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3月)同意连云港市海州区撤销宁海乡,以原宁海乡
行政区域设立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平安居委会宁海商业街37号。(苏政复【2013】2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
● 一、撤销宿城乡,以原宿城乡
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夏庄居委会桃源路62号。
● 二、撤销高公岛乡,以原高公岛乡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高公岛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高公岛居委会西山组1号。
● 三、撤销朝阳镇,以原朝阳镇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新县居委会向阳大街213号。(苏政复【2013】3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灌云县
● 一、撤销杨集镇、沂北乡,将原杨集镇和沂北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杨集镇,镇政府驻原杨集镇镇东村。
● 二、撤销龙苴镇、穆圩乡,将原龙苴镇和穆圩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龙苴镇,镇政府驻原龙苴镇龙苴居委会。
● 三、撤销同兴镇、伊芦乡,将原同兴镇和伊芦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同兴镇,镇政府驻原同兴镇同兴居委会。
● 四、撤销下车乡、白观乡,将原下车乡和白观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下车镇,镇政府驻原下车乡下车村。
● 五、撤销南岗乡、陡沟乡,将原南岗乡和陡沟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南岗乡,乡政府驻原南岗乡南岗村。(苏政复【2013】4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新浦区
● 一、撤销花果山乡,以原花果山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大村居委会花果山北路26号。
● 二、撤销南城镇,以原南城镇行政区域设立设立新浦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凤凰居委会新大街156号。
● 三、撤销云台乡,以原云台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云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州居委会云善路1号。(苏政复【2013】5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灌南县
● 一、撤销堆沟港镇、五队乡,将原堆沟港镇和五队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堆沟港镇,镇政府驻五队居委会五队街。
● 二、撤销田楼乡、长茂镇,将原田楼乡和长茂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田楼镇,镇政府驻三兴居委会三兴街。
● 三、撤销花园乡、新集乡,将原花园乡和新集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集镇,镇政府驻新集居委会新集街。(苏政复【2013】21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东海县
● 一、撤销牛山镇,以原牛山镇行政区域设立牛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东海县城区和平西路258号。
● 二、撤销石榴镇,以原石榴镇行政区域设立石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东榴集镇石新路55号。
● 三、撤销南辰乡、石梁河镇,将原南辰乡、石梁河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石梁河镇,镇政府驻石梁河镇梁川路8号。
● 四、撤销横沟乡、温泉镇,将原横沟乡和温泉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温泉镇,镇政府驻尹湾集邵阳路1号。(苏政复【2013】22号)
(3月)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县
● 一、撤销罗阳镇、墩尚镇,将原罗阳镇和墩尚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墩尚镇,镇政府驻原罗阳镇政府驻地。
● 二、撤销门河镇、城头镇,将原门河镇和城头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城头镇,镇政府驻原城头镇政府驻地。
● 三、撤销欢墩镇、班庄镇,将原欢墩镇和班庄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班庄镇,镇政府驻原班庄镇政府驻地。(苏政复【2013】23号)
(4月)同意南通市如皋市
● 一、撤销如城镇,以原如城镇所辖的凌青、方庄、新官、沿河、长港、老南、钱长、龙游河、安定、宗岱、光华11个村委会和安定、花园、陆桥、蒲行、长巷、秀水、孔庙、迎新、城东、城西、红星、西郊、许庄、城南、仙鹤、宏坝、纪庄、十里、新民、贺洋、顾庄、大明、大殷23个居委会区域,设立如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福寿路276号。
