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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村民入城只剩一户,农村土地所有权怎么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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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05-01
— 本帖被 keating 从 互动交流 移动到本区(2023-05-10) —
农村土地很多情况是村下面的社集体所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当一个社里只有一户人家时,难道算一户集体所有?即使名义上算一户集体所有,它与家庭私有有什么区别?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05-01
不是这么算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05-01
很多农民户口还在;就算户口迁离了,根据80年代分田到户30年不变政策,地是谁家的就是谁家的。






2019年,农业部下发了一份《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其中也提及了农民最为关注的一点,那就是将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的30年续期。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中,又一次提出了“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两种情况收回

第一种情况是农村无儿无女的家庭,也就是没有了继承人的家庭。

第二种情况,那就是自愿有偿退出农民的土地。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05-01
回 炎黄剑 的帖子
炎黄剑:很多农民户口还在;就算户口迁离了,根据80年代分田到户30年不变政策,地是谁家的就是谁家的。
....... (2023-05-01 18:55) 

30年期满,户口早已经是城市的了,已经不会种地了,下一代更不会种地了,还要继续承包吗?离城市近的还可能,远离城市的山村真可能会出现很多一户成社的情况。即使合并小社成新社,也只能理解成新各户拥有原来的土地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05-01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30年期满,户口早已经是城市的了,已经不会种地了,下一代更不会种地了,还要继续承包吗?离城市近的还可能,远离城市的山村真可能会出现很多一户成社的情况。即使合并小社成新社,也只能理解成新各户拥有原来的土地 (2023-05-01 21:1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九亿社员,另外农民工老了以后能从城市拿退休金吗?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05-02
现在都是大户承包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05-02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30年期满,户口早已经是城市的了,已经不会种地了,下一代更不会种地了,还要继续承包吗?离城市近的还可能,远离城市的山村真可能会出现很多一户成社的情况。即使合并小社成新社,也只能理解成新各户拥有原来的土地 (2023-05-01 21:18) 

第二种情况,那就是自愿有偿退出农民的土地。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05-03
承包和经营是分离的。地还是我承包,但实际我再“包”给其他人进行经营。并未影响集体的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以及种粮企业的经营权。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05-03
不过农村,尤其是山村,很多都是无人村了,以前几百人的村子现在甚至只有一两位老人。平原村远离城市的也不乐观。很难想象再过二十年的样子……
灌水委员会副委员长……
为什么我进不了“原创地图”区?等级太严了,要不停的灌水才是王道!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05-03
回 97046 的帖子
97046:不过农村,尤其是山村,很多都是无人村了,以前几百人的村子现在甚至只有一两位老人。平原村远离城市的也不乐观。很难想象再过二十年的样子…… (2023-05-03 14:42) 

几百人是自然村或村民小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05-04
1983年至1995年,在长达12年的时光里,在1976平方公里的辖区内,玉麦乡就只剩下了桑杰曲巴一家3口人。父亲桑杰曲巴是乡长,两个女儿卓嘎和央宗是乡民。
虽然长期只有一家人,但玉麦乡的土地也不是他家的私有财产吧。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05-05
一户是什么情况下的一户。是其他农民都已经换本子了,还是只是上楼了。

如果其他农民都换本子了,那表示是整村征收了,不会单独留下一户。
如果其他农民只是上楼了,那村集体还在。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05-05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一户是什么情况下的一户。是其他农民都已经换本子了,还是只是上楼了。
如果其他农民都换本子了,那表示是整村征收了,不会单独留下一户。
如果其他农民只是上楼了,那村集体还在。 (2023-05-05 02:27) 

一个自然村只剩下一户人或几户人很正常,我国已经消失了几十万甚至更多的村落,大部分是只剩下一户人或几户人的自然村。当然,自然村行政级别,大概是村民小组(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中的“队”一般指的是生产小队(生产队),不是大队,大队对应的是村委会。

当然,大的自然村分出几个生产队,甚至分成几个行政村的也很多。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05-08
只要户口还在,就保留着所有权。另外,不可能长期稳定只剩一户,随着老人去世,肯定彻底空心,不再有常住农业人口。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05-08
回 shingwood 的帖子
shingwood:30年期满,户口早已经是城市的了,已经不会种地了,下一代更不会种地了,还要继续承包吗?离城市近的还可能,远离城市的山村真可能会出现很多一户成社的情况。即使合并小社成新社,也只能理解成新各户拥有原来的土地 (2023-05-01 21:18) 

会不会种地,是否愿意种地,跟是否放弃承包权没有任何关系呀。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05-16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九亿社员,另外农民工老了以后能从城市拿退休金吗? (2023-05-01 21:24) 

中国三农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矛盾是,土地难以集中,人们越来越越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

小孩向城市里集中,和劳动力向城市里集中(非农化)这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但是现在城市居住条件基本满足不了四世同堂,没儿子孙子的不用回乡下,但是还有爹妈需要养老。

一家十亩地,是无论不可能养活三代十口人,甚至是四代人。现在四十多岁的人(七零、八零后)都可能已经有孙子,特别是外孙了。而且他们的父辈还在种地。所以他们和他们的儿子、孙子就不可能留在农村。

30年婴儿潮的7亿人,不说大部分,至少3亿人也要回到农村,直到95后,农村孩子的大部分,才读了大学,不再是农民工,但是大学毕业后很多人很多年一直户口还在老家。第一他们在城市里没有退休金也没有住房,即使买了房大部分也是为了儿媳妇和孙子,第二,他们的父母以老,多数还在农村,现在城市居住条件基本满足不了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也不见得多稀奇。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05-17
首先,进城村民户口还在不在村里?
其次,只剩一户的社、小组,上面的行政村有多少人口?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05-17
现在的土地分为三个权限,1个是所有权,1个是承包权,1个是经营权。

所有权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村民只有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并不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你都能获得承包权的,以前是短期内按人口重分,现在基本上是固定的了。别人走了你也很难获得更多土地的承包权了。最后是经营权,土地流转流转的是经营权,就是实际使用土地的权力。经营权附着于承包权或所有权。

所有权的象征是有偿征用。国家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征用你的土地了。这个就保证了即使未来搞使用权私有化,国家一样可以在法理上收回你的地,就不会出现买地建国的荒唐事情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05-17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现在农田的承包年限是30年,一次发包后,30年基本不动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05-18
推测不成立,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是归行政村集体所有,而非归村民小组(社)集体所有。村民小组(社)原则上不设立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具备条件确有必要的才设立,只有一户显然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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