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新余、宜春、吉安的渝水区、分宜县、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等六县(市、区)开展跨行政区域转型合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探索以经济为手段,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推进区域战略协同、基础设施联通、资源要素配置、产业互补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区域合作新机制、新模式,对于完善我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政府和渝水区、分宜县、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要发挥主体作用,将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的重大项目、重点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任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专项规划实施、重点项目安排、政策扶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7年12月29日
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新宜吉六县(市、区)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包括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宜春市樟树市、上高县,以及吉安市新干县、峡江县,地处环鄱阳湖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的结合部,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扇形交汇点。为支持试验区经济转型、合作发展,打造重要的区域增长带,提升全省区域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渝水区、分宜县、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区域总面积8354平方公里、总人口271万人,2016年生产总值1696.3亿元、财政收入241.1亿元,以全省约5.0%的国土面积、5.9%的人口,贡献了全省9.2%的经济总量,是全省区域发展重要板块。六地山水相依、人缘相近、道路相通、产业相关,跨行政区转型合作具有深厚的情感纽带和广泛的心理认同,以及坚实的经济基础和产业支撑。近年来,六县(市、区)之间交往频繁,联系紧密,已在边际联谊联防、资源开发利用、商品贸易往来、特色农业发展、旅游经济协作、河流生态保护等方面展开了对接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交通基础设施、产业融合发展、区域市场体系一体化等加快推进,该区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推进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建设,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探索以经济为手段,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推进区域战略协同、基础设施联通、资源要素配置、产业互补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区域合作新机制、新模式,对于完善我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要求,围绕协同发展、共商共建、互利共赢的原则,坚持区域战略协同、基础设施连通、资源优化配置、产业优势互补的发展路径,努力把试验区打造成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城乡统筹发展样板区和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三)战略定位 ——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区域产业协同联动发展,大力发展新制造经济、分享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不断增强产业综合实力,努力打造全省最具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区域之一,成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 ——城乡统筹发展样板区。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规划布局、城镇建设、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共享、社会保障体系便民相通、跨区域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的城乡发展样板区。 ——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尊重市场规律,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大胆创新,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扩大开放合作领域,努力探索精简高效、互惠共赢合作新模式,建立市县间跨区域要素自由流动的新机制,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全方位、多层次跨行政区、行政级别开放合作的创新示范区。 (四)空间布局 ——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试验区各自优势,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渝水区着力打造以锂电为主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以装备制造为主的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全省发展升级、改革创新、生态文明示范区;分宜县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兴县、文化活县四大战略,打造全国麻纺产业示范基地和全球电池级锂盐基地,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樟树市着力建设“中国药都”、中国金属家具产业基地和盐化工循环产业基地;上高县着力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样板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中部最大鞋业和食品产业基地;新干县着力建设江西灯饰名县、全国箱包皮具产业基地和重要的盐化产业基地;峡江县着力建设省级医药化工产业基地、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生态与文化旅游基地、绿色能源基地。 ——产业布局。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产业集聚,重点打造优势产业板块,即:以新余钢铁、装备制造、上高机电、樟树机械五金、新干机械机电、箱包皮具、峡江机械制造为重点,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打造智能制造板块;以新余锂电、光伏智造、新干风电为重点,打造新能源板块;以樟树生物医药、峡江生物医药、新干盐卤药化、新余大健康医药产业园为重点,加强新型生物制剂研究,开发药物生产新工艺,打造生物医药板块;以新余LED、光电显示、新干灯饰照明、上高安防监控为重点,积极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打造光电信息板块;以新余果蔬、樟树饮料酒、峡江精品果业、上高生猪、肉牛和富硒功能农产品、新干水产品为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绿色食品板块;以新余塑料废钢制造、樟树金属家具产业、峡江新型纸业为重点,发展“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打造节能环保板块;以仙女湖、中国洞都、上高会战遗址、中国古海、筑卫城遗址、大洋洲商代青铜文化遗址公园、玉笥山道教养生、金梅花旅游集聚区为重点,打造文化生态旅游板块。 ——城镇体系。依托主要交通道路和江河水系,发挥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积极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多点带动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强化城镇间经济联系,以新余为核心,以沪昆线、京九线、袁河流域为三纵,以特色小镇为纽带,构建试验区扇形城镇密集带。沿昌吉赣客运专线、赣江、105国道,打造高铁经济发展带、沿江城镇带、沿105国道城镇带。 (五)发展目标。 ——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产业对接合作初见成效,联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全方位跨区域合作格局基本构建,试验区内的经济增幅达到全省前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展望2025年,区域开放合作、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产业合理分工紧密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便捷高效、公共服务优质均等便民便利、生态文明同建共治环境优美的全省跨行政区开放合作典范地区。 