● 二、撤销袁桥镇、柴湾镇,以原袁桥镇、柴湾镇所辖区域和原如城镇所辖的新生、新王庄、太平、鹿门、邓元、城北、东风、庆余、普济9个居委会及稍庄、陆桥、阚庄3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城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益寿路工发大厦。
● 三、撤销桃源镇,将原桃源镇所辖区域和原如城镇所辖的张八里、新庄、建设、宋家桥、平明5个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城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万寿南路999号。
● 四、撤销雪岸镇、东陈镇,将原雪岸镇、东陈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东陈镇,镇政府驻原东陈镇府前街4号。
● 五、撤销林梓镇、白蒲镇,将原林梓镇、白蒲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白蒲镇,镇政府驻蒲盛路1号。
● 六、撤销郭园镇、长江镇,将原郭园镇、长江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长江镇,镇政府驻长江东路8号。
● 七、撤销石庄镇、常青镇、江安镇、高明镇、搬经镇,
(1) 将原石庄镇所辖区域与原常青镇所辖海坪、邹蔡、蔡炎3个村委会以及铁篱、草张庄2个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石庄镇,镇政府驻沿河北路188号;
(2) 将原江安镇所辖区域与原高明镇所辖陈庄、黄庄、西庄3个村委会以及胜利、周庄、章庄3个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江安镇,镇政府驻原江安镇府前街166号;
(3) 将原搬经镇所辖区域与原高明镇所辖晓庄、刘庄、卢庄3个村委会以及
中心、高明、鲍庄3个居委会区域和原常青镇所辖万全、楼冯、土山3个村委会区域及横镶、袁庄、叶庄、董王4个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搬经镇,镇政府驻绘园路3号。(苏政复【2013】37号)
(4月)同意无锡市江阴市撤销利港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江阴市利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江阴市利康路28号。(苏政复【2013】38号)
(4月)同意无锡市江阴市
● 一、撤销利港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利港街道办事处。
● 二、对澄江、夏港、申港、利港4个街道办事处的
区划进行
调整:撤销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组建成立新的临港街道,办事处驻镇澄路1816号。(锡政复【2013】24号)
(8月)同意南京市浦口区撤销永宁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浦口区永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勤业路1号。(苏政复【2013】55号)
(9月)同意宿迁市沭阳县
● 撤销沭城镇,以原沭城镇新桥、城北、建陵、西园、河南、孙巷、古城、南关、健康、东关、长庄、怀文、坪东、果园、南苑、中心、城南、河西18个居委会区域设立沭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上海北路12号;
● 以原沭城镇五里、叶庄、新南、前巷、湾河、刘洪、项荡7个居委会区域设立南湖街道办事处,并将良种场划归南湖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驻学院路20号;
● 以原沭城镇团庄、城东、昭德、河东、东园、任巷、杨店、徐沐、章塘、糖坊、桃园11个居委会区域设立梦溪街道办事处,并将渔种场划归梦溪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驻迎宾大道105号;
● 以原沭城镇孙坪、蒲荡、施坪、南汤坪、前屯、学宜、赵解、周好、蚕种场、王涧、东南、龙汪、十字,十字果园、西张好、戴坪、陈陆17个居委会区域设立十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十字居委会康居大道11号;
● 以原沭城镇章集、任码、长兴、老戚庄、跃进、张刘、葛老、小穆庄、大沈庄、武河、何杨11个居委会区域设立章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章集居委会东路1号;
● 以原沭城镇官田、官西、南岭、夹滩、道口、徐好、高树、田桥、七雄、官东、双条河11个居委会区域设立七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观天居委会三支渠路1号。(苏政复【2013】68号)
(9月)同意徐州市贾汪区
● 撤销贾汪镇,将原贾汪镇的新泉、新夏、2个居委会和泉东、泉西、宗庄、大李庄、崮岘、小山子、才沃、龙门、闰村10个村委会区域与汁塘镇许阳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大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桃源路67号。
● 将原贾汪镇的援工、泉旺头、广场、光明、前委、民乐苑、群力、永兴、工商东、工商西、石头阵、夏桥、校东、华联、五号井、园东、新立、韩桥18个居委会区域与青山泉镇四清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老矿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联盟北路12号。
