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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我的中央国家机构及国务院改革重组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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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1-20

【【【【【聊为一乐,不喜勿喷】】】】】


一、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共设5院和2委员会

1、立法院

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管立法、普法工作和部级以上官员选举任命,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两个委员会均向立法院负责。

2、咨议院

原全国政协,除原有的提案建议咨询职能外,增加立法驳回权和官员异议弹劾权,即对立法院的立法案进行审议,认为不适当的有权驳回;对立法院选举的官员有权提出异议案,对副部级以上官员有权提出弹劾案。

3、国务院

基本职能不变,对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重组

4、最高法院

基本不变。

5、最高检察院

划出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职能,增加监所管理职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委员会

由原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合并组建,加挂中国共产党中央反腐败委员会牌子,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

由原中央军委、国防部合并组建,加挂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牌子,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

以上七院、委均为正国级机构,立法院主席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共设23组成部门、5直属机构、1特设机构、4办事机构

改革原则:

1、按职能分类,进行大部制改革。
2、部委名称应当简洁明了,职能名称以两个字为主,一般不超过四个字。
3、取消监察部、国防部等影子部门。
4、撤销所有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律改设为部委内设机构。
5、统一国务院机构名称,组成部门称“部”,直属机构称“总署”,办事机构称“办公室”或“室”。

国务院组成部门——

1、总务部

由原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组建

2、外交部

不变

3、发展规划部

由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出部分职能)、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合并组建,划入原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是主管国家发展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部门。

4、国家统一部

由原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

5、生态环境部

由原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以及水利部、发改委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水利部划入的职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文、水土流失防治等
发改委划入的职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等

6、社会事务部

由原司法部、民政部、公安部、卫计委的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司法部划入的职能: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注册管理
民政部划入的职能: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婚姻、殡葬、收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公安部划入的职能:户籍管理
卫计委划入的职能:计划生育
指导管理工会、妇联、残联、团委(改组为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等群团组织,上述组织中的行政职能均移交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改为纯社会性组织。

7、国民健康部

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卫生方面职能、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8、民生部

由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住建部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民政部划入的职能:社会福利、慈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低保
人社部划入的职能: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劳动监察
住建部划入的职能:住房保障职能

9、科技部

由原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合并组建

10、财政部

不变

11、国土资源部

由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水利部的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职能合并组建

12、商务部

不变

13、交通

由原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合并组建

14、建设部

由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名,划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职能

15、教育部

不变

16、工业部

由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合并组建

17、公安部

不变,划出户籍管理和消防、边防海警职能

18、人事部

由原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社部和司法部部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合并组建
人社部划入的职能:就业、人才市场、职业能力建设、军官转业安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农民工等
司法部划入的职能:国家司法考试

19、农业部

由原农业部、国家粮食局、水利部农田水利职能合并组建

20、文化部

由原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住建部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21、金融部(加挂中央银行牌子)

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并组建

22、能源部

由原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并组建

23、海洋部

由原国家海洋局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部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整合公安边防海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救助打捞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海监总队等海上执法力量,设立国家海上警卫总队

被分拆的部委:
水利部(行政职能分别并入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委员会、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防灾救灾总署,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业务可由新设立的央企“中国水利建设总公司”承担)
司法部(普法职能并入立法院,监狱和戒毒所管理职能并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考试职能并入人事部,其它职能并入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
人社部(职能分别并入人事部、民生部)
民政部(职能分别并入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民生部、防灾救灾总署)
卫计委(职能分别并入国民健康部和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1、海关总署

不变

2、税务总署

由原国家税务总局更名,职能不变

3、国家安全总署

由原国家安全部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能不变

4、防灾救灾总署

由民政部救灾职能、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全检查职能、公安部消防部队、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合并组建

5、市场监管总署

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品管理职能、原国家发改委物价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6、国有资产监管总署

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3、国务院研究室

4、国务院参事室




[ 此帖被lynn在2014-12-03 22:3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5-03-14
吃地沟油的命,操党中央的心。说的有理!不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嘛!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5-03-12
感觉老蒋回来了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4-12-12
税务滑轨财政部就得了,没必要独立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4-12-12
Re:我的中央国家机构及国务院改革重组方
我的看法,内阁部设十个左右,国家局暑设100到200个。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4-12-11
同意楼上,现行的委员会也是主任委员负责制,和部没啥本质区别,还有其实可以撤销所有国管局,国管局决策功能一律由各部负责,国管局可以保留国家/中国××局的名字,但是只管执行。

