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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中国小区内部道路以后要逐渐公共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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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2-21
— 本帖被 坤舆任我行 执行合并操作(2016-02-22) —
【我国将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促进土地节约利用。http://t.cn/RGSUlTU
[ 此帖被大地的旋律在2016-02-21 22:44重新编辑 ]
欢迎大家来方言吧做客
http://tieba.baidu.com/f?kw=%B7%BD%D1%D4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16-04-25
支持拆围墙。现在,你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一堵墙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16-04-22
实际上小区道路大多是停车场,而且有很多老人孩子,基本上不可能起到疏解交通的作用,大动脉堵塞了,靠毛细血管肯定是不行的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16-04-22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先从政府等机关大院拆围开始吧 (2016-04-22 10:35) 

除了暴力机关、有保密要求的机关,其它政府机构确实应该拆了围墙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16-04-22
小区围墙拆了,居民安全能有保障吗?防止流民的最后一道防线没了啊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16-04-22
先从政府等机关大院拆围开始吧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16-04-22
回 trevormx 的帖子
trevormx:开放可以,政府回购,需要开放的土地面积占整个小区面积的比例按照小区楼盘的价格返还给住户。比如说一个小区需要开放50%的土地,这个小区每平米2万元,那么2万*50%=1万,国家需要按照每平米一万的价格返还给业主。 (2016-02-24 14:40) 

开放小区侵犯了业主的两个利益,一个是土地使用权,一个是小区路面公园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可以增加土地使用年限,本来70年,用了20年,占用50%,就增加50年的土地使用权。路面公园等也是有成本的,计入房价的,应该核算成本给小区居民返还现金(在中国不太可能)或者增加土地使用权(最好操作但没啥用)或者政府出资给老百姓建设更高档的设施(这个最好,因为没有标准问题也会最多)。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违约金,交了土地出让金,等于跟政府签了合同,政府违约,应该有部分违约补偿,可以考虑用增加土地出让年限、增加公共服务、直接现金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补偿居民。开放小区是对的,但在政府信用破产的现在,绝对不能强行开放,一切按合同办事,重建政府公信力,如果做不到上面几点就强行开放的话,老百姓现在也不能把政府怎么样,但政府公信力就彻底破产了。
汉族万岁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16-04-22
其实这个可以跟70年土地使用权一起解决,50亩地,公共占了10亩地,就是说交了50亩地的土地出让金只用40亩地,多交了25%,土地出让期限增加25%,这是下线,再加上之前建设金的补偿和违约金补偿(政府违约),算出一个金额来,增加土地使用年限。这样既不增加现阶段成本,又对老百姓有个交代。
汉族万岁
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16-03-09
回 天下大同 的帖子
天下大同:支持此观点,以三四个高层为一封闭单元,既保证了城市路网密度,又保证了居民区的相对封闭小环境。
另外还要吐槽一下中国变态的居住方式,不知道为何要选择高层为主这种居住方式?学香港、新加坡?以中国的幅员面积,虽然不能像美加那种浪费土地的低密度住宅群为主,但日本的那 .. (2016-02-23 09:08) 

现在搞的农村的小城镇到处都是高层了
我是一个孤独的旅者,一直走在向前的路上,寻找属于自己的美丽风景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16-03-06
回 unv 的帖子
unv:几年前谈到外国的开放式社区时,网民们一片向往之情,又是羡慕人家的绿化又是回忆小时候的大院文化,真摆在自己面前就不乐意了。政府有时候真是费力不讨好 (2016-02-22 00:41) 

政府是费力了,但干的是好事吗?政策朝令夕改考虑过民众的感受吗?当初不合理的设计,考虑过民众的意见吗?举个例子,当初强制计划生育搞得怨声载道,要是过几年强制生二胎,搞不好又是怨声载道,你是说是政府欠抽呢还是民众不识大体?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16-02-27
其实我国建设了几千年的临街住宅区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16-02-27
主干路如果150米一个十字路口,估计全部都堵死了。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16-02-25
富人还是去郊区别墅吧。

拆围墙之前,可以将警署(派出所)的密度加大,同时以常住人口编制警队,实行巡警制度。

比如拆除人民广场附件的围墙,可以先设人民广场警察署,管延安-西藏-南京-成都四围地区,实行巡警制度,每两小时巡街一遍。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16-02-25
转:这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2002年版)》
居住区:一万到一万六千户,三万到五万人。居住小区:三千到五千户,一万到一万五千人。您家那种几百户的“小区”,官方称呼叫做“居住组团”。要是一个三五千户的区域内,道路都不和城市道路连通,那可不就是“封建小农”么
http://www.czs.gov.cn/ghj/zcfg/jsbzygf/content_194949.html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bon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16-02-25
放弃苏联大院模式,走欧美的方向了,特别是英国的规划理念。街区街道,小块土地,抬高地价。
所谓的精细化,近的我们可以参考香港。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16-02-24
回 great 的帖子
great:就是,每回我都绕行,太不方便了 (2016-02-23 19:05) 

每回绕行?你不会是想直接开到故宫里面吧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16-02-24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群众并不希望“党”深入日常生活,若果城市剩女太多无法解决,农村光棍太多,会不会一纸文件下令城市剩女全部嫁到农村去,呵呵呵…… (2016-02-23 21:24) 

共产党本来就是一个生活化的党,群众性的党,如果共产党不介入群众生活而高高在上,那么就是共产党变质了。至于婚姻问题,那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共产党真能把城市剩女和农村光棍撮合在一起,那也是功德无量的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6-02-24
小区里面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买过的,也就等于是业主买过的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6-02-24
开放可以,政府回购,需要开放的土地面积占整个小区面积的比例按照小区楼盘的价格返还给住户。比如说一个小区需要开放50%的土地,这个小区每平米2万元,那么2万*50%=1万,国家需要按照每平米一万的价格返还给业主。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6-02-24
我支持,临街多了,开店的就多了,创业成本就低了。少了围墙建设成本就低了,安全问题大家都一样了,多加强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6-02-24
方向肯定是对的。我经常在上海、成都、东莞跑,东莞车辆密度绝不比上海成都低,但明显没那么堵,因为东莞路网密度高,前方车多的话,拐个弯就走另一条道了。
最大问题是官方没早意识到这点,现在来搞,太多人的利益要受损了。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6-02-23
群众并不希望“党”深入日常生活,若果城市剩女太多无法解决,农村光棍太多,会不会一纸文件下令城市剩女全部嫁到农村去,呵呵呵……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6-02-23
回 huangpei 的帖子
huangpei:问题来了,物权法规定的小区道路和绿化属于业主公共财产。凭什么大家花钱买的资源要和大家共享。
如果要拿老旧小区开刀。谁愿意 (2016-02-22 12:44) 

我觉得新建小区,道路绿化等产权明确,计入房价,不能随便改开
但是老式小区,尤其是以前未封闭,后来封闭的,这个道路绿化很难说就属于业主共有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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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6-02-23
三拍政策,相比之下,坛子里各位的回帖可操作性强得多。
O(∩_∩)O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6-02-23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权力相等的,你自己小区的路被人家走了,你也走了众多其它小区的路,你非但没有损失而且赚了! (2016-02-22 18:38) 

又胡说,赚的是原本不住在封闭式小区内的人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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