● 撤销大吴镇,将原大吴镇建平、蔡庄、瓦庄、谢台、小吴、西大吴6个村委会和旗山、新旗、张庄、新庄、小黄山、程楼、湖里、权台西村、韩园、两妥、鹿庄、东段庄、民主苑13个居委会区域,与原贾汪镇庄庄、南庄、岗子、泉河、韩场5个居委会区域,以及青山泉镇白集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大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吴中路2号。
● 将原大吴镇权台、荒里、潘安三哥村委会和瓦店、西段庄2个居委会区域与青山泉镇马庄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潘安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韩段路45号。
● 撤销庙山镇,以原庙山镇的大湖、侯集、河套、孤山、前姚、后姚、安然、大庙、伶村、上山、东贺、西贺、李庄、马庄、前坝、后坝16个村委会区域及沈店、晓山、夏庄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大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兴镇南路8号。
● 以原庙山镇的前王、湖庄、小黄山、大黄山、夏庄、可恋庄、张庄、坡里、西朱、荆山、王可乐狼古墩12个村委会区域和中王庄、东王庄、前蟠桃、后蟠桃、桥南头、黄山、华新、家园、安顺、华美、三孔桥、老户人12个居委会区域,设立大黄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杨山路168号。(苏政复【2013】74号)
(9月)同意徐州市铜山区
● 撤销铜山镇,将原铜山镇焦山、同昌、学苑、文沃、樵村、无名山6个居委会区域和桥上村委会区域与汉王镇望城、葛楼、汉沟、3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铜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北京北路21号。
● 撤销三堡镇,以原三堡镇的三堡、四堡、新何、黄桥4个居委会区域和潘楼、胜阳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三堡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府前街1号。
● 将原铜山镇二堡居委会和新庄、骚城、藤寨3个村委会区域与原三堡镇台上、麦楼、龙亭3个居委会区域和榆庄、梁庄、徐村3个村委会区域,以及棠张镇晃湖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北京北路21号。(苏政复【2013】75号)
(9月)同意徐州市新沂市
● 撤销新安镇,以原新安镇的新安、新兴、新临、新华、职工、和平、城关、新苑、新村、新春、新南、黄墩、李庄、新北、减坪、官庄16个居委会区域和孔纤、嶂蟾、王陈、南陈4个村委会区域设立新安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新北路106号。
● 撤销北沟镇,以原北沟镇行政区域设立北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大桥东路68号。
● 撤销唐店镇,以原唐店镇的唐店、后滩、杜湖、龙河、东岭5个居委会区域和双山、八户、尚营、徐李4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唐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宿新路85号。
● 将原新安镇的新段、段庄、琅吨、新戴、神井、倪墩6个居委会区域,与原唐店镇的马场、双城2个居委会区域以及港头镇史坪居委会区域合并,设立墨河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大桥西路99号。(苏政复【2013】76号)
(9月)同意徐州市邳州市
● 撤销运河镇,以原运河镇的向阳、城关、光明、跃进、城北、城西、李口、镇东、索家、庄场、青年西路、三连庄、新三河、张村河湾15个居委会区域和张楼、葛城、红旗、薛口、庙山、新兴、徐口、后马庄、大新庄、张新庄、新庄坪、朝阳1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运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青年东路138号。
● 撤销炮车镇、以原炮车镇的蒋庄、墩集、桃园3个居委会区域和龙池、张圈、四王、果园、陆营、坪北、宋坪、堰洼、范庄、天齐、红卫、刘口1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炮车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蒋庄新街50号。
● 撤销戴圩镇,建工院戴圩镇行政区域与原运河镇的徐塘、吴闸、马场、五杨、八杨5个居委会区域及邵场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戴圩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府前街1号。
● 将原运河镇的二庙、坝头2个居委会区域,原炮车镇的前沙沟、赵坝2个居委会及后沙沟村委会区域,陈楼镇的左东、左西2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东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长江路168号。(苏政复【2013】77号)
(9月)同意扬州市高邮市
● 撤销高邮镇,以原高邮镇行政区域和卸甲镇所辖黄渡、十里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高邮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甘雨路8号。
● 撤销马棚镇,以原马棚镇行政区域和龙虬镇所辖奥林、双庙、佛塔3个村委会区域设立马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波路30号。
● 撤销八桥镇、卸甲镇,将原八桥镇、卸甲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卸甲镇。镇
人民政府驻原卸甲镇飞达大道北侧。
