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2月26日,章太炎在《大公报》上发表《条拟官制之要电》,向当选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建议“废省存道,废府存县,县隶于道,道隶于部”。目的是想把清朝的地方三级制减为两级,缩小行政区,划分军民二政,以加强中央集权。章太炎的这个建议,符合当时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削减南方各省都督权力的愿望,得到了袁世凯的赞同。民国二年(1913)1月8日,袁世凯公布了《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简称《划一令》)等法令,并通令全国:“按照政府计划,以民国二年三月以前为限,一律办齐。”
其中《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正式将清代直接管辖地方的府、直隶厅、直隶州,改置为县;其余各散州、散厅,均改称县,“其由有直辖地方之府,或直隶厅州,或厅州,改称为县者,各以原管地方为其管辖区域”
这三个《划一令》的颁布,构成了北京政府时期省、道、县三级制的框架:保存清代的省、县,废除清代的府,将道从清代以监察职能为主的机构,转变为完全的行政机构,成为介于省、县间的二级政区,实行省、道、县三级制;
但省、道、县三级制遭到较为激烈的反对。民国九年(1920年)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有些省份陆续撤销道署机关,到民国十九年(1930年)2月,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209次政治会议议决废除道,至此,道作为一种行政区划正式消亡。
清朝时的省、府、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到民国前期变成了省、道、县三级体制,到中后期就变成了省、县两级管理体制,一些明清时的府到了新中国成立之时就成为了普普通通的一个县,甚至还不如其管辖之下的一个县或者镇,甚至本身就变成了一个乡镇。
例如:大名府变成了大名县,广平府变成了广府镇,不如其所管辖的邯郸县反而升格为地级市。正定府变成了正定县,也不如其管辖的石家庄村反而升格为省会,诸如此类,大大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