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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其他]在台灣,鄉是不能升格為鎮的,why?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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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9-04
— 本帖被 keating 执行加亮操作(2014-09-04) —
請查維基百科〈「鄉改制鎮」的誕生與廢除〉條   (我權限不夠,不能複製貼上網址)
那是在下所編寫的
所以,臺灣現在不能向大陸一樣,鄉可以升格為鎮。
========================================
「鄉改制鎮」規定的誕生與廢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8E%AE_%28%E4%B8%AD%E8%8F%AF%E6%B0%91%E5%9C%8B%29


戰後也有少數由鄉改制為鎮的情況,如宜蘭縣頭城鎮、苗栗縣通霄鎮.....等,而臺南縣學甲鎮(今臺南市學甲區)是最後一個由鄉改制鎮之例。又,1958年,臺北縣中和鄉轄區,則分出了永和鎮,這表示在以往的臺灣,曾經有鄉可以升格為鎮的法規或行政命令依據。

這法規,是源自於民國42年(1953)時,臺灣省政府主席俞鴻鈞,鑑於原有《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中,並無鄉升格為鎮之相關規定,所以呈請行政院是否增列「鄉改鎮條件」的行政命令,行政院核可後,臺灣省府便發布「鄉改鎮條件」,如下:

    人口在一萬人以上,且有六千人以上集中在鄉公所在地區者。
    街道建築具有規模,工商發達,交通便利,合乎都市計畫條件者。

於是在這新增的「鄉升格為鎮」行政規定下,若干鄉在符合人口基本門檻後,得以申請省府等上級核可,才能改制為鎮。

但因戰後臺灣人口遽增,民國40-50年代開始,就陸續有非常多的鄉,都能符合上述「鄉升格為鎮」行政規定,達到申請為升格為鎮之資格。譬如在臺南縣學甲鄉想向臺灣省政府爭取升格為鎮的史料文件檔案中就提到,學甲鄉方面已知情當時省府長官等上級,鑑於當時臺灣省234個鄉當中,符合上述「鄉升格為鎮」兩條件者,竟高達195鄉之多,已使臺灣省政府等上級,有研擬廢除「鄉升格為鎮」行政規定之議論。而臺南縣學甲鄉是從這195個競爭對手中,最後一個成功爭取到省府等上級核可,升格為學甲鎮者(1968年2月2日)。不久臺灣省政府就將「鄉升格為鎮」的行政規定廢除(同年2月17日)。此「鄉升格為鎮」規定,歷時才約15年左右,又被廢除,此後再也沒有相關規定。

因「鄉升格為鎮」行政命令,是臺灣省政府方面發布的行政命令而非國會修訂的法律,所以「省府」方面可以單方面說改就改,沒有制度面上的穩定性。但是解嚴後,「民主化」時代已來臨,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所以在臺灣地方自治方面,終於在1994年,由國會立法院制訂《省縣自治法》。《省縣自治法》這是中華民國在臺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部法律,卻也同樣沒有規定相關的「鄉升格為鎮」之條款。數年後的1999年,立法院又再次重新制訂《地方制度法》取代《省縣自治法》,此《地方制度法》既是新法,且至今也已修法數次之多,是臺灣現行地方自治的重要法典,卻也一樣沒有規定相關的「鄉升格為鎮」之條款。

從以往廢除「鄉升格為鎮」規定以來,歷經數次法規、法律之修訂,至今日,因為都無「鄉升格為鎮」的規定、法源依據下,鄉根本無法改制為鎮。所以,60年代後,臺灣經濟越來越發達,使大都會附近的鄉,有些可能已經人口越來越多,已經事實上「都市化」為城鎮;或農業縣份中新崛起也實質上已「城鎮化」的鄉,都因無法源為依據,可改制為鎮,所以編制上仍舊為鄉。譬如今日桃園縣龜山鄉,人口高達14萬之譜;同縣龍潭鄉人口高達約11萬5000餘人,比隔壁的同縣大溪鎮(人口約9萬2000人)還多,當然也遠比臺灣其他許多鎮還繁榮,但也無法源依據可改制為鎮。如今此類「鄉比鎮還熱鬧」的情況,在臺灣各縣中極為常見,如花蓮縣吉安鄉,人口也比同縣的鳳林鎮、玉里鎮高出許多。

一般而言早期農業縣份的鎮,通常比鄉繁榮,但這些早期成立的鎮,有時因為產業沒落,反而今日人口比鄉還少。例如臺北縣瑞芳鎮(今新北市瑞芳區)因礦業極盛一時,人口曾居該縣之冠,但因結束礦業開採,人口外移嚴重,反倒是同縣其他當初人口較少的鄉(如土城鄉、中和鄉)較早改制為縣轄市。