● 撤销汤庄镇、汉留镇,将原汤庄镇、汉留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汤庄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汤庄镇双屏村(汤庄大道北侧)。
● 撤销司徒镇、三垛镇,将原司徒镇、三垛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三垛镇。镇人民政府驻原三垛镇少游路西侧(光明社区境内)。
● 撤销横径镇、甘垛镇,将原横径镇、甘垛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甘垛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甘垛镇河口村。
● 撤销周巷镇、临泽镇,将原周巷镇、临泽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临泽镇。镇人民政府驻原临泽镇临兴路50号。
● 撤销郭集镇、送桥镇、天山镇,将原郭集镇、送桥镇、天山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送桥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送桥镇官路村。(苏政复【2013】80号)
(10月)同意镇江市丹徒区将谷阳镇的姚庄、诈输、驸马庄、缪家甸、光明、新城6个居委会和张巷、镇南、陆村、西麓、长山5个村委会从谷阳镇划出,设立宜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丹徒区盛丹路6号。(苏政复【2013】94号)
(10月)同意镇江市丹阳市
● 撤销云阳镇,以原云阳镇的太阳城、万善园、华南新村、凤凰新村、新民中路、大定船、市民广场、兴隆苑、水关路东、西门大街、朝阳新村、云阳桥、化肥路、阜阳、凤美新村、公园新村、白云路、中山路、丰收路19个居委会区域和城北、城南、石城、九房、迈村、汤甲、天元、大钱、双合、横塘、大圣、东马场、永福、花园、留雁、汉皇16个村委会区域,设立云阳街道办事处,云阳街道办事处驻丹凤南路47号;
● 以原云阳镇的车站、双庙、华甸、善巷、史巷、晓墟、路巷、毛家、大泊、永安、嘉荟新城、高楼、前进、锦湖、练湖巧个居委会区域和石潭、晓星、大泊岗、贺巷、颜春、前艾、新民、普善、东青、荆林10个村委会区域,设立曲阿街道办事处,并将司徒镇的联观、镇南、镇北、马玲、河阳、三桥6个村委会,埠城镇的祁钦、胡桥、大贡、张巷4个村委会,后巷镇的建山、其林2个村委会区域划归曲阿街道办事处,曲阿街道办事处驻金陵西路101号。(苏政复【2013】95号)
(11月)同意镇江市句容市
● 撤销华阳镇,以原华阳镇的上路、北阳门2个居委会区域和周家岗、南亭、吉里、下甸、新生、新坊、前家边、里巷口、杨家巷、西岗、吴刚、北相、赵塘、城上、云塘15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华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镇句路68号;
● 以原华阳镇的红旗、马扎里、梅花、河滨、东风、东门、红星、甲城、茅山、中凌、葛仙、新村、建新13个居委会区域,设立崇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西城巷23号;
● 以原华阳镇的三台阁、三里井、杨塘岗、西庙、赤岗、寨里6个居委会区域和黄梅、莲塘、后塘、九华、新塘、男岗、大卓、下荫、姚徐、河桥、石狮、后萃、杜家山13个村委会区域,设立黄梅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华阳西路15号。(苏政复【2013】97号)
(12月)同意苏州市吴中区撤销长桥、苏苑、龙西3个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长桥街道办事处。(苏政复【2013】35号)
(12月)同意将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更名为黎里镇。(苏民【2013】11号)
浙江省
(7月)同意丽水市庆元县撤销合湖乡、百山祖乡建制,合并设立百山祖镇。调整后,百山祖镇辖1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车坑村。(浙政函【2013】61号)
(7月)同意杭州市临安市调整锦城街道管辖范围,增设锦北街道。调整后,
● 锦城街道辖锦潭、苔溪、万马、武肃里、新民里、锦桥、文昌阁、兰岭、林学院9个社区,东门、胜利、新民、横潭、西瓜、锦桥、余村、青龙8个居民区,横街、钱王铺、青柯、新溪桥、泥山湾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临水路223号);
● 锦北街道辖马溪、西墅2个社区、马溪、竹林、西墅3个居民区、金马、龙马、上东、集贤、潘山、新联、平山、回龙、东湖、民主、大罗、泥川1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马溪路95-8号。(浙政函【2013】68号)
(7月)同意杭州市富阳市撤销高桥镇、受降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富阳市政府直辖。在此区域内设立银湖街道办事处。调整后,银湖街道辖2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高桥东路28号(原高桥镇政府驻地)。(浙政函【2013】82号)
(7月)同意丽水市青田县撤销岭根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北山镇。调整后,北山镇辖2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泉山村)。(浙政函【2013】84号)
(8月)同意丽水市龙泉市撤销垯石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龙泉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设立垯石街道办事处。垯石街道办事处辖17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季边村。(浙政函【2013】3号)