二、完善基础设施,深化互联互通 (六)推进道路交通网络互联互通。大力推动试验区“半小时经济圈”建设,支持新余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立城区“环形+放射”型的道路交通网络。稳步推进蒙华铁路煤运通道建设,统筹规划铁路沿线经济带,积极推进新余至吉安、新宜萍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新余城区绕城公路建设,充分利用已规划的普通国省道网络,提升、改造新余通往上高、樟树、峡江等地的通道建设,推动区内国(省)道及县乡道路的连通对接,提高公路网络整体等级。加快推进宜春港樟树港区、吉安港新干港区、峡江港区等港区规划的港口(码头)建设,发挥内河水运对区域内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快港口联接道路等设施建设。推进分宜、樟树、上高、新干通用机场建设,积极发展通航产业,培育航空小镇。 (七)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统筹规划能源设施建设,依托蒙华铁路,把试验区打造成为综合物流及能源物联网基地。统筹推进区内电网规划建设,推动智能电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国家电投分宜扩建、大唐新余二期等项目。依托新余光伏产业优势,加快推进新余高新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带动试验区光伏应用示范建设。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与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加快推进规划内新能源项目实施。完善试验区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网,力争2020年前樟树—新干—峡江等省级支线管网工程建成,加快推进新余天然气应急调峰站、上高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赣西北成品油集散中心等项目。 (八)加快水利基础建设。以水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源供给为重点,有效推进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节水工程、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水系工程。指导新余开展备用水源地建设。积极推动试验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支持试验区率先开展水利空间规划,大力推进赣江、袁河、锦江等流域综合治理。力争开工建设上高县保丰水库,继续推进峡江石洞水库建设,有序推进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峡江水库灌区、石洞水库灌区等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提高农田水利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开展袁惠渠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 (九)构建高效便捷物流基地体系。依托沪昆高铁、蒙华铁路、沪昆高速、上新公路、新峡公路与赣江黄金水道,打通域内物流通道,建设“煤、电、路”一体化综合物流园。支持新余樟树铁路货运同步物流口岸建设,加快建设新余陆路口岸查验区、上高县铁路物流产业园、峡江县现代物流园、新干河西物流园、樟树医药物流园、赣西(分宜)铁路物流园、赣中商贸物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物流集聚中心,打造赣西区域国际物流中心。支持新余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新干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上高中国网库赣西(宜春)电商谷产业基地等建设,鼓励樟树市、分宜县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试验区电子商务合作发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 (十)推进信息资源服务协同共享。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推动试验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新余争创新型智慧城市,推进樟树“智慧城市”试点。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电子政务、社会信用体系、社区服务、健康医疗、生态云、综合治税等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大数据共享,建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推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科技教育信息资源联网和科研设备开放共享机制,支持联合设立产学研孵化信息平台,共同打造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 三、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产业集群 (十一)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着力发展新材料、麻纺、钢铁、新能源、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金属家具、箱包皮具、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等优势特色产业。以新余申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努力推进“工业制造”向“工业智造”转变,做优做强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与智能装备及高端、整机制造、农业机械、汽车零部件生产等重点行业合作,形成赣西机械装备智能制造和服务中心。大力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以锂电新能源、光伏新能源、生物质能、风电设备、浅层地热能装备为主的多元化新能源产业体系。积极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强LED产业与灯饰照明产业的合作,打造光电信息产业基地。依托樟树、峡江生物医药基地,大力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引进和孵化一批关联企业,形成全国较强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支持四特集团、赣酒酒业等饮料酒公司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条,建设全省重要的饮料酒生产、加工、研发基地。大力发展樟树金属家具产业,推进生产过程和产品智能化,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加强上高鞋革服装企业品牌建设,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努力把上高打造成江西服装鞋业基地和中部地区重要的食品产业加工基地。依托樟树、新干盐化工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向精细化工方向延伸,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盐化产业基地。依托新干箱包皮具产业园,加快推进研发设计检测中心、外贸出口公司、电子商务区等建设和发展,强化“市场+基地+电商+物流”的发展模式,打造全国箱包皮具产业基地。抓住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机遇,着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建设以峡江新型纸业、新干、分宜绿色照明为主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支持新余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十二)建立产业园区协作平台。推动组建试验区合作园区联盟,完善区域内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吸引沿海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工业园区扩区调区,支持樟树、新干、上高等省级工业园区开展改革创新试点。鼓励新余高新区建设全省军民融合示范园区和产业协作园。支持渝水新兴工业产业园申报省级工业园。支持区域内园区共享电镀、模具、检测等服务平台,优化服务环境,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探索园区设施共建、利益共享的建设模式和运作机制。 (十三)打造绿色农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批”、“农超”对接,加快建设优质生态大米、蜜桔、油茶、绿色蔬菜、生猪、肉牛、特色水产等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支持上高富硒农业发展,打造富硒农产品品牌,推进肉牛产业稳步发展。