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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最高法可能设立六大区域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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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0-26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早在今年6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在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即提出,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王公义预计,未来可能会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分区,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中央深改小组第三次会议还审议通过的另一个方案是《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确实迫在眉睫,因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正在呈爆炸式增长。
  《2012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披露,2012年,全国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419件,比上年增长45.99%;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928件,比上年增长20.35%;共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3104件,比上年增长129.61%。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多个省市,均表示正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虽然《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披露,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曾提出一个总体方案:
  中国可以建立三级知识产权法院的架构,在长三角等区域各建立一到两个知识产权一审法院,在北京建立识产权审判二审法院,在最高法院下设知识产权庭。
  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后,可以下设民事、行政、刑事3个庭,以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机制和体制困境。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11-04
個人認為,司法格局應該是這樣的:

各地市州盟的中級人民法院改為地方高等法院、地方檢察廳,受理普通案件上訴。
一般一個縣市區設一個地方初等法院、地方檢察署,人口面積較小的多個縣市區合設初等法院、地檢署;人口面積較大的縣市區設多所初等法院、地檢署。
初等法院和地檢署受理普通案件的原訴。

若干個地市州盟,設立一所(國家)地區法院、地區檢察院(東南沿海1500萬人、內地1000萬人、邊疆500萬人,青藏高原200萬人為基數設置),受理重大案件原訴。
全國設一所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派出六個巡迴法庭、巡檢司,受理重大案件的上訴。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負責司法解釋、死刑覆核等。

單設
軍事初等法院、檢察廳受理軍法原訴,高等法院、檢察院受理上訴。
海事初等法院、檢察廳受理海事原訴,高等法院、檢察院受理上訴。
專利初等法院、檢察廳受理專利原訴,高等法院、檢察院受理上訴。

地方初等法院相當於基層法院,檢察署相當於基層檢察院
地方高等法院、軍事海事專利初等法院相當於中級法院,檢察廳相當於中級檢察院。
地區法院、檢察院相當於高級法院、檢察院。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11-04
曾经有个很出名的案子是陕西高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做的终审判决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11-04
回 KINGSON 的帖子
KINGSON:设在哪 范围怎么划分是关注的焦点 (2014-11-03 23:48) 

巡迴法庭當然要巡迴。設在哪,其實一樣。
假設華東巡迴法庭管轄江浙滬,必然是南京杭州上海各四個月。
設在哪,只是數據處理以及不定期巡迴的安排。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11-03
司法管辖权的划分肯定是按照人口来,人口多就划小一点,人口少就划大一点。未来的格局很可能是:基层法院仍然设在区县,中级法院以省为单位,大约每500万人设立一个,高级法院每省1个,最高法巡回法庭每2亿人一个。这样中级法院和最高法巡回法庭两级打破行政区划,恰好也是最有必要的:中级法院是绝大部分案件的二审法院(终审),最高法是重大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当然还要考虑案件量,东部发达地区案件量多,管辖区可以划得更小一点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1-03
设在哪 范围怎么划分是关注的焦点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1-03
估计应该和中纪委的七大监察区一致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0-29
其实,说的是设立巡回法庭,而不是大区域法院。

二者有根本的区别。

设立大区域法院,是违宪的。虽然宪法只是废纸一本,但也不至于连外衣都不批,直接违宪。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10-29
回 不生不灭 的帖子
不生不灭:感觉华中那一块事务会相对繁杂些。 (2014-10-29 20:09)

最高法院2008年规定的立案标准,当然是参照当时的工作量来的。

华东那一块事务应该也不少,虽然只有两省一市。但经济总量大,过线的案件应该很多。
华中那一块虽然有3.5亿人,但够线上高院打官司到最高院上诉,可能不及华东那一块的1.5亿人。而且,那么大额的官司的主要还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

事务繁杂的话,就多几个高级法官,巡回法院是派出机构,编制都在最高法院。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0-29 21:1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10-29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中国的司法,属于两级终审制。
一般案件,基层法院初审、中级法院终审。
重大案件,中级法院初审、高级法院终审。比如:可能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涉外案件、反革命或国安案件、专利确权案件、海关案件、最高法院指定的案件等。
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法院初审、最 .. (2014-10-29 16:51) 

感觉华中那一块事务会相对繁杂些。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10-29
中国的司法,属于两级终审制。
一般案件,基层法院初审、中级法院终审。
重大案件,中级法院初审、高级法院终审。比如:可能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涉外案件、反革命或国安案件、专利确权案件、海关案件、最高法院指定的案件等。
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法院初审、最高法院终审。
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认为应该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最高法院一审终审。

大多数案件,中级法院就完事儿了;顶多也就是高级法院就完事儿了。
最高法院審案方面,其實沒多少事。主要是跨省案件以及高院初审上诉案件。
最高法院管的案件,无论是一审终审案件还是上诉案件,在北京審理,地方插不上手,談何地方保護?
巡迴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機構,職責範圍不會超過最高法院的職責範圍。巡到京外,其实也不可能去接管本该由高院初审或是再审的案件。和地方保护有何关系。

