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此贴可能影响一些坦友的看法,所以 不能让你们两家的意见在这贴中垄断了。必须申明一下主张:
主张两个统计标准同时使用:
A)“市人口”,以市行政辖区为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也即凡是市政府能管到的人都是该市“市人口”。
B)“都市区人口”,(agglomeration)由国家统计部门,民政部门,标准化组织共同厘定。应该以已经城市化的建成区及其在生产生活上和城市和城市密切联系、已经成为城市当然组成部分的近郊区、卫星城、外港、机场等。比如城市通勤人口居住的卫星城,应该计入都市区。
都市区人口可以比市人口大,比如加上了卫星城,及建成区连片的其它市镇;也可以比市人口小,比如像淄博那样的组合型城市,临淄城区周围应该做为另一个都市区,但如果淄博市行政区不变,那么5个区的人口构成淄博的“市人口”。
所以,“市人口”是一个行政地域设定,构成市行政的依据。而“都市区人口”则反映该城市化地区的总体水平。
在国家统计方面,两个指标应该同时发布。至于非农不非农,那是人口的产业构成,如同人口的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一样,是城市人口统计的下一级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