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现在的
地级市改个名。假设改为州。
则可以设置直辖省级市、省辖州级市、州辖
县级市、县辖镇级市
直辖省级市设置于全国
中心城市,市下分区,区行正厅级
省辖州级市设置于地铁城市,市下分区,区行正处级
州辖县级市设置于50万以上
人口规模的市,市下分
街道,街道正科级
县辖镇级市设置于5万以上规模的市,市下直接管辖社区,不设分区
镇发展到5万规模的时候改为镇级市,仍然由县管辖
镇继续发展,发展到50万规模,需要分街道的时候,连同整个县全部改为县级市,仍然由州管辖
县级市继续发展,发展到200万有影响力的或者300万人口的时候,全州全部改为市,由省管辖
州级市继续发展,发展到千万以上级有影响力或者2千万级的时候,升格为省级市。
如果省级市太多的话,可以考虑设副省级市,作用于600万级和1200万级的城市。
市的基础设施要求是公共
交通工具通达每一个社区、村。镇达到这一要求,并且规模超过5万人则可以改市。也就是镇级市要达到全镇公交村村通,县级市要达到全县公交村村通,等等。这里的村为自然村,如果想要更容易达成公交村村通可以将村集中起来。
明确市是城市经济区,不能达成城市经济区性质的市不允许随意合并。比如两个镇级市没有融城,又不可能形成主从关系的时候原则上就不应该合并。
明确州级以上城市的设立应该以80公里半径为基础,并且需要建造市域快速地铁,做不到的可以剥离郊区或暂不设立
补充一下设置办法:
采用这个模式的时候,各级市建立之前都应该由上级做适当的扶持,统筹,
县辖镇级市,镇人口达到5万,且公交通达每一个村社。
州辖县级市,几个融合的镇级市总人口达到50万,并且全县统筹达到公交通达每一个村社的,全县改为县级市,全县所有的乡镇市都改为街道。万一达到规模但是因为县的规模太大实在做不到的,可以将一部分地区划给邻县。
省辖州级市,40公里半径内人口达到200万且有影响力或者300万的时候,则可以进行公交统筹。能完成公交村村通的市县合并组建州级市。县市改区,乡镇市改街道。80公里半径内达不到公交村村通的,则可以划入临近的州。州级市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强,可以逐渐将80公里半径内的县划入。
直辖市,当州级市达到千万以上人口规模,国家觉得有必要直辖的可以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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