这贴里的方案,步子太大,现在国务院机构就60来个,算上国管局就更多,觉得现阶段国务院所有机构(副部级、正部级、事业单位)在50个以内比较合理。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4-12-03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1.如果从理想层面,可不考虑党;
2.中央部门虽然不存在直接的事务工作,但其事务性工作体现在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以及部分执法职能,中央部委应该精简,只是从合理合法的角度出政令,如果让一个部门同时制定政策,又拥有审批权和监管权,就会存在部门利益,导致人民的权益受损,所 .. (2014-11-25 10:28) 

接受意见,国务院组成部门全部改为部,取消委员会的名称。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4-11-2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
国防体制最基本的分法是二分,军政、军令。
军政系统又可以按专业、业务取向和地区取向划分为装备与训练机构,和地方动员机构。PLA的体制是又多了一个政教系统。这就有了四总部。如果实行世俗化、政教分离,军队脱离政治,就是三总部。
军令系统也可以按军种划分不同的司令部。但自从二战以来的趋势,便是军种融合,已无必要单独设置各军种互相独立的指挥机构。

我的这个分法就是军政军令形式上的统一(同一主官国防部),事实上军政分离。
国防部本部负责军政系统,总参谋部负责军令系统。
军政司、战略司、军备司、监审司这四司其实都是军政,参照美国国防部部长办公室(国防部本部)机构与我国总参军政部门设计。
而总参谋部四局则改编自美国参联会机构,只是大幅度缩水合并,并结合我国实际。

  1. 人力与人事部(J-1,Manpower and Personnel)
  2. 情报部(J-2,Joint Staff Intelligence)
  3. 作战部(J-3,Operations)
  4. 后勤部(J-4,Logistics)
  5. 战略计划与政策部(J-5,Strategic Planning and Policy)
  6. 指挥、控制通信与计算机系统部(J-6,Command, Control, 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ystems)
  7. 作战计划与联合部队发展部(J-7,Operational Plans and Interoperability,原为作战计划与协调部)
  8. 部队结构、资源与评估部(J-8,Force Structure Resources and Assessment)
  9. 管理部(J-9,Directorate of Management)

军政系统又可以按专业、业务取向和地区取向划分为装备与训练机构,和地方动员机构。”
动员机构毫无疑问是军政,但训练系统不应该脱离作战,我认为当属于军令。
而后勤(广义后勤包括装备)应该包括军政的后勤(装备)和军令的后勤装备。
军政部分的后勤(装备):我称之为战备,物资储备、动员、采购,装备的研发、建造、采购,经济战备,交通战备(包括空中管制)等,负责民事部分,用文职内阁的国防部处理便捷高效。
军令部分的后勤(装备):我称之为联勤,应该指后勤(装备)链的下游,物资、装备配发部队后的分配、训练、协调、维修、保养等职能当属于军令。

另外军政部分的战略(上述的战略司),更宏观,更务虚,与经济、政治、外交战略协调,并面向未来的军队发展(概念武器),关注国际大战略和地缘政治。
军令部分的战略(我划给了三局作战局),是小战略,但更务实,实打实的军事战略,只考虑战役目的,踏踏实实立足军队,而不管政治、经济、外交。

国防部第四个司监审司,意为监察审计,有一定的独立性,列入军政部分无可厚非。
第一个司军政司,大致是兵役、国防动员、预备役等常规军政工作,但是为军政的主要工作,故列为第一司。
至于设四司有向兵部致敬的意思。
哈哈,我还挺能意淫的。









[ 此帖被杜春明在2014-11-25 19:16重新编辑 ]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4-11-25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国防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一名副部长负责国防部本部四司,一名副部长兼总参谋长负责总参谋部。
国防部本部
1.军政司;(人事处、编制处、动员处、兵役处、卫生处)以总参军务部、动员部为基础组建。
....... (2014-11-25 10:43) 
国防体制最基本的分法是二分,军政、军令。
军政系统又可以按专业、业务取向和地区取向划分为装备与训练机构,和地方动员机构。PLA的体制是又多了一个政教系统。这就有了四总部。如果实行世俗化、政教分离,军队脱离政治,就是三总部。
军令系统也可以按军种划分不同的司令部。但自从二战以来的趋势,便是军种融合,已无必要单独设置各军种互相独立的指挥机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4-11-25
回 lynn 的帖子
lynn:作为一个十多亿人口的集权制国家,30几个中央部门完全不算多。 (2014-11-20 14:14) 

機構數量國家規模有什麼關係?已經比別人多出省一級政府了。

蘇聯多少人口?100多個部委。現在俄國十幾個部委。北朝鮮現在多少人口?四十幾個部委級部門。

這是體制類型和組織模式的問題。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4-11-2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
国防部:
参谋本部,指挥机构。
装训本部,军工、训练。
防卫本部,动员机构。


