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ting:这种东西,最终还是个习惯问题。南美各国为了区分重名的冠字也都是在后面,翻译的时候基本上也直接放后面不前置了。至于符号,连字符译成汉语我认为加加,不加不加都可以。但逗号我主张不加,加了逗号根本不符合汉语文法习惯,太容易被误解成2个地方了,甚至连“and”这种单词我 ..
(2022-02-20 04:13)
英文中,逗号就有“的”的意思。
后冠,不管用什么方式。按中文文法,要么译成前冠,可以不加“的”,但不加“的”则要有明确的级别或地域区分。要么就干脆省略后冠不译。
如俄文中的Петропа́вловск-Камча́тский(Petropavlovsk-Kamchatsky),连字号后面的就是后冠,表示是勘察加地方(原为州,现为边疆区)的。不译后冠可以,即译为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也是中图社的标译。要译出后冠则应译为
勘察加的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 或
勘察加边疆区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边疆区译成地区、地方也可以),直接译成
勘察加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 觉得不妥。
像波兰马佐夫舍省的2个县:
1、Grodzisk Mazowiecki(这个Mazowiecki是指古代的马佐夫舍地区,而不是现在的马佐夫舍省),中图社省后冠译为
格罗济斯克 没有问题,译成
马佐夫舍的格罗济斯克、马佐夫舍地区格罗济斯克 都可以。
2、Nowy Dwór Mazowiecki,中图社译为
马佐夫舍新庄园 就有瑕疵了。
个人觉得,标准化的话:
后冠可以不译,译出时一定要与主地名有明确的区分。如用区域名<地区、地方等>、上级政区名<州、省等>、自然地名<河畔、海岸、山麓等>,要么就用”的“。
并列地名,无论地名本身用的连词符还是and什么的,可以用连词符或”和“,完全不译其实还是不太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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