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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改设直辖市的瓶颈何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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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8-26
好多省会城市都已经达到了设立直辖市的标准了,可为何迟迟不设立,而由重庆这座西部城市抢先一步?

我想主要是由于省会的搬迁问题。可能不能保持省会里的省政府机构,而把省会直辖了呢?

当然重庆成立之初也有其最大的理由,分省。

可有的省已经规模很大,省会的发展也相当迅速。可不可以设立直辖市的同时也保持省会的位置不动,即形成“借驻”的形式。那时候省政府和市政府是同一级的,省级政府以“借地办公”的方式形式政权。当省政府和省会的直辖市政府发生了分歧,还可由中央来协调解决

这样的“环形省”还可以协调各地发展,而非囿于省会优先,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配置。
当然非省会城市就省去了这些麻烦。


宗上,省会设立直辖市还可以以这种方式实现:提升省会级别与省同级,而省内机构保持保持在省会城市内。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8-26
武汉最好解决,省政府机构基本上都在武昌,汉口、汉阳组合设直辖市,武昌作为湖北省会继续留在湖北省内。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8-26
反对!!!
省城剥削地市、地市剥削县市、县市剥削乡镇是客观存在。
省城是全省的行政、信息、金融等中心,全省各经济实体的总部,是全省大部分精英的聚集地,全省各地到省城开会、考试、出差、旅游,以及资金、物资、信息的汇集都大大地带动了省城的经济发展。省会在本省内可通过转移支付或者支援的方式给省内各地一定的补偿。
如果省政府"借驻"到直辖市,对省来说是不公平的,而所在的直辖市则得到了利益而不用承担义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8-27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8-26 16:15:38的发言:
武汉最好解决,省政府机构基本上都在武昌,汉口、汉阳组合设直辖市,武昌作为湖北省会继续留在湖北省内。

这个提议可行。

以后湖北省的省会为武昌市,重点发展文化教育政治职能。汉口和汉阳成立汉口直辖市,重点发展经济职能。
不求得到大家赞同,但求引起大家讨论
常去的论坛:新华网、人民网、南方网、大洋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8-27
“可不可以设立直辖市的同时也保持省会的位置不动”
以后会有很多麻烦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8-27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8-26 16:15:38的发言:
武汉最好解决,省政府机构基本上都在武昌,汉口、汉阳组合设直辖市,武昌作为湖北省会继续留在湖北省内。
把一个城市人为分为二个部分,能好吗?
aaa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8-27
武汉原本就是组合的,分开没什么不妥的。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Where you're from
What you did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8-28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8-27 12:51:42的发言:
“可不可以设立直辖市的同时也保持省会的位置不动”
以后会有很多麻烦
同意这个意见。
反对省会城市升为直辖市。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8-28
搬迁一个省的机构十分麻烦。但比自己实力小得多的城市成立了直辖市,省会城市会眼红的。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8-28
搬迁省级政府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可看到比自己实力弱的城市已经直辖了,省会城市会眼红。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8-31
搬迁一个省会,经济上还是“很合算的”。原省会城市能够直辖,都是区位优势明显的大城市,房地产价格都比较高。拍卖原省属各部门的财产所得,在中小城市另建“新省会”,可能还要不完呢! 呵呵。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8-31
极力反对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9-02
以下是引用hand在2004-8-31 11:45:38的发言:
搬迁一个省会,经济上还是“很合算的”。原省会城市能够直辖,都是区位优势明显的大城市,房地产价格都比较高。拍卖原省属各部门的财产所得,在中小城市另建“新省会”,可能还要不完呢! 呵呵。
好主义哟。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9-03
不支持省会直辖,对于重庆这种怪胎直辖市还是不要讨论了为好!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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