巡迴法庭,主要還是方便群众。其实也不是普通群众,够得上高院初审的已经是不得了的案件了。

高院民商事初审案件立案标的
广东3亿,跨省2亿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2亿,跨省1亿
甘肃、贵州、新疆、内蒙古5000万,跨省2000万
青海、西藏、宁夏2000万,跨省1000万
其余1亿,跨省5000万。


如果巡回法院主要负责民商事上诉案件审理,以方便“群众”
那么巡回区间可能是:
最高法院华东地区巡回上诉法庭(上海分院):上海、江苏、浙江。2亿俱乐部
最高法院华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天津分院):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北、天津、山东。1亿俱乐部(北)
最高法院华中地区巡回上诉法庭(武汉分院):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湖南。1亿俱乐部(中)
最高法院华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广州分院):广东、广西、福建、海南。1亿俱乐部(南)
最高法院西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成都分院):四川、重庆、云南、贵州。1亿俱乐部(西)
最高法院西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西安分院):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内蒙古。千万俱乐部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0-29 20:08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0-29
看了最新的报道,主要审理跨省民商事案件,说到底是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0-29
巡回法院的意义是什么?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0-29
最高人民法院华中巡回法庭(武汉分院):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0-28
回 到此一游 的帖子
到此一游:天哪,照这样搞法,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设巡回法庭(分院):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孝南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部巡回法庭(汉川分院):汉川、应城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部巡回法庭(安陆分院):安陆、云梦
....... (2014-10-28 22:59)

巡回法庭是要定期不定期巡回的,比如上海分院,可能一月在温州、二月在宁波、三月在杭州、四月在上海、五月在苏州、六月在南京、七月在淮安、八月在徐州、九月在济宁、十月在济南、十一月在青岛、十二月在上海...直接征用当地中等法院地盘审案即可
鄂州分院,可能一月在红安、二月在麻城、三月在罗田、四月在黄州、五月在浠水、六月在蕲春、七月在武穴、八月在黄梅、九月在阳新、十月在黄石、十一月在鄂州、十二月在梁子湖...直接征用当地地方法院地盘审案即可
就两个县,还巡回什么?还怎么减少党政干预?

另外,从恩施到武汉坐车要半天时间。 巡回俩县半天时间,走路都到了。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0-28 23:4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0-28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现在有34个省级区划,除去台湾不在管辖范围之内,香港澳门法律体系单列,剩下31个省级区划。
最高人民法院直辖:北京市
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巡回法庭(天津分院):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省、山西省、河北省、天津市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巡回法庭(上海分院):山东省、江苏 .. (2014-10-28 18:30) 

天哪,照这样搞法,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设巡回法庭(分院):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孝南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部巡回法庭(汉川分院):汉川、应城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部巡回法庭(安陆分院):安陆、云梦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部巡回法庭(孝昌分院):孝昌、大悟

继续推而广之,孝南区人民法院还可再设巡回法庭(分院)……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0-28
现在有34个省级区划,除去台湾不在管辖范围之内,香港澳门法律体系单列,剩下31个省级区划。
最高人民法院直辖:北京市
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巡回法庭(天津分院):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省、山西省、河北省、天津市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巡回法庭(上海分院):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
最高人民法院华中巡回法庭(武汉分院):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最高人民法院华南巡回法庭(广州分院):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福建省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巡回法庭(西安分院):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巡回法庭(成都分院):四川省、重庆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省

设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应该是第一步。后续可能会有高级法院巡回法庭。比如: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辖:武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部地区巡回法庭(鄂州分院):黄冈、黄石、鄂州、咸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部地区巡回法庭(襄阳分院):孝感、随州、襄阳、十堰、神农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南部地区巡回法庭(宜昌分院):宜昌、恩施、荆州、荆门、天门、仙桃、潜江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10-28 19:39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0-28
估计最终会演变成一级太上皇法院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0-28
这些个巡回法院是常驻一地还是轮流驻地。如果是前者,会不会最后导致驻地变相成为“中心”?集中司法资源?回归行政资源集中的老路上去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0-28
很奇怪没有东北,要直属也是华北地区直属啊。
独立思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10-28
这六个巡回法院能代表最高法行使职权?不然的话,实际意义有多大呢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10-27
还是不要吧,等于凭空多了一级。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0-27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联邦一套,联邦主体另外一套。互不替代。地方政府没有。 (2014-10-27 07:30) 

美國州法院的案件其實可以上訴至聯邦法院,只是州法院和聯邦下級法院有其複雜的分工;德國是一套過,州法院兼當聯邦下級法院。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10-27
回 奇櫻 的帖子
奇櫻:法院系統就算在聯邦國家也是上而下單一系統啦。 (2014-10-27 07:23) 
联邦一套,联邦主体另外一套。互不替代。地方政府没有。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10-27
回 hnhb 的帖子
hnhb:继续坚持自上而下的权力授予方式,继续坚决拒绝自下而上,这是自命不凡还是敷衍? (2014-10-26 12:23) 

法院系統就算在聯邦國家也是上而下單一系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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