国防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一名副部长负责国防部本部四司,一名副部长兼总参谋长负责总参谋部。
国防部本部
1.军政司;(人事处、编制处、动员处、兵役处、卫生处)以总参军务部、动员部为基础组建。
2.战略司:(综合战略处、装备决策处、国际安全决策处、地缘与局部安全决策处、特殊兵种及反恐怖决策处、非对称作战决策处、情报决策处、公共安全协调决策处)以总参战略规划部、作战部作战计划局、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为基础组建。
3.军备司;(国防研究处、国防工程处、核化学和生物武器处、先进系统与概念武器处、物资战备处、装备采购处、交通战备处、经济战备处)
4.监审司;(审计处、监察处、军法处)总政保卫部、总后审计署、总政军事法院为基础组建。
总参谋部:总参谋长兼任国防部副部长
1.总务局J1:(秘书处、干部处、新闻处、财务处);以总政(除联络部)、总后财务部为基础组建。
2.情报、通信、电子、心理战局J2:(情报处、技术侦查处、心理战处、信息化处、电子战处、通信指挥系统处)以总参情报部、技术侦查部、电子部、信息化部、总政联络部为基础组建。
3.作战训练局J3:(作战处、军训处、演习管理处、协同作战处、太空处、特种作战处)以总参作战部、军训部为基础组建。
4.联勤局J4:(联勤处、装备处、军需处、交通处、卫生处)以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除综合计划部)、总参管理保障部为基础组建。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4-11-25
回 lynn 的帖子
lynn:
1、既然是YY,当然是理想中的改革,所以没有必要涉及党的机构。
2、事实上当了中央部门这个级别,直接从事管理的事务性的工作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地方各级政府加以统筹和管理的,所以没有必要政事分享。
3、正是由于军事系统特殊性太强了,所以一笔带过,不想过多涉及。但是把军事系统放在行政系统这一点显然是不现实的
4、部和委员会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我认为区别在于部的专业性更强,委员会的综合性更强。
.......

1.如果从理想层面,可不考虑党;
2.中央部门虽然不存在直接的事务工作,但其事务性工作体现在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以及部分执法职能,中央部委应该精简,只是从合理合法的角度出政令,如果让一个部门同时制定政策,又拥有审批权和监管权,就会存在部门利益,导致人民的权益受损,所以让部出政令指导事务部门,总局或总署行使审批权和监管权,各部司地位就比较超脱,政令合理。
3.如果从理想上看,为什么先预设现实性呢?事实上军事放在行政系统的国防部(兵部)还是可行的,由国防部本部行使军政职能,组建总参谋部行使军令职能,总参谋长兼任国防部副部长,其他各总部分别改属国防部和总参谋部。美帝的部级机构存在类似幕僚长的职位,其实总参谋长就类似国防部的幕僚长。
4.如上所述,如果部司只出政令,国务院只需10个以内的部,就不需委员会了。还有机构要名实相符,称委员会就应该有委员,事实上呢?所以国家主席这个职位很不好,因为有主席,那其他席位呢?因为直接承继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那个时候是有很多委员的,后来没有委员也称主席很不好。
5.如果检控与监察分离,检控划入司法部是很多国家的通例,监察部分与监察部、审计署等组成监察院或廉政总署均可,检察院就不要了。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4-11-25
国防部:
参谋本部,指挥机构。
装训本部,军工、训练。
防卫本部,动员机构。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4-11-25
中国的问题在于****不独立,导致各级自监自督。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11-25
国务院、法院、检察院三院各自独立即可。
国务院主行政权。
法院行使审判权,更名审判院。
检察院行使检察权。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11-25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第一阶:三会
执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阶:一府五院(国家级)
1、参议院:执政党中央委员会加挂参议院的牌子。执政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参议院主席
....... (2014-11-24 23:22) 

新YY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22145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1-24
第一阶:三会
执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阶:一府五院(国家级)
1、参议院:执政党中央委员会加挂参议院的牌子。执政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参议院主席
2、众议院: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全国人大委员长改称为众议院议长
3、枢密院:由中央军委、国防部、国家安全部合并组成。执政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加挂枢密院的牌子,执政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兼任枢密院院长
4、国务院:国务院设总理、副总理各一。其余副总理改为国务委员。
5、监察院:由监察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合并组建。执政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加挂监察院的牌子,执政党纪检委书记兼任监察院院长。
6、司法院: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合并而成,划出反腐职能。

第三阶:(委级,即原来的副国家级)
枢密院下辖:国防委员会、国土安全委员会、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总后勤部等,各委员会由军事委员领衔
国务院下辖: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内政司法委员会、产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化委员会、民生事务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外交和地方事务委员会等。各委员会由国务委员领衔
司法院下辖:总裁判署(原最高法院)、总检察署(原最高检察院)。总裁判署由首席大法官领衔,总检察署由首席大检察官领衔
监察院下辖: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公署、监察署、审计署、中央巡视组等

