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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中国某些建制,急需立即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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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04-15
关键词: 建制法律地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0条第二款,法律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省辖市与县并列。所以,假如省辖市可以设区,那么并列的县也可以设区。
法律里面,没有【地级】;全国的车牌代码,需要立即纠正:
方案
撤销车牌代码,若要强调省级机关,比如
内蒙:A12345(行驶证落款: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交警队),东部地区普通车辆蒙B28576,西部地区蒙C36549
重庆A12345(行驶证落款:重庆市西南地区交警队),北部地区普通车辆渝B23457,中部地区渝C36592
广东:A12345(行驶证落款:广东省中部地区交警队),东部地区普通车辆粤B23651,西部地区粤C66532,以三省区为范例,全国皆如此。
方案②
完全保密,车牌号随机,比如:

内蒙:蒙12345(行驶证落款: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交警队),东部地区普通车辆蒙28576,西部地区蒙36549
重庆:渝12345(行驶证落款:重庆市西南地区交警队),北部地区普通车辆渝23457,中部地区渝36592
广东:粤12345(行驶证落款:广东省中部地区交警队),东部地区普通车辆粤23651,西部地区粤66532,以三省区为范例,全国皆如此。
……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05-08
回 走向光明 的帖子
走向光明:你的意思是:宪法里没有规定地级市,所以车牌也不应该按地级市来分。
你以车牌为切入点讨论地级市的存废是吧 (2024-05-08 10:16) 

纠正你,这不是我的意思,宪法就是没写“地级”。。。车牌如何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事项,不是这篇帖子的中心论点。
因果关系:宪法里面没有地级,某些方面必须纠正!牵连到车牌代码,就顺带提了一些方案。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05-08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因为车牌的代码格式,包括了法律里面没有的【地市】。
我出发点,只是希望现实中违法的行政建制进行纠正,不关心车牌(只是顺口提一下);在现有的资料里,代码就代表“地市”。所以给出了两种方案,要么没代码(某些保密单位或许需要),要么有代码,我无所谓,细节上看公安部交 .. (2024-05-06 19:02) 

你的意思是:宪法里没有规定地级市,所以车牌也不应该按地级市来分。
你以车牌为切入点讨论地级市的存废是吧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05-07
回 murano 的帖子
murano:哪条法律又定义了县嘛,县是什么意思宪法里有说吗? (2024-05-07 10:16) 

一个一个来。。。先解决当下的争议话题“较大的市”,再回复你新提出的县。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05-07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不要玩文字游戏。你能干脆一点么?拐弯抹角干嘛?你不累么?第一步先要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第二步再来“分区县”。你还没定义,就直接“分区县”?……请直接、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较大的市】?
假如你找不到法律依据来定义“较大的市”,这次就是最后一次交流,后面就 .. (2024-05-04 16:36) 

哪条法律又定义了县嘛,县是什么意思宪法里有说吗?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05-07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不要玩文字游戏。你能干脆一点么?拐弯抹角干嘛?你不累么?第一步先要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第二步再来“分区县”。你还没定义,就直接“分区县”?……请直接、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较大的市】?
假如你找不到法律依据来定义“较大的市”,这次就是最后一次交流,后面就 .. (2024-05-04 16:36) 

法律不是定律,为什么要下定义?没有下定义的词多了去了。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05-06
回 走向光明 的帖子
走向光明:我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调整车牌? (2024-05-06 16:29)

因为车牌的代码格式,包括了法律里面没有的【地市】。
我出发点,只是希望现实中违法的行政建制进行纠正,不关心车牌(只是顺口提一下);在现有的资料里,代码就代表“地市”。所以给出了两种方案,要么没代码(某些保密单位或许需要),要么有代码,我无所谓,细节上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如何决定。
若按城市划分,很多省份的代码已经不够用了,启用了两个代码;按照地区划分的话(这个“地区”是地理概念),不影响代码,而且可以节省掉很多代码资源。比如广东省东部地区/粤东-从惠州、河源到梅州、汕头,假设代码设为B;广东的西部地区/粤西-从云浮、阳江到湛江的代码设为C。现阶段广东车牌的21个代码,可以省掉18个,用3个代码足够。既没有(法律里面找不到的)“地市”困扰,又节省一堆的代码资源。
++++++++
这不是我关心的,我无所谓。我只是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立即纠正行政区划建制上出现的违法问题。
[ 此帖被无影人在2024-05-06 19:1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05-06
我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调整车牌?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05-04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要回答这个问题,你得先搞清楚较大的市到底是普通短语还是一个专有名词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短语,他的定义来源于市,较大的普通人就能理解,因此不需要定义,只用补充规定就行了。宪法明确的规定了,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以此推之,分为区县的就是较大的市。至于何为较大的,裁量标 .. (2024-05-03 12:24)

