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今日向媒体通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来看,一是达标城市数量同比增加,舟山、福州、厦门、深圳、珠海、江门、惠州、中山、海口、昆明和拉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14.9%,较2014年增加了厦门、江门和中山3个城市。二是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三是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PM10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SO2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9%;NO2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2.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从74个城市6项指标平均浓度来看,SO2、NO2、CO和O3等4项指标均达标,PM2.5、PM10分别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57.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