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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4-06
和你不同的幾點:
1)5万設市,1万設鎮。不同意其他條件,除非可以加一條,高山地區降低條件,但也要寫清楚多少。
2)一個縣域内會有幾個市幾個鎮沒有上限沒有下限。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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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04-07
好老的贴子啊。。我居然没看过。。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1、省都—县市—市镇乡三级制
 我的想法是省-县市-村(镇、社区),县市互不管辖。
2、划小省份和并县是实行三级制的两种方法
 反对设过多的省和暴大的县。
3、市应该适域,废街道
 同意后面一半。
4、第一步:市镇乡应该自治
 同意。
5、中小城市(50万以下)不应该分区,区作为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法人
 所有的市都不设区,不论大小。区不再做为一级机构的名称,而只是地理意义上的名称。
6、大都市地区可以实行广域的都制
 反对。
7、县、市应该明确区分,县、市应该明确分工
 这点恐怕做不到。
8、禁止向行政中心倾斜
 这点我同意,但恐怕也做不到。集权制注定会这样。
附:两个不要
1、不要用经济区去套行政区
 同意。
2、不要用官员的级别去反套行政区的级别
 这个俺不懂。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04-07
市应该适域。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4-04-07

基本同意,除部分点(如:“都市省”)外,其他的和偶的思想很接近。

[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9 15:54:06编辑过]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4-04-07
1、省都—县市—市镇乡三级制
这个完全同意。
2、划小省份和并县是实行三级制的两种方法
撤并乡镇也是方法之一。
3、市应该适域,废街道
同意 hechengzi的。
4、第一步:市镇乡应该自治
完全同意。
5、中小城市(50万以下)不应该分区,区作为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法人
100万以下就可以不设区。
6、大都市地区可以实行广域的都制
同意。
7、县、市应该明确区分,县、市应该明确分工
如果实行县辖市就可以明确区分了。
8、禁止向行政中心倾斜
目前做不到。
附:两个不要
1、不要用经济区去套行政区
城市职能不完善的地方是不可避免的。
2、不要用官员的级别去反套行政区的级别
在中国又何尝不是如此,有对等才能体现级别。
撤销地级市—合并小县—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4-07-26
老贴要新看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4-07-26
1、基本同意
2、同意划小省份,并县不赞同。
3、不同意
4、无所谓
5、可以
6、都市省
7、无所谓
8、原则同意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2-10-14 15:47:00的发言:
1、省都—县市—市镇乡三级制
2、划小省份和并县是实行三级制的两种方法
3、市应该适域,废街道
4、第一步:市镇乡应该自治
5、中小城市(50万以下)不应该分区,区作为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法人
6、大都市地区可以实行广域的都制
7、县、市应该明确区分,县、市应该明确分工
8、禁止向行政中心倾斜
附:两个不要
1、不要用经济区去套行政区
2、不要用官员的级别去反套行政区的级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3 23:28:12编辑过]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4-07-26
我现在反对都制,支持都市省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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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5-07-19

街道可以改造成社区委员会。乡镇改造成乡镇委员会。然后下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和乡镇委员会都采用联居、联村自治的方式运作!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种瓜得瓜,瓜熟蒂落;上善若水,水到渠成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5-07-19

坚决不同意的只有一点:都市省。

大都市可以由央府直辖,其周围(如同韩国京畿道)应该受到辐射。

但是但是但是,不能把周边全部划分给该都市。城市建设发展应该高度集约。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5-07-21
基本同意楼主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5-07-30

我的三级观点:

1.省、都

2.县、市

3.乡、镇

4.村、区(居民区或者社区)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老区、边疆地区同等,在批文中注明,在地名中不表示。

村、区为地方自治组织,不为一级政权。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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