不要玩文字游戏。你能干脆一点么?拐弯抹角干嘛?你不累么?第一步先要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第二步再来“分区县”。你还没定义,就直接“分区县”?……请直接、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较大的市】?
假如你找不到法律依据来定义“较大的市”,这次就是最后一次交流,后面就不要再回了(没有意义,纯粹浪费口水);等你找到法律依据,合法定义“较大的市”再来。否则即便你回了,我也不会再浪费时间和你交流。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05-0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你其他的逻辑错误,就不问你了,看你这语言逻辑,问了你也无法回答。就一个关键问题:请你直接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 (2024-05-03 12:15) 

要回答这个问题,你得先搞清楚较大的市到底是普通短语还是一个专有名词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短语,他的定义来源于市,较大的普通人就能理解,因此不需要定义,只用补充规定就行了。宪法明确的规定了,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以此推之,分为区县的就是较大的市。至于何为较大的,裁量标准当然由有权裁量的部门决定。

不定义就使用的名词多了去了,整个欧几里得几何最重要的概念是直线,而直线没有定义。同样的省、市、县这些在宪法里面算是比较重要的词汇了,一个都没有定义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5-03 12:4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05-03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宪法当然是根本大法,楼主也不是什么咬文嚼字,而是故意断章取义。
宪法的根本性在于,在一般有宪法的国家,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是最严格的,而且一般都规定所有下位法不得和宪法抵触。
....... (2024-05-03 10:30)

你其他的逻辑错误,就不问你了,看你这语言逻辑,问了你也无法回答。就一个关键问题:请你直接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05-03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美国宪法全文提到了陆军、海军,但没有提到空军。所以以阁下的理解 ,美国空军违宪。
是不是这个意思。
宪法这玩意,并不是什么根本大法,别被教科书忽悠了。英国干脆没有宪法,根本就无宪可依。所以宪法这2个字,看看就好。
....... (2024-05-01 21:56) 

宪法当然是根本大法,楼主也不是什么咬文嚼字,而是故意断章取义。

宪法的根本性在于,在一般有宪法的国家,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是最严格的,而且一般都规定所有下位法不得和宪法抵触。

至于楼主,要么就是一个三七二十八,要么就是故意装三七二十八

比如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出一个他认为的真理,并列就必须一样。我也可以说一句话,让他和他爸爸并列。比如今天开一个会议,到会有楼主的爸爸、楼主等等

宪法里面提到了较大的市,这就是一个普通短语,他非要故意的将较大的市这个普通短语当做一个专有名词,然后一直质问这个专有名词在哪部法律里定义,有意思吧。按他的意思宪法都自相矛盾了。另外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县以下区划,他就可以视而不见,非纠结县和市并列的问题,然后就创造一个并列就必须一样。如果非要纠结这个,人大可以释法的,他完全可以咨询人大啊

至于他建议的所谓车牌号的问题,他懂编码吗?知道有含义编码和无含义编码各自的优缺点吗?


另外,英国没有宪法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英国只是没有成文的宪法典,而不是没有宪法。这个涉及到对宪法这个词汇的理解的问题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5-03 10: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05-03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1、你先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
2、按照你的逻辑,如果县市不平级,那么括号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谁大谁小?
3、并列的市都可以设区,括号二并列县为何不行??你的逻辑是选择性的看么?只认可市?而忽略并列的县?
不要咬文嚼字,无论是规定还是定义。不要 .. (2024-05-01 13:45)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和你妹,在你家庭里面是不是并列的,你妹是不是可以怀孕生孩子,你是不是要怀孕生孩子?

如果你连这都理解不了,我觉得你就是个三七二十八,正常人和三七二十八讨论问题,脑子有病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05-02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美国宪法全文提到了陆军、海军,但没有提到空军。所以以阁下的理解 ,美国空军违宪。
是不是这个意思。
宪法这玩意,并不是什么根本大法,别被教科书忽悠了。英国干脆没有宪法,根本就无宪可依。所以宪法这2个字,看看就好。
....... (2024-05-01 21:56) 

像网上某些网友,硬要把中国的三十四各省级政区拆分,效仿美国弄成五十个政区。各国的国情不同,我国为何要按照美国的标准走???
管好我们自己,中国的某些事项证实违反宪法,急需纠正;不要给自己不想纠正、且继续违法,找任何借口。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05-01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1、你先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
2、按照你的逻辑,如果县市不平级,那么括号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谁大谁小?
3、并列的市都可以设区,括号二并列县为何不行??你的逻辑是选择性的看么?只认可市?而忽略并列的县?
不要咬文嚼字,无论是规定还是定义。不要 .. (2024-05-01 13:45) 

美国宪法全文提到了陆军、海军,但没有提到空军。所以以阁下的理解 ,美国空军违宪。
是不是这个意思。

宪法这玩意,并不是什么根本大法,别被教科书忽悠了。英国干脆没有宪法,根本就无宪可依。所以宪法这2个字,看看就好。
没必要咬文嚼法。
你把宪法理解成普通法律的提纲就行了,提纲缺点啥、漏点啥,正常得狠。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05-01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较大的市,这么简单的一个词组都理解不了?就这,小学没毕业吧
第二款的规定只是规定了省下的区划设置,谁跟你说并列就是平级了?
....... (2024-05-01 13:21) 

