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
调整南定、朔庄和宣光三省
行政区划。
*宣光省:山阳县鸿乐社和云山社
合并为鸿山社;
*朔庄省:朔庄市第九坊并入第一坊;(原计划要撤销岣崂榕县,但该县是岛屿县,与周边联络不便而取消撤并计划。)
*南定省:
1.美禄县并入南定市,南定市赵妪坊和陈登宁坊并入北门坊,吴权坊和陈光启坊并入能静坊,下龙坊和统一坊并入光中坊,阮攸坊和潘廷逢坊并入陈兴道坊,文庙坊和禄安社并入场试坊,陈济昌坊和渭黄坊并入渭川坊,南丰社改制为南丰坊,南云社改制为南云坊;原美禄县美禄市镇和美兴社合并为兴禄坊,美城社、美盛社和美进社合并为美禄社;
2.胶水县梧桐市镇、胶进社和横山社合并为胶水市镇;
3.海后县海北社和海芳社并入安定市镇,海政社和海里社并入昆市镇,海河社和海清社并入海兴社,海福社和海云社并入
海南社,海强社和海潮社并入海春社;
4.南直县田舍社、南美社和南全社合并为南田社;
5.义兴县义同社、义明社和义盛社合并为同盛社,义平社和义新社并入揆一市镇;
6.务本县明顺社和新庆社并入明新社,新城社和连保社并入成利社。
7.春长县春北社、春芳社和春中社合并为茶缕社,春台社、春丰社和春水社合并为春江社,春和社、春坚社和春进社合并为春福社;
8.懿安县安凭社、安鸿社和安光社合并为鸿光社,安兴社、安富社和安芳社合并为富兴社,安利社、安明社和安新社合并为新明社,安义社、安城社和安中社合并为中义社。
本次调整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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