加强资源整合,支持试验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抱团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绿色食品品牌。支持新余建设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市、新干县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积极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全省重要的优质商品粮生产加工基地。推进低产油茶林改造,加强高产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建成全国重要的油茶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中医药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全国中药材原料供应基地。积极发展集生态保护、农耕文化、休闲娱乐、乡村旅游和农事体验为一体的休闲农业,推动城郊农业与旅游业协同发展。 (十四)建设现代服务业先导区。以“互联网+”为依托,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网上采购等新型流通模式,推动流通现代化、规模化。积极培育特色专业市场,着力发展新余苎麻纺织、樟树药材、新干水产品、箱包皮具、灯饰照明、上高建材、峡江绿色食品等大型市场。鼓励发展新型商贸业态,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规划建设一批集商务办公、商贸、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商贸城和商贸集聚区,积极推进樟树三皇宫历史文化街区、时代广场商贸等项目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域内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或业务机构,培育和引进专业化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打造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股权融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信用服务等金融服务。加快瀚皇典动漫城、影视城、文化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加强新干剪纸、水北、分宜介桥古村落、樟树药浴、中药炮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打造富有赣西中部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新余、峡江创建全国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新余悦新大健康产业园,支持区域内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集中式养老和公寓式养老设施,着力打造仙女湖国家疗养康体中心等康养产业综合体。 (十五)大力发展一体化旅游圈。充分挖掘与整合旅游资源,建立试验区一体化旅游圈,加快创建全域旅游,推行重点景区“通票制”,推动仙女湖等主要景区向区域内居民免门票制。提高景区基础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有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4A、5A级景区。加快打造以仙女湖、中国洞都、阁皂山、中国古海、白云峰漂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黎山(玉华山)风景区、燥石风景区、吉安百里赣江风光带、海木源生态景区、洞天福地玉笥山等为重点的绿色生态旅游区,以傅抱石文化园、吴城遗址、华城门古村、商代青铜大墓遗址、牛头城遗址、界埠战国粮仓遗址、峡江湖州古村、巴邱历史文化名镇、筑卫城遗址、凤凰山铁矿遗址、九峰禅宗文化、古村群落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区,以罗坊会议和“兴国调查”会旧址、上高会战遗址、峡江会议旧址、太平圩会议旧址、潭丘烈士陵园、麦斜毛泽东旧居等革命旧址为重点的红色文化旅游区。大力挖掘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积极开发以新钢等工矿废厂、新干箱包、灯饰、赣酒酿造等工业旅游,上高、峡江少数民族村休闲度假等民族文化旅游,昌坊、新干中医药等生态健康旅游。强化旅游整体宣传推介,做优生态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独具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精品线路。 四、统筹城乡资源,共享发展成果 (十六)推动公共服务惠民共享。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资源优势,强化试验区在教育、医疗、就业、扶贫等领域合作,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建立教育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加强新余学院、江西工程学院建设,推广新余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鼓励兴办规模化、特色化的职业教育机构。探索实现区域内基础教育“零门槛”入学,完善推广智慧校车模式,推进教育深度合作与融合发展。推广新余公立医院改革成功经验,支持新余中医院搬迁、新余妇幼保健院扩建,深化城乡医院对口合作支援,完善试验区内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探索试验区内建设医学共享中心,实现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区域内医保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域内异地使用转移接续和异地缴存异地互认。加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信息网络,实现人力资源(人才)市场信息共享。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抓好光伏扶贫等产业扶贫,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十七)统筹区域城乡发展。加强试验区内城乡规划,突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提升樟树、上高、新干、峡江城市功能。以新余开展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有序引导区域内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和集镇聚集,进一步提升城市人气。支持新余城管体制改革试点,适时推进撤乡设镇,全面推行乡镇红绿灯全覆盖,支持新干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大力推行“党建+颐养之家”模式。依托乡镇的资源、产业和区位等优势,打造一批有产业、有人文和有生态的省级特色小镇。重点培育渝水罗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小镇、分宜麻纺小镇和百丈峰修禅小镇,樟树岐黄小镇、本草小镇和观上、临江,以及上高泗溪、徐家渡、南港,峡江金坪民族乡、巴邱镇,新干界埠、大洋洲等特色小镇,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八)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统筹推进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环保联防联控机制,探索联合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联合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支持新余开展生态云试点,对国土、水资源、森林、大气进行全方位的生态保护监测。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矿山复绿等行动,提高国土开发使用效率。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赣江、袁河、孔目江流域环境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水污染达标排放工程和入河入湖水系整治行动。推进水环境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保家行动”。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体系,支持新余高新区申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支持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具有原产地特征的生态型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广罗坊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把试验区建成全省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区。 