又譬如在2000年,高雄縣林園鄉(今高雄市林園區)曾提出欲改制為鎮的要求,但也因上述無法源依據的背景下,未能成功改制為鎮。


[ 此帖被keating在2014-09-04 19:1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6-08-07
回 alejandro 的帖子
alejandro:
Wow~~学甲人路过,不知道原来当年故乡升格为镇是这样的历程,感谢楼主科普.
依稀记得很小时候感觉学甲还算是相当热闹的地方,当时市区有两家戏院(西湖&?),三家公车两间客运总站(协成,兴南&新营),也有几间旅社,学甲市场內人群不时摩肩接踵,慈济宫上白礁万人空巷,针织纺织工业发达,学甲国中一个年级有15班左右学生人数超过2000,但二三十年过去现在街上人潮早已不在,戏院旅社都没了,唯一的高职也停办了,学甲国中全校只剩不足500人,工业萧条人口外移严重(最多四万左右的样子现在好像是两万七),新营客运诺大的总站早拆了,兴南客运也只剩学生和老人搭乘,现在改成大台南公车居然不能直达台南市区要在佳里转车,真是完全被无视, 气!
现在的学甲论人流被佳里麻豆甩得无边无际,论车流甚至连西港都早就赶超了,只能同更没落的北门将军等地相比寻求安慰...
.......

台南市目前人口成長最高的地方還是舊台南市蛋黃區外圍的一圈蛋白區

也就是安南,永康,仁德這幾區,頂多加上安平,歸仁

其他地方大部分都是人口衰退的.溪北又格外嚴重...

唯一的例外就是南科區(善化,新市,安定),因為產業發展,成了台南最近人口成長了另外一個小核心.特別是善化,這幾年人口突飛猛進.不但超越了新化郡的郡治新化,也超越了曾文郡的郡治麻豆.目前正在追趕佳里

現在還有風聲,原本在安平的台南市政府可能遷過去.

南科真的改變了台南市的人口消長呀!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6-08-04
Wow~~学甲人路过,不知道原来当年故乡升格为镇是这样的历程,感谢楼主科普.

依稀记得很小时候感觉学甲还算是相当热闹的地方,当时市区有两家戏院(西湖&?),三家公车两间客运总站(协成,兴南&新营),也有几间旅社,学甲市场內人群不时摩肩接踵,慈济宫上白礁万人空巷,针织纺织工业发达,学甲国中一个年级有15班左右学生人数超过2000,但二三十年过去现在街上人潮早已不在,戏院旅社都没了,唯一的高职也停办了,学甲国中全校只剩不足500人,工业萧条人口外移严重(最多四万左右的样子现在好像是两万七),新营客运诺大的总站早拆了,兴南客运也只剩学生和老人搭乘,现在改成大台南公车居然不能直达台南市区要在佳里转车,真是完全被无视, 气!

现在的学甲论人流被佳里麻豆甩得无边无际,论车流甚至连西港都早就赶超了,只能同更没落的北门将军等地相比寻求安慰...

曾经是台南县的"乡头镇尾",但现在的学甲若不考虑他特有的整齐格子状较宽阔马路(这点也许是当年升格关键)外其实就是十足的一个乡,所以我到现在还不是很能接受"学甲区"这个地名,当然论产业结构学甲在整个台南市37区来说工商机能算是排在中下游,还不是属於最糟的一群,但想想看...可能有六七成以上的就业人口都从事农渔业的市辖区我想也真是没谁了.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6-08-03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你抬举西方了。西方的奇葩镇一点也不少。
西方有很多乡镇一级的区划,人口超少。而旁边通名相同的区划,人口超多。
乡下都是农场?你想多了。
一些国家的town,面积抵得上中国一个乡,人口则少多了,可能就几百人。
....... (2016-07-31 20:03) 

西方的县下的市乡镇很多是乱划的。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6-07-31
回 aappaapp 的帖子
aappaapp:西方没有中国那样的村子 因为大部分人口已经城市化
乡下基本是农场主们的天下
农场主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者
一般都有较大面积的土地用于种植或者畜牧
他们的房子彼此并不像中国农村那样聚在一起
....... (2016-07-18 17:45) 

你抬举西方了。西方的奇葩镇一点也不少。
西方有很多乡镇一级的区划,人口超少。而旁边通名相同的区划,人口超多。
乡下都是农场?你想多了。
一些国家的town,面积抵得上中国一个乡,人口则少多了,可能就几百人。

法国有6个commune是战争遗迹,人口均为0。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6-07-18
升格为市好了,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6-07-18
西方没有中国那样的村子 因为大部分人口已经城市化
乡下基本是农场主们的天下
农场主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者
一般都有较大面积的土地用于种植或者畜牧
他们的房子彼此并不像中国农村那样聚在一起
而是彼此远离 之间有公路和各种管线连接
hqq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6-07-17
「學甲」以後就不再升了,沒啥意思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6-07-17
台湾的行政区划远比大陆合理,不可学大陆全部设市。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0-09
回 unv 的帖子
unv:乡、镇作为同级别的两种政区,存在互化的可能性,从法律上来看没有相关条款终究是不完善,“实际中乡镇没有差别”只能算是借口 (2014-10-09 20:57) 

