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罗甸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4〕32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罗甸县
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1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罗甸县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云干乡、板庚乡、八总乡、董当乡、董架乡、平岩乡、栗木乡、罗沙乡、交砚乡、董王乡、纳坪乡、沟亭乡、罗苏乡、罗暮乡、罗妥乡、大亭乡、凤亭乡、班仁乡等2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凤亭乡。新设置的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凤亭乡所辖地域分别如下:
(一)新设置的龙坪镇辖原龙坪镇、云干乡、板庚乡、八总乡,镇人民政府驻城东社区。
(二)新设置的沫阳镇辖原沫阳镇、董当乡、董架乡、平岩乡,镇人民政府驻罗沟村。
(三)新设置的边阳镇辖原边阳镇、栗木乡、罗沙乡、交砚乡、董王乡,镇人民政府驻下坝村。
(四)新设置的逢亭镇辖原逢亭镇、纳坪乡,镇人民政府驻逢亭村。
(五)新设置的罗悃镇辖原罗悃镇、沟亭乡、罗苏乡,镇人民政府驻河东村。
(六)新设置的红水河镇辖原红水河镇、罗暮乡、罗妥乡,镇人民政府驻羊里村。
(七)新设置的茂井镇辖原茂井镇、大亭乡,镇人民政府驻茂井村。
(八)新设置的凤亭乡辖原凤亭乡、班仁乡,乡人民政府驻凤亭村。
二、同意撤销罗甸县木引乡,设置木引镇,镇人民政府驻木引村,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三、请认真做好
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