五、创新开放模式,深化开放合作 (十九)扩大经贸合作交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强化与赣江新区的互动对接,大力扶持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中国南方农业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江西)国际麻纺博览会,打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经贸合作平台。依托赣港经贸合作、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等经贸平台,推广新余(温商)五金工具产业基地联合组团发展模式,引导企业抱团招商。围绕新余苎麻、蜜桔,上高鞋业、箱包,新干箱包、灯饰、盐卤化工,峡江绿色食品,樟树中医药、四特酒等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出口基地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支持新干县创建国家外贸出口转型升级基地。鼓励特色出口基地产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促进产品出口和内销。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投资,深度开拓国际市场。 (二十)实行招商联动。加大招大引强攻坚力度,紧盯产业龙头和关联企业,着力引进一批符合试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合作试验区专场招商推介活动,鼓励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产业群自主招商。搭建招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流程”项目服务机制,强化从项目洽谈到建成投产各环节的相互衔接。整合区域内在外知名及创业成功人士资源,建设统一的招商信息资料库,加快落实本土人才回乡创业计划。统筹试验区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招商引资合作机构和招商联席会议制度。 (二十一)建设大通关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陆路口岸作业区和电子口岸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新型通关模式,促进口岸各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新建新余陆路口岸查验区,争取建设赣西内陆口岸国检监管试验区。积极推动新余市铁海联运发展。鼓励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干县创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新余国际快件分拣中心,完善“买全球、卖全球”的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体系,扩大特色商品跨境电商交易规模。 (二十二)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共享。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立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创建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跨区域研发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鼓励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在试验区落户,支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骨干企业申报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新余锂电产业打造国家级研发平台,支持国家新能源产品(锂电)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力培育科技孵化平台,加快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完善一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工业产品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加强人才培养,畅通高端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联合举办引才引智招聘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区域共享。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二十三)财税政策。省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试验区予以倾斜。支持试验区发展“飞地经济”,对符合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转移并落户到试验区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地方各税实行属地征管。 (二十四)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落实新设金融机构优惠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和参与组建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试验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动政策性银行和商业保险资金参与或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长期融资贷款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对试验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实施优惠利率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支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加快建设试验区信用体系示范区,支持试验区形成优势特色产业。 (二十五)国土资源政策。积极保障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列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试验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城镇低效用地试点。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 (二十六)投资与产业引导政策。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范围内县(市、区)项目,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参照执行西部地区补助政策,加大中央投资安排力度。对试验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根据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低碳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等。鼓励建立试验区投资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畅通民间投资进入重点行业领域的渠道。支持试验区申报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备选数据库进行培育。积极创造条件,申报设立保税物流中心。鼓励试验区优势特色产业成立产业联盟,推动产业合作。 (二十七)生态环保政策。支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区,优先扶持重大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对于审批权在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环评,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加强区域内环境准入和管理合作,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权、采矿权、污水处理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资源型企业按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准予税前扣除。 (二十八)强化组织实施。着力构建试验区长效工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建立有关设区市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六县(市、区)的联席会议制度及不定期的协商机制,六县(市、区)研究成立常设工作机构,每年滚动推进一批合作事项,重点解决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对接、公共服务共享、产业协作推进等重大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新宜吉六县(市、区)要发挥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内部合作,加强与省直部门对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