第四阶:(部级)
国防委员会下辖:国防部、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等
国土安全委员会下辖:国土安全部(武警)、国家紧急事务部(消防、救灾等)
总参谋部下辖:北方防区司令部、南方防区司令部、西方防区司令部、战略司令部等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辖:规划总署、开发计划总署(扶贫和地方开发)、市场管理总署、发展与改革总署等
内政司法委员会下辖公安部、司法部、工商总局等
产业经济部下辖农业部、工业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发展部、能源部、金融证券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总局等,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科教文化委员会下辖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等,管理北方教育科研院、南方教育科研院、西方教育科研院等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研究功能剥离出来,和教育部的高校经营职能合并,分拆为三个教育科研法人)
民生事务委员会下辖家庭计划署(管生)、卫生部(管病)、民生事务部(管老、死、残等)、社会保障部等,管理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建设委员会下辖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部、城乡建设部
财政委员会下辖财政部、中央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

第五阶(副部级)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辖:统计局
产业经济委员会下辖: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物资储备局等
科教文化委员会下辖:地震局、气象局、旅游局、宗教事务局、国家航天局、原子能机构、文物局等
民生事务委员会下辖:略
建设委员会下辖:测绘局、长江水利局、黄河水利局、国家海洋局等
财政委员会下辖:略
外交和地方事务委员会下辖:驻外使领馆、港澳办、台办、长三角办、珠三角办、环渤海办、中部办、西部办、东北办等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1-24
管理进出境口岸的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可以合并!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1-24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这个方案不错。
不过我还是喜欢教育科技合并。
防灾救灾总署可以改为应急事务总署
烟草专卖直接撤消,还有事实上存在的食盐专卖。不再保留专卖制度
....... (2014-11-22 14:14) 

教育和科技虽然有相近的地方,但是职能截然不同,而且教育部管理着众多高校,教育系统拥有最多的财政拨款,科技部的拨款和项目也很多,不如仍保留两个部方便管理。当然地方上科技部门职能比较单一,倒是可以和教育或者文化部门合并。

我以前也考虑过应急总署这个名字,但为了突出”防灾“,所以还是使用了防灾救灾总署的名字。

在我的规划中烟草专卖和盐业专卖都是要取消的,烟草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能是划给了市场监管总署,生产领域的监管应当划给农业部。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1-24
回 whbushing 的帖子
whbushing:人大政协深入人心,不更名了吧。
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不宜划入发改委,还是给国土资源部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局吧。 (2014-11-22 13:16) 

行政区划调整也是国家促进发展一种手段,所以划给了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1-22
这个方案不错。

不过我还是喜欢教育科技合并。
防灾救灾总署可以改为应急事务总署
烟草专卖直接撤消,还有事实上存在的食盐专卖。不再保留专卖制度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1-22
人大政协深入人心,不更名了吧。
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不宜划入发改委,还是给国土资源部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局吧。
纵横九州山河广,区划为治国安邦。世界总在变化中,区划调整不可挡。抛砖引玉一家言,集思广益献良方。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1-22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
我觉得总体上不错,有几个地方值得商榷。
1.党放在何处?这是最关键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任何机构改革都是一盘死棋,没有意义。
2.行政系统当政事分离,作为政务机构的部司不宜过多,可以多设置一些事务性国家局。国务院下设组成部门(政务机构)、办事机构(事务机构),不要直属机构、特设机构。
3.军政、军令仍然合一,我以为还是要探讨军政军令分离的模式。军事系统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尽量不要成立正国级机构,放在行政系统下比较好,只是让其有很大的自主权力。
4.中央机构应该整齐划一,国务院组成部门全部都应该是部,不要设置委、办之类的。
5.检察院系统检控机关与监察机关应该分离,分别作为独立的机关,检控机关可放在司法行政以下。
.......

1、既然是YY,当然是理想中的改革,所以没有必要涉及党的机构。
2、事实上当了中央部门这个级别,直接从事管理的事务性的工作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地方各级政府加以统筹和管理的,所以没有必要政事分享。
3、正是由于军事系统特殊性太强了,所以一笔带过,不想过多涉及。但是把军事系统放在行政系统这一点显然是不现实的
4、部和委员会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我认为区别在于部的专业性更强,委员会的综合性更强。
5、在我的方案中检察院系统已经不是监察机关了,而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检控和法律监督虽然有区别,但也有很多联系,不妨放在一起。何况如果再把检控职能划出,检察院系统的职能就太单薄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1-20
可以研究参考一下台湾解禁前的党政机构。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1-20
就是要防止这个贴子被转500次。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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