是年9月底止,第九区计辖郁林、兴业、
博白、北流、陆川等5个县。辖县依旧。

    广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庆远行政监督区改置的第七行政督察区,治宜山。时辖宜
山、天河、思恩、河池、南丹、宜北、忻城、东兰、天峨等9个县。民国31年(1942年)3月,
与原第四区合并为第二区。民国37年10月,复从第二区析出宜山、天河、思恩、河池、南丹、
宜北、罗城、天峨等8个县置第十区,治宜山。次年6月,第十行政督察区析出天峨县改属第
十二行政督察区管辖。同年7月,又析出罗城县改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管辖。至民国38年9月
止,第十行政督察区计辖宜山、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等6个县。

    广西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原为民国29年(1940年) 4月由武鸣行政监督区改设的第八行政督察区,治那马。时辖武
鸣、上林、隆山、那马、果德、平治、都安、宾阳等8个县。民国31年(1942年)3月,与原第
九区合并为第四区。民国37年10月,复从第四区析出武鸣、上林、隆山、那马、果德、平治、
都安、隆安等8个县,置第十一区,治武鸣。至次年9月,辖县依旧。

    广西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6月置,治凤山。至是年9月止,始终辖原属第五区之东兰、凤山、万
冈、乐业和原属第十区之天峨等5个县。

    广西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7月置,治桂平。至是年9月止,始终划辖原属第二区之武宣、来宾、
象县等3个县和第三区的桂平、平南两县及第九区的贵县,共计6个县。

    广西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7月置,治平乐。至是年9月止,始终计辖原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之平乐、
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浦及原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之阳朔县等7个县。

    广西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7月置,治融县长安。至是年9月止,始终计辖原属第二区之融县、三
江和原属第八区之百寿、龙胜以及原属第十区之罗城等5个县。

    广东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5年(1936年) 3月25日,根据行政院公布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广东省参酌原道制及历年设置绥靖区情形和各地水陆交通状况、民情风俗,将全省97个县、
1个市和3个局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 以数目字定各区之次第名称,直隶省政府。其中,第
八行政督察区治合浦,领合浦、钦县、防城、灵山、遂溪、海康、徐闻等7个县。除后3个县
仍为今广东辖域外, 合浦、钦县、防城、灵山等4个县,即为今广西北海市辖的合浦县、钦
州市、防城港市及辖区县。
    民国27年10月,广东省会广州失陷,省政府迁治连县。为便利就近指挥监督各县市局推
进政务,加紧战时工作,整理税收,以支持长期抗战等,广东省根据本省战时行政方案制定
了行署组织暂行章程,规定设置4个行署。第八行政督察区因此改属南路行署管辖。
    民国29年12月17日,广东省政府奉行行政院核准撤销南路行署,第八行政督察区因之重
直隶广东省政府,治所及领县依旧。

                   民国年间广西各行政督察区辖县变动表










    注:(1)表中的数字为行政督察区的序数。“直”表示省政府直辖。
    (2)凡标“※”者,为当时所属区区治。(2)除特别注明外,表中属区属当时的广西省管
辖。


 第五节 省辖市


    作为地方一级特殊行政建制,广西建制市始设于民国16年(1927年)。是年12月,广西析
划出苍梧县之城区、三角咀及对河火山至高望一带,设置梧州市。市政府直隶于广西省政府。
终因人口不多(8万人),财政收入有限,民国21年(1932年)6月11日,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12
次特别会议决议,撤销梧州市建制,其所辖行政区域复划归苍梧县管辖。
    民国35年(1946年) ,拟议立南宁、柳州、梧州等3个市,同样基于财政上的原因,也未
正式成立即告流产。 是年9月30日,广西省拟以南宁、柳州、梧州设市,作为本省复兴建设
之枢轴。后经行政院第754次院务会议决议,准予设置3市政府。10月16日,广西省政府委员
会第831次会议决议通过, 柳州、南宁、梧州等3个市定于民国36年1月成立。后因邕宁、苍
梧两县参议会电称地方财政困难, 请暂缓设市。是故,民国35年11月4日,广西省政府委员
会第833次例会决议通过, 柳州、南宁、梧州暂缓设市。因条件不具备而拟设未设的市还有
北海。民国14年(1925年) ,在今广西北海市地设北海市政筹备处。民国19年(1930年)5月,
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提高了设市标准,北海终因条件不具备而被撤销市政筹备处。
    民国后期广西之建制市,惟有桂林市。该市原系桂林、灵川等县属地。民国28年 (1939
年)12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446次会议决议,在省会驻地设置桂林市。市政府直隶于广西
省政府,其行政区域为原桂林县县城一带及灵川县地一部分,东至横塘村东七里山顶,西至
三仁村之西一里半, 南至湴塘村之南四里,北至石关中村东北角河边,亦即地跨东经110°
14′一110°22′,北纬25°11′一25°22′。总面积265平方公里。民国29年计辖11个乡镇,
167744人。自民国28年(1939年)设置至民国38年,由始而终,历时近10年。
[ 此帖被其乐融融在2014-01-24 10:35重新编辑 ]
1条评分奖励+3
keating 奖励 +3 很好,把我好几处疑惑给理清了 2014-01-23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1-12
楼主,注意表现形式。看的好累啊。应该有图啊
现居成都府双流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1-12
求资料出处是哪本书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1-12
有圖更好。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1-12
里面的几个土县土州我都去过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1-16
无图说个几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1-17
没有图吗?
分省,撤地设郡,分小县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1-17
资料不错,谢谢楼主分享!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1-17
當年的八步地位真高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1-23
书名=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页数=735
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1.5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1-24
已更新图表~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2-08
果断收了,谢谢分享!,有没有湖北的呢!
鄖陽@劉嘉明:无党派自由民主人士,以独立客观、公正视角看世界,点评华人历史、政治、经济、军事。
http://blog.sina.com.cn/u/320495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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