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管理区是英国在2009年立法通过的一种地方政府机构,也是大伦敦
地区之外的一种都市地区的
行政区。1986年大伦敦议会和都市郡议会被废除之后,英格兰一度没有对
城市地区进行整合管理的地方政府。1999年,大伦敦议会复活,但伦敦之外的都市郡议会并未恢复。布莱尔政府虽曾试图设立大区级议会,但在2004年
东北英格兰议会公投否决后,这种想法几乎无人支持。联合管理区遂取而代之。第一个联合管理区是设立在2011年的大曼彻斯特联合管理区。2014年又设立4个。2016年和2017年各设立两个。2018年设立一个。联合管理区拥有住房、
交通、
规划和警察方面的职权,并可以在交通方面独自借款。
现有的联合管理区如下:
大曼彻斯特(2011年设立)
利物浦(2014年设立)
谢菲尔德(2014年设立)
西约克郡(主要是利兹一带,2014年设立)
东北(东北英格兰的南部,2014年设立)
蒂斯谷(米德尔斯堡一带,2016年设立)
西米德兰(伯明翰一带,2016年设立)
西英格兰(布里斯托一带,2017年设立)
剑桥郡和彼得伯勒(2017年设立)
北泰恩(东北英格兰的北部,2018年设立)
此外,柴郡,德文郡和索默赛特郡,多赛特,莱斯特,约克郡除了利兹和谢菲尔德外的大部分剩余地区有意设立新的联合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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