鄉鎮的差別
只是歷史遺留罷了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unv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0-09
乡、镇作为同级别的两种政区,存在互化的可能性,从法律上来看没有相关条款终究是不完善,“实际中乡镇没有差别”只能算是借口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0-03
回 zhujianglin 的帖子
zhujianglin:镇还是比乡地位略高点。80年代大陆地区镇管乡有的是,前几年许多乡都陆续裁撤,并入镇了。 (2014-09-07 09:12) 

那是区公所管乡,不能说是镇管乡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09-12
回 月光花朵 的帖子
月光花朵:貌似在西方,随便点人口就可以称为小镇。是不是和陆台所称的镇不一样? (2014-09-10 11:30) 
英语国家的市镇面貌,有些是来自英格兰的传统。几百年前的市镇可能早就衰落了,甚至没人了的都有。这也是英国议会改革时的重要议题。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09-10
回 大呼拉尔 的帖子
大呼拉尔:大陆除了市制用滥之外,“镇”更是代表不了什么城镇化水平。
现在中西部大多数两三万人口的镇,镇区人口还不到五千。从事非农产业的家庭还不到四分之一。 (2014-09-04 14:12) 

貌似在西方,随便点人口就可以称为小镇。是不是和陆台所称的镇不一样?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09-09
不折腾不热闹,显得繁华吗。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9-08
大陆的镇跟市一样,都失去了其本义,搞得不伦不类。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9-07
回 有的没的 的帖子
有的没的:在台灣
就心理層面的問題而已
法律上
鄉與鎮是沒有差別的 (2014-09-07 09:20) 

那就不能叫升 只能叫改吧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9-07
回 zhujianglin 的帖子
zhujianglin:镇还是比乡地位略高点。80年代大陆地区镇管乡有的是,前几年许多乡都陆续裁撤,并入镇了。 (2014-09-07 09:12) 

在台灣
就心理層面的問題而已
法律上
鄉與鎮是沒有差別的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9-07
镇还是比乡地位略高点。80年代大陆地区镇管乡有的是,前几年许多乡都陆续裁撤,并入镇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9-06
謝謝ligang 大的分享。看來,大陸設鎮條件頗寬,尤其第三條
也回梁龍大,時間長短倒不是我的這點,我會設長一點只是考量到地方派系勢力的反彈性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9-05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請問,在大陸,鄉改制鎮的條件是多少人口還是什麼條件???好像很容易改的樣子??是不是每個省的規定也都不一樣??? (2014-09-05 13:21) 

        一、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
  二、总人口在20000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0000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
  三、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
  四、凡具备建镇条件的乡,撤乡建镇后,实行镇管村的体制;暂时不具备设镇条件的集镇,应在乡人民政府中配备专人加以管理。”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申请撤乡设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9-05
回 梁龍 的帖子
梁龍:我的區劃理論也有行政區降階條件。其中,關於判斷時間,較您所述的6或8年來得短。我只要求5年,亦即以面積為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鎮為例,若連續5年人口密度不及100時,則可認定其人口密度不及100之情況已屬穩定、必然之情況,應予降階,改制為鄉。
同時,升階也有判斷時間。以面 .. (2014-09-05 20:30) 

升階容易降格難啊。。。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9-05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
2014/9/5再補充:
我個人擬的《地方制度法》修法草案如下,每一級政區都有降格條款

我的區劃理論也有行政區降階條件。其中,關於判斷時間,較您所述的6或8年來得短。我只要求5年,亦即以面積為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鎮為例,若連續5年人口密度不及100時,則可認定其人口密度不及100之情況已屬穩定、必然之情況,應予降階,改制為鄉。

同時,升階也有判斷時間。以面積為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鎮為例,若連續5年人口密度超過1000時,可認定其人口密度已屬穩定、必然,始准升階,改制為城(市作縣級行政區上階的通名,城則取代縣轄市,成為鎮級行政區上階的通名)。

另外,我反對狹域挖心式升格,因此鎮級行政區至多只能從該級下階的鄉逐步符合要件升階至中階的鎮、上階的城,而不會繼續升格為(省轄)市、直轄市。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9-05
县改区也是一个道理,说什么城市化,归根到底也就是改一个字,什么都没有改变。这就是这几年中国城镇化大跃进的一个现象。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9-05
請問,在大陸,鄉改制鎮的條件是多少人口還是什麼條件???好像很容易改的樣子??是不是每個省的規定也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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