1、你先正面回复,哪条法律定义了【较大的市】?
2、按照你的逻辑,如果县市不平级,那么括号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谁大谁小?
3、并列的市都可以设区,括号二并列县为何不行??你的逻辑是选择性的看么?只认可市?而忽略并列的县?
不要咬文嚼字,无论是规定还是定义。不要拐弯抹角,直接说哪条法律批准设置【较大的市】?第二步说较大的市可以分区,第一步呢?谁批准设置较大的市??不要转移话题。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05-01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这个法律条款,我背得比你熟。。。你知道什么叫定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律,第几章节第几条规定:法律批准“较大的市”。这才叫定义。可以分为区县,但是前提,谁批准了较大的市???问题出在这里。
而且,你是眼瞎?还是选择性的看?前面的宪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县和 .. (2024-04-30 23:15) 

较大的市,这么简单的一个词组都理解不了?就这,小学没毕业吧

第二款的规定只是规定了省下的区划设置,谁跟你说并列就是平级了?

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县下的区划,你但凡小学毕业了就不应该有县也能设区的说法

另外我都是说的规定,从来没有说定义。但凡小学语文及格就改知道。既然规定了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也就意味着分为区县的市一定是宪法里面认为的较大的,而没有分为区县的市一定不是宪法里面认为的较大的。较大的就是一个简单的定语如此而已。

另外现在省本来就可以管县,地区是省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实体政区,地区所管的都是省直接管理的好吧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04-30
纠法律条款没意义,法律如果不立足现实就会沦为一纸空谈
2023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为4.35亿辆
请问给这些车重新设计牌照、换牌、更换全国的道路信号系统和车辆登记系统的钱,你出多少?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04-30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 (2024-04-30 13:17) 

这个法律条款,我背得比你熟。。。你知道什么叫定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律,第几章节第几条规定:法律批准“较大的市”。这才叫定义。可以分为区县,但是前提,谁批准了较大的市???问题出在这里。
而且,你是眼瞎?还是选择性的看?前面的宪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县和市并列,被你忽略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04-30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都明确规定了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就这还要混赖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04-30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无论按原旨主义还是能动主义,这都不成一个问题。
按原旨主义来看:
54宪法中的较大的市,立法本意就是含糊化处理,是为了描述当时的实际情况而特意加上的。立法者本就是想模糊地避开定义问题,笼统地用一个修辞性的描述来带过。
后面立法法中又冒出来一次较大的市,则是受了前者 .. (2024-04-30 10:11) 

跟小学语文没过关的人扯这些,他会说你小学语文没有过关

按他的表述方式,如果楼主是男的,并且有一个妹妹,很容易证明楼主能生孩子,因为他妹妹和他并列,他妹妹可以生孩子,他就必须能生孩子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04-30
车牌只是证明登记机关而已,属于省授权市履行的正常的管理职能,没必要去硬套什么法律依据。如果省级政府愿意,甚至可以委托县级市代管县或区,比如以前的满洲里市代管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04-30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
无论按原旨主义还是能动主义,这都不成一个问题。
按原旨主义来看:
54宪法中的较大的市,立法本意就是含糊化处理,是为了描述当时的实际情况而特意加上的。立法者本就是想模糊地避开定义问题,笼统地用一个修辞性的描述来带过。
后面立法法中又冒出来一次较大的市,则是受了前者的影响,因为前者含糊而跟着含糊,修辞叠修辞。
.......

1、宪法没有定义“较大的市”,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以《立法法》的“较大的市”条款已被证实违反《宪法》。

2、语法上,什么叫定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第几章第几条规定:批准设置“较大的市”。这才叫“定义”!你说设区市等同于自治州,但是在《宪法》第30条第二款,自治州又与县并列,换句话说:设区市通过自治州的逻辑,与县并列,→设区市=县?

怀疑你的小学语文不过关。你那些法律条款,要么强调人大代表的来源(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要么解释履职问题。你能否正面回复我,哪条法律批准了“较大的市”?而且,前面你没解决“较大的市”的观点,后面又冒出【设区市】?省辖市武汉设区与直辖市重庆设区,可是本质不同的概念。旧的观点还没结束,又抛出新的论点;你的资料,够证明完么?好好捋捋思路,不要再跑新论点,请直接证明你的观点论断。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04-30
B其实不是一个好车牌,据说赣B黑B陕B川B都没人要,冀B其实谐音也不怎么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04-30
回 叶知秋彻骨 的帖子
叶知秋彻骨:你爱怎么改车牌就怎么改,别动我们唐山的冀B就好,因为唐山是宪法规定、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较大的市 (2024-04-29 17:21) 

唐山只是第一批13个较大的市里,通知里排在最前头的吧,算不得第一个吧?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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