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三亚市当初上报的“凤凰区”与
湖南省凤凰县同名了,所以
改名“天涯区”已经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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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市辖区就该不惧同名!虽然1986年的
区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区划不得同名,但是我们来看看2个例子:
北京市通县与江苏省南通县:
江苏省于1993年2月,撤销南通县改设通州市。北京市于1997年4月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南通市在2009年7月2日,又撤销通州市设立南通市通州区。 如果按照86年的规定,北京市那个通州区就无法定名,因为已经有县级通州市“捷足先登”了。但是北京市在江苏省已有通州市的情况下照改不误,通州市在有通州区的前提下照样改区,实际操作为什么要回避同名呢? 不仅有2个通州区,1988年设立的阳江市江城区与建国就有的
云南省江城自治县、1993年设立的临沂市河东区与很早就有的
天津市河东区都重名,这样的破例有好几起。
因为市辖区前面反正是要带地市名前缀的,否则86年及之前设立的地级市市辖区重名的那么多,岂不是都要改名? 地级市的市辖区就不怕与其他市县区重名,最起码重名的市辖区那么多,难道市辖区还怕与县市重名? 张家口市宣化县与宣化区不但重名,而且区县共驻一城,不是也相安无事吗?更何况在同城的朝阳市与朝阳县之外,还有2个级别不低的朝阳区呢! 市辖区就该不惧同名!至少应该不怕与县、市同名,2个朝阳区不仅共存,而且与朝阳市、朝阳县都没什么冲突。因此,凤凰区与凤凰县共存,也没什么大不了,你们看穆棱市不在穆棱镇、商洛镇还在商洛市丹凤县而不是商州区,有谁会去介意? 行政法有设市标准、也有回避重名规定,但是真正执行并不是严格依法办事。“凤凰区”之名不被批准,要怪就怪三亚市不够勤奋,应多向孜孜不倦的广州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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