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东北边陲,有一个普通而又独特的地区——大兴安岭,总面积8.46万平方公里,却有6.66万平方公里位于黑龙江省,另外1.8万平方公里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地区归属黑龙江省管辖,主要辖区也位于黑龙江省,地区首府却借住在内蒙古自治区,这个借来的地级
城市,至今没有合法的、公开的城市身份,这就是加格达奇。
一、加格达奇:身在曹营心在汉!
新
中国成立前,加格达奇一带尚未建立任何
行政建制,只有少数白俄罗斯族人和鄂伦春族猎民游猎于此。新中国成立后,该地区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1953年开始,国家开始在这里进行森林调查和勘察。1960年7月,国家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同年11月,设置加格达奇镇。
1964年2月10日,国家决定开发建设大兴安岭东北坡,成立大兴安岭会战指挥部,并将会战指挥部设在加格达奇镇。10月,加格达奇镇党政机关移交会战指挥部
管理,加格达奇镇与鄂伦春自治旗的隶属关系脱钩。1965年3月,加格达奇镇并入松岭林业公司,撤销镇的建制,形成政企合一的特殊行政体系。
1966年4月20日,为了有效管理和开发森林资源,国务院在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协调的基础上,以国内字115号文件批准,将鄂伦春旗东北部区域在原属地不变的原则下划入大兴安岭特区。1967年末,大兴安岭特区驻地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
1979年7月1日,国家签发《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行政
区划的通知》(中发〈1979〉42号)规定: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镜内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仍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地权不变,大兴安岭地区驻地仍在加格达奇。2004年11月25日,呼伦贝尔市政府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上报《关于松岭、加格达奇两地实行属地管理的请示》(呼政发〈2004〉96号),强烈要求收回松、加两地,不过,如此愿望怕是遥遥无期。加格达奇这座迄今没有公开身份的地级城市,真不知何时可以明媒正娶地并入黑龙江省,或者脱离黑龙江省而“回归”内蒙古自治区,结束不明不白的“地下”生活。
二、大兴安岭:特殊背景造就的特殊地区!
1964年8月10日,国家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特区,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部分区域,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全部及嫩江县部分区域等森林会战区域划入新成立的大兴安岭特区,名义归属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实际以黑龙江省领导为主。大兴安岭特区设置
人民委员会,驻内蒙古自治区的加格达奇镇,所属各林业公司驻地设立区政府,林场驻地设立乡(镇)政府,整个特区共设置松岭、新林、呼中、塔河等四个区(县级)及呼玛县。
1965年1月,国家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1966年4月20日,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嫩漠公路”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东南部划入大兴安岭特区。1967年11月26日,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特区**委员会。
1970年4月1日,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省际政区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原属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莫力达瓦二旗整体划入大兴安岭特区。大兴安岭特区同时改组为大兴安岭地区,并增设加格达奇区、大杨树区,共辖1县、2旗、6区,总面积达13.6万平方公里。1971年10月,新设阿木尔区。1973年3月,新设古莲区。1975年9月,撤销大杨树区。1977年3月,新设图强区。大兴安岭地区辖区调整为1县、2旗、8区。
1979年5月30日,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省际边界恢复原状,呼伦贝尔盟回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也呼伦贝尔盟一起回到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地区仅剩1县、8区,地区行署驻加格达奇。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1)撤销塔河区,设立塔河县,以原塔河区及呼玛县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三个公社为
行政区域;(2)撤销阿木尔、图强、古莲三区,合并设立漠河县,以三区及呼玛县漠河、兴安二个公社为行政区域。至此,大兴安岭地区总面积8.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人,共辖呼玛、塔河、漠河3县和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4区(县级),其中呼玛、塔河、漠河3县和新林、呼中2区位于黑龙江省,加格达奇、松岭2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
三、不是飞地,比飞地更飞地!
大兴安岭看似一个普通的地级政区,却有很多奇特的区划怪象,令人费解。
第一是,目前,东北三省几乎所有“地区”建制均在“市管县”区划改革浪潮中先后“撤地设市”,唯有大兴安岭地区依然存在,成为东北三省唯一幸存的“地区”建制。但同时,大兴安岭地区的
城市化水平却超过90%,远远高于其它所谓的“市”,首府加格达奇更是发展成为近20万
人口的中等城市,早已具备地级市条件。然而,由于加格达奇处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黑龙江省根本无法实施“撤地设市”行为。
第二是,大兴安岭地区所在地既非市,也非县,只是中国行政区划体系中根本不存在的地辖区,虽然设置有类似于“市辖区”的县级行政机构和管理体制,
规模、体制也与市辖区或县相同,却因为大兴安岭地区无法“撤地设市”,其所属之“地辖区”也就无法列为正式的县级行政单位“市辖区”。大兴安岭地区目前设置有四个“地辖区”,在民政部行政区划体系中,呼中、新林二区归入黑龙江省呼玛县,松岭、加格达奇二区归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
第三是,大兴安岭地区归属黑龙江省管辖,地区驻地却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加格达奇区,将地区首府城市借住在其他行政区,不仅是中国唯一,甚至是世界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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