(8月)同意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撤销葛山乡建制,将原葛山乡所辖的岭头、岗头、粗碧3个行政村划归英川镇,葛山、坳根、印章、金岱、林湖、西山6个行政村划归鸬鹚乡。调整后,英川镇辖2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英川村);鸬鹚乡辖1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鸬鹚村)。(浙政函【2013】85号)
(10月)同意宁波市慈溪市撤销天元镇建制,其行政区域与周巷镇合并。(浙政函【2013】72号)
(10月)同意台州市玉环县撤销龙溪乡建制,设立龙溪镇,其行政区域为原龙溪乡的行政区域。龙溪镇辖2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华岩浦村(原龙溪乡政府驻地)。(浙政函【2013】127号)
(11月)同意杭州市萧山区撤销瓜沥镇、坎山镇、党山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瓜沥镇。镇政府驻航坞路220号。(浙政函【2013】123号)
(11月)同意衢州市柯城区调整花园街道行政范围,增设衢化街道办事处。衢化街道办事处辖滨一村、滨二村、滨三村、花径二村、昌苑、文昌、花径一村、望江8个社区和孔家、官雄、溪东埂、上祝、缸窑、塔坛寺、普珠园7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柯城区文昌路63号。(衢政发【2013】65号)
(11月)同意舟山市定海区
● 撤销北蝉乡、白泉镇,合并设立新的白泉镇。镇政府驻繁强村万金湖路77号。
● 撤销长白乡、小沙镇,合并设立小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庙桥村庙桥中路66号。
● 撤销册子乡、岑港镇,合并设立岑港街道办事处。
● 撤销马岙镇,设立马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马岙村白马街16号。
● 撤销双桥镇,设立双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浬溪村双桥路1号。(浙政函【2013】121号)
(11月)同意舟山市定海区
● 一、撤销解放街道,将解放街道区域分别划归环南街道和昌国街道
管理。解放路以南区域(竹山社区、海山社区、西园社区、晓峰社区、南珍社区等居委会)划归环南街道管理,解放路以北区域(虎山社区、金寿社区、西山社区、西管庙社区、翁山社区等居委会和茅岭村)划归昌国街道管理。环南街道办事处和昌国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 二、将城东街道的大西岙村、城北村、东湾村、鸭蛋岭村、义桥村划归昌国街道管理;将城东街道的三官堂村、黄土岭村、甬东村、甬庆村、甬金社区居委会划入临城街道管理。(舟政函【2013】53 号)
(11月)同意舟山市普陀区
● 撤销白沙乡、朱家尖街道,合并成立新的朱家尖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福兴社区福兴路1号。
● 撤销登步乡、蚂蚁岛乡、沈家门街道,合并成立新的沈家门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茶湾社区北渔市大街8号。(浙政函【2013】122号)
(11月)同意舟山市普陀区撤销勾山街道和东港街道,合并成立新的东港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浦东村康腾路36号。(舟政函【2013】54号)
(11月)同意台州市三门县
● 撤销健跳镇、六敖镇,合并设立新的健跳镇,镇政府驻健农村南大街43号。
● 撤销浬浦镇、小雄镇、沿赤乡、洒淋乡建制,合并设立浦坝港镇,镇政府驻三角塘村盐城路3号。
● 撤销珠岙镇、高枧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珠岙镇,镇政府驻珠岙村珠溪路3号。
● 撤销海游镇、沙柳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及原六敖镇的正屿村、涛头村改由三门县政府直辖,在此区域内设立海游、海润和沙柳等3个街道办事处,作为三门县政府的派出机关。(浙政函【2013】164号)
安徽省
(4月)同意芜湖市将无为县的汤沟镇整建制划归芜湖市鸿江区管辖。(民地字【2013】34号)
(8月)同意蚌埠市将怀远县管辖的马城镇整建制挂回禹会区管辖。(民地字【2013】135号)
(12月)同意淮南市潘集区撤销贺疃乡设立贺疃镇,面积、
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民地字【2013】172号)
(12月)同意池州市青阳县撤销酉华乡设立酉华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民地字【2013】194号)
(12月)同意马鞍山市当涂县撤销湖阳乡设立湖阳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民地字【2013】195号)
(12月)同意六安市寿县撤销窑口乡设立窑口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民地字【2013】196号)
(12月)同意阜阳市将阜南县三塔集镇整建制划归颖州区管辖。(民地字【2013】197号)
(12月)同意淮南市将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整建制和城关镇淮河以南的芦塘、西魏、淮丰、胜利、拐集、灯塔、山赵、夏湾、淮滨、黑龙潭10个社区划归八公山区管辖(由区政府直接管理)。(民地字【2013】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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